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生殖技術的發展與親子鑒定(3 / 3)

3.優生優育原則,確保後代質量

人工授精的目的之一是優生優育,以提高生殖質量和人口素質。因此人工授精過程必須嚴格遵守《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規範》,所用的精液必須是合格的精子庫冷凍精液以防止艾滋病、肝炎等傳染性和遺傳性疾病,嚴禁私自采精,且一個供精者的精子最多隻能提供給5名婦女受孕,確保後代質量。

4.保密互盲原則,減少醫療糾紛

為了減少不必要的醫療糾葛,維護供精者和受精者的正當權益,在臨床實踐中應堅持保密與互盲原則,即供精者與實施醫生,供精者與受精者,供精者與人工授精兒相互之間應保持互盲。實施人工授精的醫院和醫生必須在特定的時間和範圍內為要求保密的受精者保守秘密,不向他人和社會透露。要加強對實施輔助生殖技術人員的倫理學知識培訓,並且設立醫學倫理學委員會,在實行輔助生殖技術中涉及的倫理問題,由該委員會討論決定。

三、親子鑒定及相關的社會問題

(一)什麼是親子鑒定?

dna(脫氧核糖核酸)是人體細胞內的原子物質,男性的精子和女性的卵子各有23對染色體,當精子與卵子結合時,需46個原子染色體去製造生命。因此,子女分別從生父和生母那裏繼承一半的遺傳物質。親子鑒定就是利用人體遺傳物質上具有多樣性的某些特殊位點和某些隨機重複的片段來確認是否存在血緣關係的鑒定。通過先進的儀器觀察,子女會有一相同基因凝聚條碼與生母相同而另一條碼與生父相同,而非親生父母則無相同的條碼。

目前親子鑒定采集的樣本來源包括血液、精液、毛發、口腔粘膜等。親子鑒定原本是法醫的一種物證手段,用它來確認父母和親生子女之間的血緣關係。我國自80年代初出現親子鑒定至今已近20年,近年來各地要求開展親子鑒定的人以每年20%的速度遞增。上海市血液中心所做的親子鑒定最多時一年就超過1000例。要求做親子鑒定的原因包括:夫妻在子女血緣方麵的疑慮;非婚生子女生父生母的認定;離婚引發的子女撫養權糾紛;違反計生政策超生及婚外超生子女的認定;認領被解救的拐賣兒童以及出國移民繼承財產等。由於前往做親子鑒定的當事人,都有不同程度的糾紛,因而都特別看重最後的結果,因此鑒定報告可謂“一字值千金”。

(二)親子鑒定的相關問題

1.親子鑒定會導致家庭信任危機嗎?

自從80年代上海市中心血站率先開展親子鑒定以來,我國親子鑒定就越來越火爆。做鑒定最多的情況是父親懷疑孩子不是自己的,占50%以上;其次是小孩被拐賣多年後才找了回來,要求做親子鑒定的;第三位的是有人超生孩子,上戶口時卻謊稱是抱養的,計生委要求鑒定。

親子鑒定作為醫學問題,技術已很成熟,成功率達90%以上,但運用這項技術來調整婚姻家庭方麵的倫理關係,會不會引發夫妻之間的相互猜疑?會不會導致家庭體係的崩潰?有人認為,親子鑒定的增多一方麵說明人的科技意識提高了,法律觀念增強了;另一方麵也說明部分人的社會倫理道德修養在下降,從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與人之間的信任危機加劇,這種信任危機已滲透到親人之間。然而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婚姻家庭問題研究專家李銀河則認為:如果夫妻之間很有感情,根本不會去做親子鑒定。這麼在意孩子是不是親生的,證明夫妻關係本來就是不穩定的,這項技術隻是證明了相互之間的不信任。

2.親子鑒定需要規範嗎?

巴西最高法院不久前作出決定,法院在審理有關親子認定案件的過程中,如當事人一方拒絕做dna親子鑒定,法官可以判定當事雙方存在親子關係。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楊大文的觀點是:如果做親子鑒定的一方不合作,沒有化驗資料鑒定就不能做,應該充分尊重當事人的意願。李銀河認為,不應該對親子鑒定加以限製,如果非要符合某些條件,需要某機構的批準才能做親子鑒定,往往促使人們花錢、走後門,而好奇是人的天性,如果有誰真想利用這項新技術,沒有必要不讓他去明白真相。

3.親子鑒定應考慮未成年人的權益

有一個中學生,本來家庭和睦,有個叔叔開玩笑說他長得不像他爸爸,叫他爸爸也去做個鑒定。鑒定結果就像個晴天霹靂:父子沒有血緣關係!爸爸不肯原諒媽媽曾經犯下的錯,孩子說:“在法庭上,爸爸自始至終都沒有朝我看一眼,我的心裏難受極了,我知道,爸爸心裏也一定不好受。我不怪爸爸,隻怪那該死的親子鑒定,要是沒有這種親子鑒定,爸爸一定會永遠像親爸爸一樣愛我,我也會像親兒子一樣永遠地愛爸爸。我痛恨這個可惡的親子鑒定,是它破壞了我們的家,是它害了我。”

從道德上講,夫妻與孩子共同生活時間已久,應該大度一些,哪怕鑒定出來沒有血緣關係,也可以像親生的一樣對待非婚生子女。但不這樣做,也是合理的,丈夫本身受到欺騙,有權利要求賠償。然而,孩子畢竟是無辜的,親子鑒定卻成了“傷子鑒定”。所以,有人認為對10歲以上的孩子做親子鑒定,必須征得孩子的同意。

4.親子鑒定不宜擴大化

我國自開展親子鑒定以來,鑒定結果80%的丈夫也都是虛驚一場。看來,大多數鑒定都是夫妻不信任引起的。因此,我們應當理性對待親子鑒定,既不能一概否定,也不能大力提倡,而應當是根據實際情況需要進行,否則將使整個社會誠信度下降,使人們感到信任危機,這與社會文明是不相符合的。作為鑒定機構來說,也應當慎重對待親子鑒定,必須在接受相關機關的委托或履行相關的法律手續才能進行親子鑒定。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