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培根開啟的近代哲學革命(3 / 3)

笛卡兒以“我思”作為建立哲學體係的出發點,其實是把“思”與“自我意識”當作哲學的絕對依據,把“自我意識”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上,作為所有討論心靈概念和存在論等問題的基本條件,這是心靈哲學明顯的特征。

提及笛卡兒為近、現代西方心靈哲學的貢獻,人們談得更多的是他的“心身二元論”,認為這才是他開創近、現代心靈哲學的標誌。心靈的研究不是新的論題,早前的柏拉圖、亞裏士多德、托馬斯·阿奎那等哲學大家也提到過,但隻有笛卡兒提出“心身二元論”,把心身關係係統地提取出來置於哲學之前,使心身關係成為西方心靈哲學研究的核心問題。因此,人們認為笛卡兒是現代西方心靈哲學的奠基人,使西方心靈哲學達成現代化的轉變。

笛卡兒的“心身二元論”分為兩個層麵:第一,實體層麵,也就是心靈實體和身體的相互對立;第二,性質或屬性層麵,也就是心靈的屬性“思”與物質的屬性“廣延”的相互對立。二元論的基本含義為:無論處於哪個層麵,對立的每一方都無法複原為另一方。笛卡兒認為,心身互為實體的二元論僅有存在象征的意義,不具有實質敘事的意義,它隻作為二元維度的符號,以互為屬性的二元論體現它的實質含義。

笛卡兒心靈哲學的主要目的是論證“心身二元論”。他坦言自己把大多數精力集中在證明心身的絕對區別上,以“思”和“廣延”中絕對的不可還原性作為依據進行論證。在這個基礎上,他又提出一個命題:隻要清晰地了解一件事物不牽涉另一物,就能證明這件事物與另一物不一樣。這個命題是論證“心身二元論”的基本準則,又稱為“差別性法則”。

如何解釋身心關係中關於心身結合和相互作用,是最讓笛卡兒為難的問題。這個問題涉及了科學和哲學,笛卡兒用二元論把這個問題中的心、身對立分割開來,使問題變得更加尖銳,也讓更多人意識到解決這個問題並不容易。他研究心身結合與相互作用是在二元論體係下深入研究心身關係,解決“心身二元論”對立和心身結合的矛盾。

笛卡兒認為,心身結合的觀點來自“思”與“廣延”兩種屬性的結合,使心身結合既有知識的含義,也有本體存在的含義。這一理論出乎笛卡兒的預料之外,後來他分辨出三類概念:靈魂的概念、肉體的概念、兩者結合的概念。這個觀點是他對“心身二元論”的重要改造,是他哲學研究早期和中期的分割點。笛卡兒根據“思”與“廣延”的絕對差異標準來區分心和身,但是這個準則並不適用,因為心靈不能憑借這個標準分開“心身結合”與“心”和“身”。當笛卡兒傾注最多心血在心身結合問題上時,他的心靈哲學思想最具現代化意義,可惜的是他生命短暫,無法做進一步的研究。此外,他的《論靈魂的激情》一書中體現了他的研究難以脫離機械論和時代的局限。

近現代的心靈哲學中,非常流行把人比作機器的觀點,笛卡兒強烈反對“人是機器”的說法,他認為人有理性,但動物是非理性的,非理性的動物可以被當作機器,但是具有理性的人不該被看作機器。笛卡兒首次把理性作為區分人和機器的標準,具有重要意義,超越了傳統心理學的範圍。如今看來,笛卡兒的觀點有值得肯定的地方,機器思維確實至今依然未能達到人類思維的高度。

笛卡兒的許多理論和先見為後世提供了珍貴的借鑒,完善了近現代心靈哲學和心智科學的知識體係。

斯賓諾莎的唯物論和無神論

巴魯赫·斯賓諾莎生於荷蘭的一個猶太商人家庭,繼母的信仰促使他形成了寬容的精神,進而培養了他的哲學理性主義精神。斯賓諾莎的一生思想自由、品德崇高,是眾多哲學家的榜樣。他的代表作主要有《笛卡兒的哲學原理》《神學政治論》《倫理學》《知性改進論》等。

斯賓諾莎童年時期被送入猶太教會學校學習希伯來文、《舊約全書》和猶太典籍等,接觸到兩位優秀的啟蒙老師——莫泰勒拉比和伊色特爾拉比。莫泰勒拉比主張維護猶太正統禮教,伊色特爾拉比則有異教徒傾向。在接受教育之後,斯賓諾莎更熱衷於追求真理。

1581年,荷蘭的資本主義經濟快速發展,吸引了不少著名學者前來進行學術活動,當地也產生了不少優秀的學者,斯賓諾莎就是其中一位。斯賓諾莎結束學業之後投身商界,豐富了他後來的哲學研究。青少年時期,斯賓諾莎開始懷疑猶太的《聖經》具有異端化的傾向。之後,他研究《聖經》和猶太經典,從猶太哲學家和其他哲學家的道德學和形而上學中吸收精髓。

斯賓諾莎了解到布魯諾的自然哲學和笛卡兒的新哲學,他用神、自然和實體共同表現一個最高存在,用這個概念來創建自己的哲學體係。他的優點在於他對各種思想兼容並包,整合分析,以更高的水平來構建哲學體係,而且堅持自己的觀點不動搖。於是,他越來越偏離猶太教的哲學思想,他認為靈魂就是生命,沒了生命,靈魂就會消失。他反對上帝是超越世界的精神支配,認為天使是不存在的。

24歲時,斯賓諾莎被開除教籍,逐出教會。脫離猶太教會後,他把名字中的巴魯赫改為拉丁文的別涅狄克特。《略論神、人和人的幸福》是他為朋友寫的著作,也是他第一部哲學論著。他的《笛卡兒哲學原理》和《知性改進論》,前者是斯賓諾莎首次嚐試用歐幾裏得的幾何方法論證哲學問題;後者主要討論認識論和方法論,是《倫理學》的先導著作。

1663年,斯賓諾莎撰寫《倫理學》,抨擊了《舊約全書》的上帝,在自己的書中創造了一個新的“上帝”。1670年,他匿名發表了《神學政治論》,引起了巨大的反響。政治上的保守派和神學家都強烈反對這本書,紛紛向政府請示禁止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