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章 關於撰寫回憶錄的問題(1)(2 / 2)

寫回憶錄成為我們工作的重點,就牽動了我整個的日程安排。比如,我要出去走走,我就得考慮,先要把寫回憶錄的事告一段落。出去以後又要很快回來,不然那麼多人,我不講他們就沒有辦法寫。本來我退休以後,家裏也沒什麼事,出去了早點回來也可以,晚點回來也可以。現在就不行了,出去最長個把月,不然寫作班子沒有事做。

寫好回憶錄,要做很多組織工作。組織班子,組織材料,你們搜集了不少材料,這些材料不管重要不重要,裏麵總有些東西,不能丟失,不能泄密。還有,我每次談話,你們都錄了音,這些都要有專人管。這麼一弄,很多人都知道我寫回憶錄了,有些曆史上說不清楚的事,或者還有爭論的問題,都不斷有人來找我,要我回答。比如,有關王稼祥的一些情況,安徽的同誌就來問我,前些日子我同他們談了,這件事算解決了。關於北方局的一些情況,中央黨史研究室的同誌也想找我談,我還得做些準備。有的問題,我也不甚了解,也很難回答。

還有一個搶時間的問題。按照現在的進度,回憶錄要用三年到五年時間才能完成。不是我悲觀,我已經是90歲的老人了,照這樣慢慢騰騰地寫下去,如果我活不了那麼久怎麼辦?所以要把我們的工作重點轉移到寫回憶錄這上麵。我們的工作還剛剛開始,要做的事情很多,需要進一步摸索,看看怎麼樣才能把工作做得更好些。比如,原來寫作班子是在這裏辦公、開會的,後來整理組之下又成立了一個秘書組,就搬到圓恩寺那個小院去了。我想,搬到圓恩寺問題就更大了。我就同人商量,把它搬回來。搬回來有什麼好處呢?第一保密,第二安全,第三節約。

說到節約,我簡單地向你們彙報一下這方麵的情況。從中央批準我寫回憶錄那一天起,我就給你們訂了幾條規矩:第一,要堅持節儉辦事的原則。為了寫書,中央批了點經費,我強調,隻許節餘,不許超支,不許中途向中央要求追加經費,更不許去“募捐”。我寫書絕對不允許向人家伸手。哪怕你們隻透露那麼一點意思,人家就會說楊尚昆寫回憶錄向我們集資。這樣做影響不好,對黨對國家的影響都不好。第二,寫作班子不準住招待所。應當說,在節約方麵,你們是費了心的。比如,請人來,要吃飯,每人每餐隻有6元標準;辦公用品,盡量把我們辦公室的閑置東西利用起來,修舊利廢。還有紙張盡量兩麵用等等。應該精打細算。

現在我想,為了寫好回憶錄,將來恐怕還要訪問一些老同誌,訪問一些知情人。我也曾想過,我出去的時候把他們帶上,可是這樣做人家會說你楊尚昆一出去就帶著一大群人,那也不得了。你讓他們自己出去,北京到廣州一個人來回機票就要3000多元,還要住旅館,那怎麼行呢?八字還沒有一撇,書沒有寫出來,錢就花完了。所以,寫作班子隻能集中在這裏辦公。現有的家具、電話、打字機等等都可以利用,開會吃飯也方便。你們在圓恩寺就沒有這個條件。天氣很快冷了,聽說圓恩寺那裏取暖問題還沒有解決。我反複考慮,還是搬回來好。

今天我講的主要意思就是要明確把寫回憶錄當做我們今後一個時期第一位的工作,支委會要保證這項工作順利進行。

中央辦公廳20年是回憶錄全書的重點

1998年2月20日,楊尚昆同我和劉吉順談回憶錄第二冊問題時說:

中央辦公廳的20年,應該是我的回憶錄的重點,但是這一段很難寫。第三冊,主要是軍委這一段,包括後來當選為國家主席。寫什麼,怎麼寫,下一步再說。

中央辦公廳本身的工作,並不是我的回憶錄第二冊要寫的主要內容,也就是說回憶錄第二冊並非要寫中央辦公廳本身的工作。中央辦公廳的工作主要是為中央服務。李欣查了不少資料,把我在中辦20年的情況寫了一大本,送給我看,我說,你寫書怎麼寫都可以,我的回憶錄就不能這麼寫。我的回憶錄應該寫我當辦公廳主任期間中央發生了什麼大事和中央辦公廳怎樣為中央處理這些事服務。既要堅持實事求是,還曆史本來麵貌,也不能隻羅列一些事件,必須有材料、有觀點,文字力求簡練。

陳麒章整理的高饒事件那一篇,是寫得不錯的。但是還要研究一下,高饒問題在我的回憶錄裏要不要占那麼大的分量。高饒問題、財經會議、組工會議、七屆四中全會都要說到,因為這在黨史上都是重要事件,我也都參與了。但這些都隻能簡要地寫,如果每件事都獨立成章,那這20年就不知道要寫多少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