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9章 把我們自己娛樂死(4)(2 / 3)

快樂與花錢多少無關。有時候,花掉很多錢,結果並不快樂。有時候,花很少的錢,買到情人喜歡的一件小禮物,孩子喜歡的一個小玩具,自己喜歡的一本書,就可以很快樂。得到也是如此。我收到的第一筆稿費隻有幾元錢,但當時快樂的心情遠超過現在收到幾千元的稿費。

伊壁鳩魯早就說過:快樂較多依賴於心理,較少依賴於物質;更多的錢財不會使快樂超過有限錢財已經達到的水平。其實,物質所能帶來的快樂終歸是有限的,隻有精神的快樂才有可能是無限的。

金錢隻能帶來有限的快樂,卻可能帶來無限的煩惱。一個看重錢的人,掙錢和花錢都是煩惱,他的心被錢占據,沒有給快樂留下多少餘地了。天下真正快樂的人,不管他錢多錢少,都必是超脫金錢的人。

四可怕的不是錢,是貪欲

人們常把金錢稱作萬惡之源,照我看,這是錯怪了金錢。錢本身在道德上是中性的,談不上善惡。毛病不是出在錢上,而是出在對錢的態度上。可怕的不是錢,而是貪欲,即一種對錢貪得無厭的占有態度。當然,錢可能會刺激起貪欲,但也可能不會。無論在錢多錢少的人中,都有貪者,也都有不貪者。所以,關鍵還在人的素質。

貪與不貪的界限在哪裏?我這麼看:一個人如果以金錢本身或者它帶來的奢侈生活為人生主要目的,他就是一個被貪欲控製了的人;相反,不貪之人隻把金錢當作保證基本生活質量的手段,或者,在這個要求滿足以後,把金錢當作實現更高人生理想的手段。

貪欲首先是痛苦之源。正如愛比克泰特所說:“導致痛苦的不是貧窮,而是貪欲。”苦樂取決於所求與所得的比例,與所得大小無關。以錢和奢侈為目的,錢多了終歸可以更多,生活奢侈了終歸可以更奢侈,爭逐和煩惱永無寧日。

其次,貪欲不折不扣是萬惡之源。在貪欲的驅使下,為官必貪,有權在手就拚命納賄斂財;為商必不仁,有利可圖就不惜草菅人命。貪欲可以使人目中無法紀,心中無良知。今日社會上腐敗滋生,不義橫行,皆源於貪欲膨脹,當然也迫使人們叩問導致貪欲膨脹的體製之弊病。

貪欲使人墮落,不但表現在攫取金錢時的不仁不義,而且表現在攫得金錢後的縱欲無度。對金錢貪得無厭的人,除了少數守財奴,多是為了享樂,而他們對享樂的唯一理解是放縱肉欲。基本的肉欲是容易滿足的,太多的金錢就用來在放縱上玩花樣,找刺激,必然的結果是生活糜爛,禽獸不如。有靈魂的人第一講道德,第二講品位,貪欲使人二者都不講,成為沒有靈魂的行屍走肉。

五做錢的主人,不做錢的奴隸

有的人是金錢的主人,無論錢多錢少都擁有人的尊嚴。有的人是金錢的奴隸,一輩子為錢所役,甚至被錢所毀。

判斷一個人是金錢的奴隸還是金錢的主人,不能看他有沒有錢,而要看他對金錢的態度。正是當一個人很有錢的時候,我們能夠更清楚地看出這一點來。一個窮人必須為生存而操心,我們無權評判他對錢的態度。

做金錢的主人,關鍵是戒除對金錢的占有欲,抱一種不占有的態度。也就是真正把錢看作身外之物,不管是已到手的還是將到手的,都與之拉開距離,隨時可以放棄。隻有這樣,才能在金錢麵前保持自由的心態,做一個自由人。凡是對錢抱占有態度的人,他同時也就被錢占有,成了錢的奴隸,如同古希臘哲學家彼翁在談到一個富有的守財奴時所說:“他並沒有得到財富,而是財富得到了他。”

如何才算是做金錢的主人,哲學家的例子可供參考。蘇格拉底說:一無所需最像神。第歐根尼說:一無所需是神的特權,所需甚少是類神之人的特權。這可以說是哲學家的共同信念。多數哲學家安貧樂道,不追求也不積聚錢財。有一些哲學家出身富貴,為了精神的自由而主動放棄財產,比如古代的阿那克薩戈拉和現代的維特根斯坦。古羅馬哲學家塞內卡是另一種情況,身為宮廷重臣,他不但不拒絕,而且享盡榮華富貴。不過,在享受的同時,他內心十分清醒,用他的話來說便是:“我把命運女神賜予我的一切——金錢,官位,權勢——都擱置在一個地方,我同它們保持很寬的距離,使她可以隨時把它們取走,而不必從我身上強行剝走。”他說到做到,後來官場失意,權財盡失,乃至性命不保,始終泰然自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