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節 拒絕:原則邊界下的合理回應(2 / 3)

建立你的拒絕行為邊界,讓拒絕更得體

對他人要求的拒絕,建立在明確知道我們應當拒絕哪些事情。事事都拒絕是不合理的,倘若如此,隻能證明你是一個自私自利、不願幫助他人的人,自然很難獲得他人的認同。當自己有需要時,也無法獲得他人的幫助。“君子有所為,有所不為”,在拒絕他人之前,首先需要建立我們的拒絕行為邊界。

每個人對於拒絕的行為邊界標準不一,結合我們日常工作生活中可能遇到的情況,以下類型的要求可以視實際情況予以拒絕。

1.超出能力範圍而力所不及的事情

當對方提出的要求超出你的能力範圍而無法滿足時,答應對方的要求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行為,因為你的行動結果無法達到對方的預期,甚至因此對其造成影響。這種情況下,如果我們決定接受對方的要求,前提是告知可能無法達成的風險,降低對方的心理預期或者尋找替代性的解決方案。

不要認為提前告知對方無法達到其要求會沒麵子,真正沒麵子的是“答應對方,卻做不到”。

2.幫助對方完成任務,卻不能幫助對方成長的事情

一件事情,我們“能做”不代表我們“應該做”,此類事情通常是對方職責範圍內的事情,比如“要做年終彙報了,我PPT做不好,你幫我做一份PPT吧”。我們知道這本應該是對方自己需要解決的問題,即使我們幫助對方完成任務,卻對其能力的提升、個人的成長毫無價值。總有一天,他需要獨立麵對同樣的事情,越是提供幫助,其實越是在阻止他的進步。

當然,在特殊情況下,我們可以予以支持,但此類事情不應該長期予以支持。

3.與自身工作任務形成衝突、無法兼顧的事情

在自身工作任務繁重、時間緊湊的情況下,沒有條件抽空對他人的要求予以支持時,我們可以拒絕。這與我們是否願意幫助他人無關,而是不具備幫助他人的條件,如同之前章節中提到的,在職場中我們應該負責的第一個人是自己,其次是直屬上級。

自己的成長目標、上級的任務安排,這是我們的職責所在。倘若自己的工作都完不成而去幫助他人做些價值不大的事情,就是本末倒置了。

4.與自身價值觀衝突的事情

比如我認為同事間哪怕存在上下級關係,人格也是平等的。領導可以叫我幫忙買咖啡,但不能使喚我去買咖啡,我是來工作的,不是來給領導買咖啡的。價值觀的衝突是無法調和的矛盾,接受此類要求後也最容易讓我們產生不滿、憤怒等情緒。

陶淵明能夠不為五鬥米折腰,我們在工作中固然不應意氣用事,但正確的價值觀是應當堅持的。

5.被他人道德綁架的事情

朋友圈中最經常發生道德綁架事件,比如“不轉不是中國人”,同樣在職場中也存在諸多的道德綁架,如“你人這麼好,一定會幫我的”“年輕人嘛,吃點虧、多做點是應該的”。如同坐公交車被逼讓座、企業家被逼捐款一樣,針對道德綁架,我們沒有答應的理由。

當然,除了這些情況外,還有其他情況下我們可以拒絕他人的要求,建立拒絕的行為邊界,是對自身負責的行為。有了行為邊界,拒絕的原因不再是“我不願意幫助你”,而是“你越界了”。在減輕自己愧疚感之餘,也讓對方明白我們的邊界是什麼,避免“越界”的要求重複發生。

將拒絕變成往情感賬戶存錢的行為

在建立拒絕的行為邊界基礎上,他人提出越界的要求時,我們的拒絕方式就尤為重要。在討論如何拒絕他人時,其實討論的是如何拒絕他人的同時不影響雙方關係,不至於讓對方心生不滿。這也是在進行“拒絕他人”這一溝通行為時應當達成的目標。

人與人之間溝通及相處的過程中是存在情感賬戶的。當你的行為增強了雙方的信任、拉近了彼此間的距離,就是在往雙方的情感賬戶中存款,比如一次卓有成效的指導、一次雪中送炭的幫助、一次排憂解難的傾聽。同樣在工作生活中,也有很多從情感賬戶中取款的事情:比如隻知索取、不知回報,對他人誤解與傷害,忽視他人的感受等。

往情感賬戶中存款的行為,能夠讓雙方的關係更加鞏固,而從情感賬戶中取款的行為則讓彼此關係逐漸疏遠。當一個人習慣了從情感賬戶中取款卻不存款,總有一天,情感賬戶中的餘額變成零。此時若繼續取款,終將導致情感賬戶的透支,直至有一天這個賬戶被注銷,兩人的關係完全破裂。

拒絕他人同樣是一種從情感賬戶中取款的行為。站在對方的角度看,我是有需要才找你幫忙,而你拒絕給我提供幫助,這無疑令我不悅。在拒絕對方的要求時,能否在對方接受你的拒絕之餘盡可能減少從情感賬戶中的存款金額,甚至變成一種往情感賬戶中存款的行為,這是對我們拒絕他人時的巨大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