=91200(元)(當地個人所得稅的稅前扣除額為1600元)
劉某獲得的董事費收入應納個人所得稅
=50000×(1-20%)×30%-2000=10000(元)
每年應納的個人所得稅總額=91200+10000=101200(元)
稅後收入=450000+50000-101200=398800(元)
如果企業集團在保證劉某年度稅前總收入不變的情況下,合理調整年薪收入和董事費收入之間的構成比例,則完全可以提高劉某的稅後收入,提升激勵效果。假定企業董事會決定將每年給予劉某的董事費增加到24萬元,並在每月發放2萬元,相應的,每年的年薪收入變為26萬元(這裏要看當地是否允許將董事費分多次發放)。
劉某的年度總收入應繳納個人所得稅總額
=12×[(260000÷12-1600)×25%-1375]+[240000÷12×(1-20%)×20%×12]
≈82099.99(元)
稅後收入=260000+240000-82099.99
=417900.01(元)
比原來的薪酬方案減少稅款支出19100.01元,從而相對提高了收入水平。
這種通過年薪收入和董事費收入之間相互轉化而達到減輕個人整體稅負的籌劃方法,從本質上說,就是利用了個人所得稅中不同應稅項目的稅率差異,以此作為籌劃的切入點。由於個人的年度薪金收入和董事費收入都是可以預知的,因此,通過這兩者之間的相互轉化測算,可以得出一個年薪收入和董事費收入的最佳配比,從而使得個人的所得稅負最輕,稅後收益最大。
從可行性來看,這種方法一般隻需要企業內部董事會通過相應的決議,人力資源部門對個人薪酬做相應的調整,一般不會涉及其他更多的生產經營環節的變動,因此其籌劃成本較低。更為重要的是,隨著現代企業機製的不斷建立和完善,這種方法對於越來越多的企業集團的高層管理人員都將具有普遍的適用性,因為這些高管人員往往都會是企業董事會的成員。而且,即便不是董事會成員,作為一種激勵高級管理人員的手段,在具備相應條件時任命其為企業的董事也會更好地激發其工作效率,提升工作績效。這樣,在企業人力成本支出未變的情況下,通過稅收籌劃,企業的人員激勵機製得到了優化。
目前,我國很多企業在準備或已經開始實行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年薪製。年薪製作為激勵企業高級管理人員的一種人力資源薪酬體係,其目的就是要通過給高級管理人員較高的薪資待遇充分發揮其自身能力和水平,為企業創造更多的利潤。
但是,由於稅收因素的存在,年薪製的稅後絕對激勵效果將受到很大的影響,而企業也由於支付較高的年薪而使得成本無法全額列支,增加稅收成本。因此,年薪的稅收籌劃也就顯得十分重要了。本例介紹的是一種通過年薪收入和董事費收入之間相互轉化降低稅收負擔的個人薪酬籌劃方法。
案例六:個人稅收申報籌劃
【例】李某是從事焚化品經營的個體工商業戶,經營了一個月之後,當地主管稅務機關要對他進行稅收管理。由於他的經營規模比較小,自己沒有建賬能力,稅務機關對他采取核定征收的管理辦法。
當稅務人員到該業戶進行調查其經營情況時,有一段對話耐人尋味。
稅務人員問:你的經營情況如何?
該業戶回答:本店經營用房的月租金為500元,水電等費用平均一個月為100元,主要由夫妻倆支撐著門麵,平均月毛收入大約為2000元。
稅務人員問:你們的經營盈利情況還好吧?
該業戶回答:這個生意就是不賺錢!
當稅務人員要求他們如實提供經營情況時,他們一再陳述自己不賺錢,銷售100塊錢的貨物,隻有10塊錢的毛利,也就是說,毛利率隻有10%。考慮到當地的實際情況,稅務機關將業戶夫妻的月工資定為500元。
根據業戶的申報可以計算出該業戶的經營情況:
該業戶的月營業額=(500+100+500×2)÷10%=16000(元)
如果根據業戶的申報,就應該以16000元作為計稅依據,則:
應納增值稅=16000÷(1+6%)×6%=905.66(元)
由於在一個集鎮上經營花圈等焚化品的業戶很少,因而業務可比性不強,而且,對該行業的業務核定也沒有權威性的意見可供參考,因此,稅務機關在具體核定營業情況時往往是根據業戶的自報為基礎。
顯然,該業戶所申報的情況與實際是不相符的。
因為該類行業平時業務量雖然不多,但毛利率大。如果真像該業戶所申報的那樣,他們真無法經營下去。經過反複核實,稅務人員將業戶的經營毛利率確定為20%,則調整後的營業額核定為:
(500+100+500×2)÷20%=8000(元)
從而確定該業戶的月應繳納增值稅額為:
8000÷(1+6%)×6%=452.83(元)
稅收籌劃專家認為:如果該業戶具有稅收籌劃意識,針對當地“經營花圈等焚化品的業戶很少,因而業務可比性不強,而且,對該行業的業務核定也沒有權威性的意見可供參考”的特點進行適當籌劃,適當提高經營毛利率的申報,情況就會發生變化。假設毛利率為50%(比較接近該行業的實際盈利能力),則該業戶的月營業額應當確定為:
(500+100+500×2)÷50%=3200(元)
該業戶的月應納增值稅額為:
3200÷(1+6%)×6%=181.13(元)
毛利率由10%上升到50%,而應納增值稅額則由905.66元下降到181.13元,兩者相差724.53元,兩者的差別較大,並且個人所得稅還沒有包含在裏麵。
稅務籌劃專家進一步指出,如果結合現行政策,為了照顧下崗職工和個體工商業戶,目前,國家稅務總局已經下發文件,提高了起征點。按照現行政策,該業戶可以免繳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