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章 生死成謎(2 / 3)

鬱達夫的好友曹聚仁頗具犀利的眼光,看到問題的實質,他在《也談鬱達夫》一文中指出:鬱達夫身體一直不好,盡管激情澎湃,但玩的多半是精神體操,無法與美女打持久戰。打井人胃口小,怨不得井水要四溢了。曹聚仁說的沒錯,王映霞雖未做成“自由的女王”,但她逐漸成長為“剛強的女士”,身體強,個性強,欲望也強,鬱達夫一介書生,蒲柳弱質,隻能小範圍開發,要使之全麵開花,則力不從心。於是,他隻能眼睜睜地看著王映霞的靈與肉從他身旁剝離開去,漸行漸遠,終成路人。

錢王登假仍如在,伍相隨波不可尋。

平楚日和憎健翮,小山香滿蔽高岑。

墳壇冷落將軍嶽,梅鶴淒涼處士林。

何似舉家遊曠遠,風波浩蕩足行吟。

——魯迅:《阻鬱達夫移家杭州》

1930年後,鬱達夫過得非常不順,在家庭中他與王映霞口角不斷,在文壇上他也被一群左派小將利用得陀螺直轉,攻擊得體無完膚。他在1930年5月21日《致周作人》的信中感歎道:“滬上文學家,百鬼夜行,無惡不作,弟與魯迅,空被利用了一場,倒受了一層無形的損失。”當時有一位名叫史濟行的文學青年將鬱達夫的稿件偷去發表在《紅雜誌》、《玫瑰雜誌》等下三濫的刊物上,又盜用鬱達夫的名義四處借錢,弄得烏煙瘴氣。有一次,美國記者史沫萊特采訪鬱達夫,鬱達夫講了這樣一句話:“I am not a fighter,but only a writer.”(我不是一個戰士,隻是一個作家)。想不到,他的這句肺腑之言在當時的上海文壇引發軒然大波,惹得那些隻打算努力做戰士、不打算認真做作家的左氏少壯派勃然大怒,他們毫不留情,使出階級鬥爭的手段,一腳將這位“反動老朽”踢出“左聯”。

1933年,鬱達夫決意離開上海這片是非之地,搬到杭州居住。劉郎銳氣磨滅殆盡,他開始求田問舍,搬遷書籍三萬多冊,打算在西湖的清風朗月下終老此身。他拿出全部積蓄,另外還從一位富陽籍丁姓女弟子處籌得一筆款項,合計一萬五六千元,在杭州城東大學路場官弄購入一畝一分四厘地,建成風雨茅廬,請馬君武題寫匾額。

建造風雨茅廬前,鬱達夫請風水先生郭某履勘指點,改五間一字排開的平房為前三後三的兩進,以回廊相連。可惜建成之後,隻見女主人的笑容若隱若現,不見男主人的身影時進時出。在四十歲前兩天(1935年12月26日),鬱達夫寫了《和趙文龍》詩二首,第一首絕句是:“卜築東門事偶然,種瓜敢詠應龍篇?但求飯飽牛衣暖,苟活人間再十年。”末二句可謂詩讖,鬱達夫自此以往,果然隻活夠了十年。

在上海時,鬱達夫、王映霞交往的基本上都是文人、畫家、教授和學生,他們舉家遷至杭州後,則與杭州市長周象賢等官場人物交往甚密,鬱達夫來錢更容易了,名士派頭也更足了,牢騷大減,怨言大減,文氣也大減;王映霞則結交了一些官太太,受到她們的影響,開始看重物質享受,她認識許紹棣,接受其殷勤,更是埋下破家的伏筆。

多年後,孫百剛的表弟顧鑫重訪場官弄,尋覓風雨茅廬的舊影,發現它已被某派出所改為辦公地點,不禁感慨係之。他填了一闕《蘭陵王·訪風雨茅廬有感》,其下闕有句,“夤緣競逐豪華路,惜英才俊彥,蘭心蕙質,沉浮竟教宦海誤”,感歎的就是鬱達夫、王映霞遷杭後,向往榮華富貴,終於走向歧途和陌路。他的這一看法是很有見地的。

1936年2月上旬,元宵節前三天,鬱達夫離開杭州,前往福州,意在“遊五夷太姥,飽采南天景物”,還抱著熱切參政的念頭。鬱達夫早年考外交官被黜,一直耿耿於懷,走仕途乃是他的一個未了心願。經葛敬恩介紹,鬱達夫結識了福建省主席陳儀。陳儀急於找到一位特殊人才:他必須精通日語,有聲望有地位,足以應付蜂擁而至的日本政客、軍人、特務、浪人。鬱達夫再合適不過。鬱達夫名士習氣重,疏狂任性,不勝公務之煩,都沒關係,他的實職是公報室主任,月薪二百元,對外則宣稱是省參議,月薪三百元。王映霞一度想去福建陪伴鬱達夫,他生怕自己好不容易重新獲得的“單身漢”的自由生活遭到幹涉,或是別的什麼緣故,一再阻止王映霞成行,弄得她起了疑心。1936年3月7日,鬱達夫在日記中沒頭沒腦沒肝沒肺地寫下這樣一段話:“自前天到今天,為霞即欲來閩一信,平空損失五十多元。女子太能幹,有時也會成禍水。”1937年春,王映霞還是去了福州,夫妻感情稍有修複,就發生了震驚中外的“盧溝橋事變”,國難當頭,無數家庭隨之破碎,鬱達夫和王映霞的婚姻也未能幸免於難。

為逃避戰火,王映霞偕同老母親和三個兒子輾轉於富陽和麗水兩地,當時浙江省政府的民、財、建、教四廳都已搬到麗水縣城,條件比富陽要好許多,王映霞得財政廳長程遠帆的援助,住進省政府臨時宿舍。這樣一來,她自然就與住在樓上的教育廳長許紹棣朝夕相見。許有三個女兒,王有三個兒子,年齡相當,常常玩在一起。許紹棣年輕時留學日本,與鬱達夫既有鄉誼,也有交情,他為人風趣,生性溫和,頗能識情揣意,王映霞嚐夠了鬱達夫疏狂任性的苦滋味,更覺許紹棣是做夫君的上等材料。小孩玩成一堆,大人也粘在一處,一個是鰥夫,一個是怨婦,一個是官場幹員,一個是名士美眷,流言立刻插上翅膀,四處嗡鳴。

鬱達夫當初要死要活愛王映霞,隻迷戀美色,不顧忌厲害。他肯定讀過唐朝詩人孟郊的那首《偶作》:“利劍不可近,美人不可親。利劍近傷手,美人近傷身。道險不在遠,十步能摧輪。情愛不在多,一夕能傷神。”但他萬萬想不到有朝一日他會戴上綠頭巾,當麵罵王映霞是淫婦。自釀苦酒,自食苦果,他實在怨不得別人。

當初,魯迅並不讚成鬱達夫移家杭州,所以寫了上麵那首詩送給王映霞。鬱達夫後來在《憶魯迅》一文中寫道:“我因不聽他的忠告,終於搬到杭州去了,結果竟是不出他所料,被一位黨部的先生弄得家破人亡。”與其說魯迅有先見之明,還不如說鬱達夫在感情方麵逆水行舟,卻不思進取,遲早會要出事,無論他移家杭州,還是移家別處,結果都一樣。

寒風陣陣雨瀟瀟,千裏行人去路遙。

不是有家歸未得,鳴鳩已占鳳凰巢。

——福州天王廟中的簽詩

1937年底,戰禍孔亟,生命惟危,許多人愈加迷信神佛的開示,鬱達夫在福州天王廟抽得這樣一支下下簽(簽詩應該是經過了鬱達夫的潤色,或是再創作,否則不可能用典如此貼切,也不可能被鬱達夫收入《毀家詩紀》),他該是何等感慨而又感憤!他本就是自卑的,不放心王映霞與外界多接觸,害怕她接觸之後,就會看輕他頭上僅有的那兩道“才子”、“文學家”的光環,而她的勢利眼和虛榮心將全麵占據上風。然而,在戰爭年代,流離顛沛無可避免,在杭州雖有風雨茅廬,王映霞卻無法安身,她被迫單獨接觸社會,接觸許紹棣,她此時此際的心思已然不是鬱達夫的雙手可以遮捂得了。鬱達夫讀完簽詩,那句“鳴鳩已占鳳凰巢”太刺眼了,不由得心煩意亂。他風聞一些流言,說是許紹棣“新借得一位漂亮夫人”,女方會是誰呢?會不會是王映霞?他簡直不敢想下去。

事情很快就穿了幫,鬱達夫回到麗水,在家中發現許紹棣的信件,終於忍不住大發雷霆。他的精神受到強刺激,已無理性可言,王映霞既然紅杏出牆,該吵架就吵架,該離婚就離婚,又何必將家醜暴露無遺?“縱齊傾錢塘湖水,奇羞難洗”,太誇張了。當年他追求王映霞時,妻子孫荃正呻吟於產褥之上,他又何嚐設想過孫荃的精神苦況?這就是他自私的地方,不公平的地方,隻準許自己自由尋找愛情,不準許王映霞也去自由尋找愛情,隻許自己動別人的奶酪,不許別人碰自己的奶酪,在鬱達夫則是浪漫,在王映霞則是浪蕩,完全是雙重標準,雙重評價。他在《賀新郎》一詞的注釋中說:“許君究竟是我的朋友,他奸淫了我的妻子,自然比敵寇來奸淫要強得多,並且大難當前,這些個人小事,亦隻能暫時擱起,要緊的,還是為我們的民族複仇!”這簡直就是荒腔野板的胡謅,且不說許紹棣對王映霞並非“奸淫”,家醜與國仇也根本扯不到一塊兒,女人紅杏出牆的事何日無之,何年無之?並非隻有抗戰時期才有這種“醜聞”發生,將二者強相牽扯實為荒謬。此外,他還將王映霞委身許紹棣歸咎於她貪慕富貴,更失公允。他說:“映霞最佩服居官的人,他的傾倒於許君,也因為他是現任浙江教育最高行政長官之故。”這一推論未免失之簡單,王映霞真要是貪慕富貴,當初她怎麼可能看中鬱達夫這樣病病歪歪的文人?她資本最雄厚的時候尚且不貪慕富貴,豈有資本消蝕將空時再去貪慕富貴的道理?何況鬱達夫此時也在官場打拚,也有個省參政的榮銜,已不是純粹的文人。他還說:“姬企慕官職,以廳長為最大榮名,對人自稱為廳長夫人,予以取樂。”這就是把玩笑當真,既缺乏幽默感,又顯得雞腸鴨肚。王映霞曾在1938年10月18日致鬱達夫的書信中表明她的願望——“作一個很賢惠、很能幹的大家庭中的媳婦,讓翁姑喜歡,(在)丈夫寵愛的和平空氣中以終其身”,你可以譏笑她胸無大誌,但你絕對不能唾罵她俗不可耐。鬱達夫愛之欲其生,惡之欲其死,昔年讚之為天仙,今朝貶之為俗婦,處處走極端,我們該相信他哪一句?

1938年,鬱達夫自暴家醜,許紹棣深知人言可畏,還哪敢頂風作案,謀娶王映霞為妻?他終究還是有些本事的,並非完全為了遮人耳目,他娶了徐悲鴻的情人孫多慈為妻,徹底從這樁醜聞中拔身而出,洗刷得一幹二淨。他隻是玩一回心跳,枕邊的誓言到底靠不住,苦了的隻有王映霞,他與許紹棣揮淚而別,還得跟著鬱達夫踏上顛沛之途,前往武漢。鬱達夫感到極為恥辱,心氣總不能平,就這樣,他與王映霞的爭吵再次升級,王映霞一氣之下離家出走,住到朋友曹律師夫婦家。鬱達夫慌了神,以往都是他玩出走遊戲,這回卻更換了主角,他又氣又惱,喪失了殘餘的那點理智,竟然老虎吃砒霜,自己害自己,去《大公報》上刊登侮辱性質的《啟事》,向外界暴露家庭生活的負麵:

王映霞女士鑒:

亂世男女離合,本屬尋常。汝與某君之關係,及搬去之細軟、衣飾、現銀、款項、契據等,都不成問題,惟汝母及小孩等想念甚殷,乞告以住址。

鬱達夫啟

鬱達夫精神狂躁,他一不做,二不休,又影印了許紹棣的三封“情書”,聲稱這是“打官司的憑證”,還請郭沫若等人前來勘察“現場”,要他們看一看王映霞“卷逃”後的痕跡,甚至致電浙江軍政府,籲請查找王映霞的下落。一時間,輿論嘩然,流言四起。鬱達夫從曹律師那兒得知王映霞的行止後,又急不可待地接她回家,王映霞自然不依。結果是,鬱達夫乖乖認錯,同意在《大公報》上再登一則《道歉啟事》,稿子是王映霞起草的:

達夫前以精神失常,語言不合,致逼走妻映霞女士,並登報招尋。啟事中曾誤指女士與某君的關係及攜去細軟等事,事後尋思,複經朋友解說,始知全出於誤會。茲特登報聲明,並致歉意。

此致

映霞女士

鬱達夫啟

這簡直就是“此地無銀三百兩”。鬱達夫弄得王映霞十分難堪,自己也沒討到一個好,最終兩敗俱傷。事後,他們又重新訂下了“讓過去埋入墳墓,從今後各自改過,各自奮發,更重來一次靈魂與靈魂的新婚”的誓約。郭沫若居中調解,亦認定錯在鬱達夫,這場風波純粹是他的自卑心理暗中作祟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