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應付保證金—客戶2000

貸:應付賬款—代收手續費—大連800

手續費收入1200

(2)2006年7月3日,交易所從甲期貨經紀公司的結算準備金賬戶中劃轉手續費時,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付賬款—代收手續費—大連800

貸:應收保證金—大連800

(3)2006年7月31日,甲期貨公司結轉營業收入時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手續費收入1200

貸:營業利潤1200

下麵用一個綜合性的例子講解期貨經紀公司是如何進行劃轉保證金、浮動盈虧、平倉盈虧以及對交易所手續費結轉的賬務處理。

【例3】代理客戶在大連商品交易所做大豆期貨。有關經濟業務如下:(1)7月1日向交易所保證金賬戶中注入資金70萬元,準備用於大豆期貨合約的買賣。(2)7月4日第一次下單買入9月份大豆期貨合約100手,計1000噸,成交價為2250元/噸,當日收市後的結算價為2220元1噸。(3)7月5日收市後的結算價為2100元/噸。(4)7月5日以後,9月份大豆期貨價格穩步攀升,7月6日的結算價為2300元/噸。(5)7月7日9月大豆期貨價格已達2400元/噸,期貨經紀公司以此價位賣出平倉60手,當日的結算價為2390元/噸。(6)交易所收取的保證金為交易額的5%,交易所按4元/手收取交易手續費。

則甲期貨經紀公司對以上業務處理如下:

(1)7月1日,期貨經紀公司向交易所存入保證金70萬元準備用於期貨交易,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收保證金—大連700000

貸:銀行存款700000

(2)7月4日初次下單買入合約成交向交易所繳納手續費400元。

期貨經紀公司將為交易所代收代付的手續費作為應付款的情況下,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付賬款—代收手續費—大連400

貸:應收保證金—大連400

這筆賬務處理之前,對應的業務是期貨公司向客戶收取手續費,包括屬於期貨公司自己的手續費收入和為交易所代收代付的手續費對應的賬務處理為:

借:應付保證金

貸:應付賬款—代收手續費

手續費收入

(3)按7月4日的成交價計算應繳納的保證金為112500元,結算部門隻需將結算準備金劃入交易保證金項即可,不需作賬務處理。

按當日的結算價計算的持倉合約浮動虧損為30000元,即(2220-2250)×1000=-30000元。當日結算準備金餘額為:700000-112500-30000-400=557100元,高於結算準備金的最低限額50萬元,不需追加保證金。若對浮動盈虧不入賬,就不需做賬務處理;若對浮動盈虧每日入賬,可以有兩種處理方法。

其一,不通過“結算差異”賬戶(這種處理方法,不符合現行製度),直接將浮動盈虧劃入“應付保證金”賬戶,其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付保證金—某客戶30000

貸:應收保證金—大連30000

其二,通過設置“結算差異”科目核算,不把浮動盈虧轉入客戶保證金中,其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收保證金—大連30000

貸:結算差異30000

(4)按7月5日的結算價計算的持倉合約形成的浮動虧損為120000元。即(2100-2220)×1000=-120000。當日結算準備金餘額為:557100-120000=437100元,低於結算準備金最低餘額將浮動虧損追加到位,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收保證金—大連120000

同時,對浮動盈虧進行登記,分錄同(3),在此不贅述。

(5)7月7日期貨經紀公司將60手的合約平倉後,將會涉及下列業務。一是交易所按比例結轉被合約占用的保證金,交易所將這部分保證金由交易保證金賬戶結轉入結算準備金賬戶,財務部門不需進行賬務處理;40手尚未平倉合約所占用的保證金6000元,仍然保留在交易保證金賬戶上,這一業務期貨經紀公司無需作任何賬務處理。二是將60手平倉合約形成的平倉盈利和40手合約的浮動盈利進行賬務處理。

按結算價計算持倉合約形成的浮動盈利36000元,即(2390-2300)×400=36000元。按現行的結算辦法,交易所將資金劃撥到經紀公司的賬上。對平倉部分形成的盈利進行處理,平倉盈利為:(2400-2300)×600=60000元。其賬務處理為:

借:應收保證金—大連96000

貸:應付保證金—某客戶36000

結算差異60000

對平倉手續費的處理為:

期貨經紀公司將為交易所代收代付的手續費240元,實際劃轉時,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付賬款—代收手續費—大連240

貸:應收保證金—大連240

13.4期貨經紀公司

在新準則麵前的風險應對管理

期貨經紀公司的管理,就是對企業所從事的期貨代理業務所進行的規劃、組織、指揮控製和業績評價的過程,是周而複始的循環運動的過程,是全員的管理、全過程的管理,也是全麵、全方位的管理。期貨代理業務是期貨經紀公司管理的客體,風險控製是期貨經紀公司管理的中樞環節與永恒的主題。

麵對這一新會計準則出台曆史發展機遇,作為期貨公司,如何抓好內部管理,如何控製風險,如何以準確、完整、及時的會計信息向投資者(股東)、市場管理者(稅務,工商,證監會)和廣大期貨投資客戶反映公司的經營狀況、財務成果及公司的綜合實力顯得尤為重要和迫切。

期貨公司作為期貨交易活動的中介組織,是銜接投資者和市場的橋梁與紐帶,在期貨市場的發展過程中一直扮演著重要的角色。但是長期以來,期貨公司的財務管理沒有統一的製度來規範,財務行為相對混亂,財務關係不明確,是國家財政管理的一個薄弱環節,同時也是形成商品期貨市場風險乃至金融風險的一個重要因素。另外,作為一個高風險、高投機的市場,風險控製始終是期貨業界的一個中心話題,特別是在期貨公司自身運作不規範的情況下,財務上的風險最終可能進一步演變成一種金融風險。目前期貨市場正在高速發展,對於期貨公司而言,能否形成一套健全的財務製度和風險監控體製將是直接關係到期貨交易乃至期貨公司能否正常開展和運行的關鍵。

期貨經紀公司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麵來加強對風險的控製:

(1)嚴格分清兩類不同性質的資金,更好地做好保證金封閉運行工作

期貨市場的快速發展,客戶對自身權益保護意識的日益加強,要求期貨公司進行規範化管理。客戶資金是期貨公司非常重要的資產,具有金額大、流動性強的特點,應當是期貨公司控製資金風險的重中之重。由於其特殊性,此部分資金必須封閉運行,不得挪作他用。

目前客戶保證金的風險主要來自於兩個方麵,一方麵是期貨公司如何保證其保證金的安全性,另一方麵是如何證明客戶資金來源的合法性。前一方麵我們可以通過期貨公司健全相應的管理製度來控製,但後一方麵由於其內在原因存在較大的變數,因此控製起來將有一定的難度。我們把此項工作作為期貨公司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2)強化對自由資金的風險控製

期貨公司屬於金融服務性行業,由於其特具的行業背景以及較強的專業性,使其進軍金融業進行投資行為具有極大的便利,但目前我國的期貨公司整體規模都在3000萬~5000萬元的注冊資本金,這與證券公司上億元,甚至幾十億元的注冊資本金相比顯然抗風險能力太弱,而投資行為失敗與否對其資產質量的影響將是巨大的。因此,如何保證資本金的充足應當是當前每家期貨公司必須麵對的重要問題。

同時,期貨行業屬於高風險的行業,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期貨公司可以按手續費收入的5%計提風險準備金,以用來抵禦市場不可測或不可抗拒的風險等原因所導致的債權損失的備抵金。期貨經紀公司應注意加強這部分資金的管理,因為這部分資金不同於公司的自有資金,必須專款專用,嚴禁挪作他用,以避免可能發生的整個期貨公司的信用風險。可見期貨公司應強化自律,在製度的執行過程中,各級風險管理人員在具體工作中,必須崗位明確、權責分明,並依此進行全麵的績效考核。另外,為確保製度的嚴格執行和效果,我們需要做好稽核工作。

(3)加強對公司客戶和雇員的管理

期貨經紀公司加強對客戶的管理包括:審查客戶資格條件、資金來源和資信狀況,評估資金來源與交易風險的互動關係;對客戶加強風險意識的教育和遵紀守法的教育;嚴格執行客戶保證金管理製度;提高客戶的期貨知識和交易技能水平;不同的客戶、不同的資金來源實行區別對待、分類管理;建立糾紛處理預案。

經紀公司對其雇員的管理包括:提高雇員的期貨知識水平和執業技能;加強內部監督,加強員工的職業道德教育;培養高品質的客戶經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