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訴訟離婚中,法院判決應當準予離婚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第1079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1)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2)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是準予離婚的法定必要條件,在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具體情形方麵,主要有以下五點:一是重婚或與他人同居。重婚是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結婚的違法行為,與他人同居是有配偶的人與他人過著隱蔽的同居生活。該兩種行為都嚴重違反了一夫一妻的婚姻製度,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二是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家庭暴力和虐待,是指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殘害身體、禁閉、凍餓、精神恐嚇等手段,對家庭成員從肉體上、精神上進行傷害、折磨的行為。遺棄是指對於需要扶養的家庭成員,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的行為。夫妻和其他家庭成員之間長期、一貫實施上述行為的,已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經調解無效準予離婚。三是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有賭博、吸毒惡習的當事人不但不承擔家庭責任,還會消耗家庭積蓄,使家庭正常生活難以為繼,沾染惡習且屢教不改的,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經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四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一般來說可以構成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實證明。五是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複雜多樣,這些情形在法律條文中難以逐一列舉,人民法院應當本著保障離婚自由、防止輕率離婚的原則,根據具體情況作出正確裁判。

除此之外,還有兩種情形,法院應當準予離婚。一是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二是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58.婚姻關係解除的條件有哪些?

《民法典》第1080條規定,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係。

解除婚姻關係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協議離婚要求婚姻關係當事人雙方對財產、子女撫養等問題達成合意,並簽訂書麵離婚協議,經婚姻登記機關完成離婚登記後婚姻關係即解除。訴訟離婚要求法院根據當事人雙方提交的訴訟請求和理由,經調解或判決準予離婚,且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時,婚姻關係即解除。

57.訴訟離婚中,法院判決應當準予離婚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第1079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1)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2)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是準予離婚的法定必要條件,在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具體情形方麵,主要有以下五點:一是重婚或與他人同居。重婚是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結婚的違法行為,與他人同居是有配偶的人與他人過著隱蔽的同居生活。該兩種行為都嚴重違反了一夫一妻的婚姻製度,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二是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家庭暴力和虐待,是指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殘害身體、禁閉、凍餓、精神恐嚇等手段,對家庭成員從肉體上、精神上進行傷害、折磨的行為。遺棄是指對於需要扶養的家庭成員,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的行為。夫妻和其他家庭成員之間長期、一貫實施上述行為的,已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經調解無效準予離婚。三是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有賭博、吸毒惡習的當事人不但不承擔家庭責任,還會消耗家庭積蓄,使家庭正常生活難以為繼,沾染惡習且屢教不改的,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經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四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一般來說可以構成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實證明。五是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複雜多樣,這些情形在法律條文中難以逐一列舉,人民法院應當本著保障離婚自由、防止輕率離婚的原則,根據具體情況作出正確裁判。

除此之外,還有兩種情形,法院應當準予離婚。一是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二是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58.婚姻關係解除的條件有哪些?

《民法典》第1080條規定,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