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生育反映了人的新生命誕生的全過程,而計劃生育則是對其某些環節的中斷。在人們願意控製生育行為的前提下,還必須有相應的避孕節育技術作保障,才能真正實現有計劃地生育,從而達到控製人類自身繁殖速度的目的。避孕節育技術不是與生俱來的,而是人類認識能力提高,科學技術不斷發展的結果。
一、避孕的曆史追溯
避孕作為節育的主要手段之一,是指為了滿足社會人口數量和質量的需要以及醫學理由,用一定的技術和方法防止懷孕的一係列措施。
避孕的技術和方法古已有之。公元前1900年~前1100年,埃及已有避孕處方出現,主要是使用一些殺精藥物,如鱷魚糞、金合歡末梢和椰棗。在埃及的醫學著作《埃伯斯化古醫籍》中已提到,把沾有蜂蜜的布團塞入女子的**,可阻止精子進入。公元前3世紀,猶太婦女也采用上述方法,隻不過她們用的是海綿。盡管古時候人們所采取的避孕方法並不科學有效,但至少表明他們對避孕有所認識。
人類一直在尋求安全便捷的避孕手段。早在18世紀,一位英國醫生就發明了用羊皮製作的安全套。至1844年硫化橡膠的發明,產生了一種經過改進的縐膠安全套,但由於價格昂貴,使用的人數十分有限,尚稱不上社會化的技術產品。隻是到了最近一百來年,安全便捷的避孕手段才開始出現。20世紀20年代,人們發現並開始使用避孕環;到了30年代,液體乳膠的發明和自動化生產裝置的使用,使發明了一百多年的避孕套,變成了普通大眾日常使用的東西。1932年,日本人荻野和維也納人克諾斯根據婦女體內排卵的規律,發現了女性安全期避孕法;1954年,美國麻省沃切斯特實驗生物學基金會的平古斯和洛克發明了女用避孕丸;到70年代,口服避孕丸已在全世界2000萬到3000萬婦女中應用。現在,避孕藥具已成為普遍使用並可以在公共場合出現的日常用品,而不再是令人難以啟齒的羞物。
目前,避孕的主要方法有機械和化學的兩種方法。1998年7月,由中國和聯合國人口基金合作進行的“生殖健康/計劃生育項目”所包括的32個縣基線調查,將避孕方法劃分為9類:男性絕育、女性絕育、宮內節育器、皮下埋植、避孕套、口服藥、避孕針、避孕膏/膜、其他避孕方法。
現代科技提供的避孕藥具和生育手段,對於當代社會具有非同尋常的意義。它意味著當今的人類已經可以有效地控製人的自然繁殖過程,使人口的再生產由自然隨意的過程,變成了一種可以由理性控製的有計劃行為。
二、避孕節育的道德評價
長期以來,社會對避孕持否定態度,甚至認為是不道德的。究其原因,主要有兩方麵,一是宗教的影響和幹預,一是世俗方麵的原因。
從宗教方麵看,猶太教強調生育是人的天職。《聖經》中要求每一個男子或女子都應該有孩子,不育是詛咒,大家庭是賜福。《聖經》雖然未譴責避孕本身,但它強調生育實際上就為後人的反對提供了依據。上帝耶和華不喜歡歐能並殺了他,就是因為歐能不服從父親的命令,未能使他兄弟的寡婦有後代。這一經典範例被後來的猶太-基督教人士援引來證明中斷**是嚴重的罪惡。在古羅馬帝國時期,出於維護國家安全的考慮,帝國獎勵生育,反對避孕和墮胎,認為避孕就等於殺人。中世紀著名神學家托馬斯?阿奎那譴責避孕破壞潛在的生命、損害**的功能和違反了結婚的主要目的。新教也反對避孕。路德()說:夫妻結婚的目的是生兒育女。卡爾文()認為中斷**“特別可惡”,是“滅絕種族,在兒子出生前就把他殺掉直到1930年12月31日教皇的《婚姻法》,還認為避孕是“剝奪人繁殖生命的自然力,破壞上帝和自然的法律,幹這種事的人犯了嚴重的、致命的過失當時比利時、愛爾蘭、西班牙、法國立法禁止出售避孕藥。
由上可見,認為避孕不道德的理由之一是“避孕切斷了**與生育之間自然而神聖的聯係這一理由隨著人們觀念的轉變已不再成立。第二個理由是認為避孕是預先扼殺了一個人的生命。這個理由看似很人道,但卻十分荒謬。怎麼能殺死一個還沒有存在的人呢?如果說受精卵、胎兒也是人。那麼,人的概念又如何界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