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1章(1 / 3)

第10章 尋夢桃源,聆聽那陌上花開

生活是豐富多彩的,除了工作、學習、賺錢、求名外,還有許許多多美好的東西值得我們去享受:藍天白雲,花紅草綠,飛濺的瀑布,浩瀚的大海、雪山與草原……正如海德格爾所說:“人類詩意地棲居在大地上,比植物更自由,比飛翔更沉重。”

到郊外、到公園、到田野去吧,看野鴿子在天空飛旋,野兔在草叢中奔跑,和它們一起詩意棲居。靜謐中,你會看到陌上花開,香飄四溢。

生活在大自然的懷抱裏——[法國]盧梭

為了到花園裏看日出,我比太陽起得更早。如果這是一個晴天,我最殷切的期望是不要有信件或來訪擾亂這一天的清寧。我用上午的時間做各種雜事,每件事都是我樂意完成的,因為這都不是非要立即處理不可的急事,然後我匆忙用膳,為的是躲避那些不受歡迎的來訪者,並且使自己有一個充裕的下午。即使最炎熱的日子,在中午一點前我就頂著烈日帶著芳夏特(盧梭養的一條狗)出發了。由於擔心不速之客會使我不能脫身,我加緊了步伐。可是,一旦繞過一個拐角,我覺得自己得救了,就激動而愉快地鬆了口氣,自言自語道:“今天下午我是自己的主宰了!”然後,我邁著平靜的步伐,到樹林中去尋覓一個荒野的角落,一個人跡不至,因而沒有任何奴役和統治印記的荒野的角落,一個我相信在我之前從未有人到過的幽靜的角落,那裏不會有令人厭惡的第三者跑來橫隔在大自然和我之間,那大自然在我眼前展開一幅永遠清新華麗的圖景。金色的燃料木、紫紅的歐石南非常繁茂,給我深刻的印象,使我欣悅;我頭上樹木的宏偉、我四周灌木的纖麗、我腳下花草的驚人的紛繁使我目不暇接,不知道應該觀賞還是讚歎;這麼多美好的東西爭相吸引我的注意力,使我眼花繚亂,使我在每件東西麵前流連,從而助長我懶惰和愛空想的習氣,使我常常想:“不,全身輝煌的所羅門也無法同它們當中任何一個相比。”

我的想象不會讓如此美好的土地長久的渺無人煙。我按自己的意願在那兒立即安排了居民,我把輿論、偏見和所有虛假的感情遠遠驅走,使那些配得上享受如此佳境的人遷進這大自然的樂園。我將把他們組成一個親切的社會,而我相信自己並非其中不相稱的成員。我按照自己的喜好建造一個黃金的世紀,並用那些我經曆過的給我留下甜美記憶的情景和我的心靈還在憧憬的情境充實這美好的生活,我多麼神往人類真正的快樂,如此甜美、如此純潔,但如今已經遠離人類的快樂。每當念及此,我的眼淚就奪眶而出!啊!這個時刻,如果有關巴黎、我的世紀、我這個作家卑微的虛榮的念頭來擾亂我的遐想,我就懷著無比的輕蔑立即將它們趕走,使我能夠專心陶醉於這些充溢我心靈的美妙感情!然而,在遐想中,我承認,我幻想的虛無有時會突然使我的心靈感到痛苦。即使我所有的夢想變成現實,我也不會感到滿足,我還會有新的夢想、新的期望、新的憧憬。我覺得我身上有一種沒有什麼東西能夠填滿的無法解釋的空虛,有一種雖然我無法闡明,但我感到對某種其他快樂的向往。然而,先生,甚至這種向往也是一種快樂,我因此充滿一種強烈的感情和一種迷人的感傷──這都是我不願意舍棄的東西。

我立即將我的思想從低處升高,轉向自然界所有的生命,轉向事物普遍的體係,轉向主宰一切的不可思議的上帝。此刻我的心靈迷失在大千世界裏,我停止思維,我停止冥想,我停止哲學的推理;我懷著快感,感到肩負著宇宙的重壓,我陶醉於這些偉大觀念的混雜,我喜歡任由我的想象在空間馳騁;我禁錮在生命疆界內的心靈感到這兒過分狹窄,我在天地間感到窒息,我希望投身到一個無限的世界中去。我相信,如果我能夠洞悉大自然所有的奧秘,我也許不會體會這種令人驚異的心醉神迷,而處在一種沒有那麼甜美的狀態裏;我的心靈所沉湎的這種出神入化的佳境使我在亢奮激動中有時高聲呼喚:“啊,偉大的上帝呀!啊,偉大的上帝呀!”除此之外,我不能講出也不能思考任何別的東西。

【心痕筆記】

在大自然的懷抱裏,人可以暫時忘卻塵世的煩惱,人生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複歸。

自然是文學的,沒有激昂的文字,自然本身就有著詩一般的韻律,散文一般的氣質,小說一般的故事。自然總是站在那裏,靜靜的,任你去采摘。蘇軾路過時,摘取了“大江東去浪淘盡”的豪邁;李白路過時,取走了長江奔流的浪漫;柳永路過時,采擷了長亭別柳的幽怨……其實自然還在那裏,還在書寫,還在記敘。

大自然需要感悟,大自然需要用心欣賞,大自然需要用生命去傾聽。

慢慢走,欣賞啊——朱光潛

一直到現在,我們都是討論藝術的創造與欣賞。在收尾這一節中,我提議約略說明藝術和人生的關係。

我在開章明義時就著重美感態度和實用態度的分別,以及藝術和實際人生之中所應有的距離。如果話說到這裏為止,你也許誤解我把藝術和人生看成漠不相關的兩件事。我的意思並不如此。

人生是多方麵而又相互和諧的整體,把它分開來看,我們說某部分是實用的活動,某部分是科學的活動,某部分是美感的活動。為正名析理起見,原應有此分別,但是我們不要忘記,完滿的人生見於這三種活動的平均發展,它們雖是可分別的卻不是互相衝突的。“實際人生”比整個人生的意義較為狹窄。一般人的錯誤在於把它們認為相等,以為藝術對於“實際人生”既是隔著一層,它在整個人生中也就沒有什麼價值。有些人為維護藝術的地位,又想把它硬納到“實際人生”的小範圍裏去。這般人不但是誤解藝術,而且也沒有認識人生。我們把實際生活看做整個人生之中的一片段,所以在肯定藝術與實際人生的距離時,並非肯定藝術與整個人生的隔閡。嚴格地說,離開人生便無所謂藝術,因為藝術是情趣的表現,而情趣的根源就在人生;反之,離開藝術也便無所謂人生,因為凡是創造和欣賞都是藝術的活動,無創造、無欣賞的人生是一個自相矛盾的名詞。

人生本來就是一種較廣義的藝術。每個人的生命史就是他自己的作品。這種作品可以是藝術的,也可以不是藝術的,正如同是一種頑石,這個人能把它雕成一座偉大的雕像,而另一個人卻不能使它“成器”,分別全在性分與修養。知道生活的人就是藝術家,他的生活就是藝術作品。

過一世生活好比做一篇文章,完美的生活都有上品文章所應有的美點。

第一,一篇好文章一定是一個完整的有機體,其中全體與部分都息息相關,不能稍有移動或增減。一字一句之中都可以見出全篇精神的貫注。比如陶淵明的《飲酒》詩本來是“采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後人把“見”字誤印為“望”字,原文的自然與物相遇相得的神情便完全喪失。這種藝術的完整性在生活中叫做“人格”。凡是完美的生活都是人格的表現。大而進退取與,小而聲音笑貌,都沒有一件和全人格相衝突。不肯為五鬥米折腰向鄉裏小兒,是陶淵明的生命史中所應有的一段文章,如果他錯過這一個小節,便失其為陶淵明;下獄不肯脫逃,臨刑時還叮嚀囑咐還鄰人一隻雞的債,是蘇格拉底的生命史中所應有的一段文章,否則他便失其為蘇格拉底。這種生命史才可以使人把它當做一幅圖畫去驚讚,它就是一種藝術的傑作。

其次,“修辭立其誠”是文章的要訣,一首詩或是一篇美文一定是至性深情的流露,存於中然後形於外,不容有絲毫假借。情趣本來是物我交感共鳴的結果。景物變動不居,情趣亦自生生不息。我有我的個性,物也有物的個性,這種個性又隨時地變遷而生長發展。每人在某一時會所見到的景物,和每種景物在某一時會所引起的情趣,都有它的特殊性,斷不容與另一人在另一時會所見到的景物,和另一景物在另一時會所引起的情趣完全相同。毫厘之差,微妙所在。在這種生生不息的情趣中我們可以見出生命的造化。把這種生命流露於語言文字,就是好文章;把它流露於言行風采,就是美滿的生命史。

文章忌俗濫,生命也忌俗濫。俗濫就是自己沒有本色而蹈襲別人的成規舊矩。西施患心病,常捧心顰眉,這是自然的流露,所以愈增其美。東施沒有心病,強學捧心顰眉的姿態,隻能引人嫌惡。在西施是創作,在東施便是濫調。濫調起於生命的幹枯,也就是虛偽的表現。“虛偽的表現”就是“醜”,克羅齊已經說過。“風行水上,自然成紋”,文章的妙處如此,生活的妙處也是如此。在什麼地位,是怎樣的人,感到怎樣的情趣,便現出怎樣的言行風采,叫人一見就覺其諧和完整,這才是藝術的生活。

俗語說得好:“唯大英雄能本色。”所謂藝術的生活就是本色的生活。世間有兩種人的生活最不藝術,一種是俗人,一種是偽君子。“俗人”根本就缺乏本色,“偽君子”則竭力遮蓋本色。朱晦庵有一首詩說:“半畝方塘一鑒開,天光雲影共徘徊。問渠那得清如許?為有源頭活水來。”藝術的生活就是有“源頭活水”的生活。俗人迷於名利,與世浮沉,心裏沒有“天光雲影”,就因為沒有源頭活水。他們的大病是生命的幹枯。“偽君子”則於這種“俗人”的資格之上,又加上“沐猴而冠”的伎倆。他們的特點不僅見於道德上的虛偽,一言一笑、一舉一動,都叫人起不美之感。誰知道風流名士的架子之中掩藏了幾多行屍走肉?無論是“俗人”或是“偽君子”,他們都是生活中的“苟且者”,都缺乏藝術家在創造時所應有的良心。像柏格森所說的,他們都是“生命的機械化”,隻能做喜劇中的角色。生活落到喜劇裏去的人大半都是不藝術的。

藝術的創造之中都必寓有欣賞,生活也是如此。一般人對於一種言行常喜歡說它“好看”、“不好看”,這已有幾分是拿藝術欣賞的標準去估量它。但是一般人大半不能徹底,不能拿一言一笑、一舉一動納在全部生命史裏去看,他們的“人格”觀念太淡薄,所謂“好看”、“不好看”往往隻是“敷衍麵子”。善於生活者則徹底認真,不讓一塵一芥妨礙整個生命的和諧。一般人常以為藝術家是一班最隨便的人,其實在藝術範圍之內,藝術家是最嚴肅不過的。在錘煉作品時常嘔心嘔肝,一筆一畫也不肯苟且。王荊公作“春風又綠江南岸”一句詩時,原來“綠”字是“到”字,後來由“到”字改為“過”字,由“過”字改為“入”字,由“入”字改為“滿”字,改了十幾次之後才定為“綠”字,即此一端可以想見藝術家的嚴肅了。善於生活者對於生活也是這樣認真。曾子臨死時記得床上的席子是季路的,一定叫門人把它換過才瞑目。吳季劄心裏已經暗許贈劍給徐君,沒有實行徐君就已死去,他很鄭重地把劍掛在徐君墓旁樹上,以見“中心契合死生不渝”的風誼。像這一類的言行看來雖似小節,而善於生活者卻不肯輕易放過,正猶如詩人不肯輕易放過一字一句一樣。小節如此,大節更不消說。董狐寧願斷頭不肯掩蓋史實,夷齊餓死不願降周,這種風度是道德的,也是藝術的。我們主張人生的藝術化,就是主張對於人生的嚴肅主義。

藝術家估定事物的價值,全以它能否納入和諧的整體為標準,往往出於一般人意料之外。他能看重一般人所看輕的,也能看輕一般人所看重的。在看重一件事物時,他知道執著;在看輕一件事物時,他也知道擺脫。藝術的能事不僅見於知所取,尤其見於知所舍。蘇東坡論文,謂如水行山穀中,行於其所不得不行,止於其所不得不止,這就是取舍恰到好處。藝術化的人生也是如此。善於生活者對於世間一切,也拿藝術的口味去評判它,合於藝術口味者毫毛可以變成泰山,不合於藝術口味者泰山也可以變成毫毛。他不但能認真,而且能擺脫。在認真時見出他的嚴肅,在擺脫時見出他的豁達。孟敏墮甑,不顧而去,郭林宗見到以為奇怪。他說:“甑已碎,顧之何益?”哲學家斯賓諾莎寧願靠磨鏡過活,不願當大學教授,怕妨礙他的自由。王徽之居山陰,有一天夜雪初霽,月色清朗,忽然想起他的朋友戴逵,便乘小舟到剡溪去訪他,剛到門口便把船劃回去。他說:“乘興而來,興盡而返。”這幾件事彼此相差很遠,卻都可以見出藝術家的豁達。偉大的人生和偉大的藝術都要同時並有嚴肅與豁達之勝。晉代清流大半隻知道豁達而不知道嚴肅,宋朝理學又大半隻知道嚴肅而不知道豁達。陶淵明和杜子美庶幾算得恰到好處。

一篇生命史就是一種作品,從倫理的觀點看,它有善惡的分別,從藝術的觀點看,它有美醜的分別。善惡與美醜的關係究竟如何呢?

就狹義說,倫理的價值是實用的,美感的價值是超實用的;倫理的活動都是有所為而為,美感的活動則是無所為而為。比如仁義忠信等都是善,問它們何以為善,我們不能不著眼到人群的幸福。美之所以為美,則全在美的形象本身,不在它對於人群的效用(這並不是說它對於人群沒有效用)。假如世界上隻有一個人,他就不能有道德的活動,因為有父子才有慈孝可言,有朋友才有信義可言。但是這個想象的孤零零的人還可以有藝術的活動,他還可以欣賞他所居的世界,他還可以創造作品。善有所賴而美無所賴,善的價值是外在的,美的價值是內在的。

不過這種分別究竟是狹義的。就廣義說,善就是一種美,惡就是一種醜。因為倫理的活動也可以引起美感上的欣賞與嫌惡。希臘大哲學家柏拉圖和亞裏士多德討論倫理問題時都以為善有等級,一般的善雖隻有外在的價值,而“至高的善”則有內在的價值。這所謂“至高的善”究竟是什麼呢?柏拉圖和亞裏士多德本來是一走理想主義的極端,一走經驗主義的極端,但是對於這個問題,意見卻一致。他們都以為“至高的善”在“無所為而為的玩索”(disinterested contemplation)。這種見解在西方哲學思潮上影響極大,斯賓諾莎、黑格爾、叔本華的學說都可以參證。從此可知西方哲人心目中的“至高的善”還是一種美,最高的倫理的活動還是一種藝術的活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