卿大夫赴告並請諡於周天子和其君,因為卿大夫在周王朝和各諸侯國都有,可能有兩種赴告請諡情形:一種是王朝卿大夫赴告並請諡於周天子,同時赴告友好盟國。如《左傳·文公三年》“夏四月乙亥,王叔文公卒,來赴,吊如同盟,禮也”。另一種是諸侯卿大夫則赴告其君亦請諡,如《左傳·隱公八年》載:“無駭卒,羽父請諡與族”。
《左傳·隱公元年》載:“天子七月而葬,同軌畢至;諸侯五月,同盟至;大夫三月,同位至;士逾月,外姻至。”按:此傳文是闡釋周代貴族天子、諸侯、大夫和士由於其地位的尊卑而所對應的長短不同的喪期,既然喪期是逐次遞減,那麼喪禮規模也可以理解為是反其向而逐次遞加。因此可以推斷四者除了有貴賤等級和喪製規模隆重的差別外,應該有相類似之處,或者說是大同小異。《儀禮·士喪禮》載:“乃赴於君。”士赴告於君,卿大夫亦如是,諸侯赴告於周天子,周天子則赴告於天。士的赴告文書的格式是“君之臣某死”,按遞增類推,應該是用語不同而格式類似。卿大夫可能與士類似,諸侯為“××某薨”,周天子為“××某崩”。
隨著王室東遷,在春秋初期諸侯赴告、請諡之禮猶存,但隨著春秋爭霸後的禮崩樂壞,請諡之禮除周天子和卿大夫外,諸侯有廢除的趨向。此觀點前賢業已論述,茲舉其代表觀點羅列如下:
諸侯薨,請諡於天子,大夫卒,受諡於其君。大行受大名,小行受小名,所以懲惡而勸善也。東遷之後,其禮遂廢。諸侯之葬也,不請諡於天子,皆自諡之。
周衰,諸侯強,死皆不請諡於天子。
周衰,諸侯不請諡於天子。
平王以降,諸侯皆不請諡於天子。
諸家之論符合《左傳》的相關記載,諸侯的請諡之禮在春秋初期依然可見,到諸侯爭霸甚至僭越稱王之後,其禮遂廢。以魯國為例:
王使榮叔來錫桓公命。(《春秋·莊公元年》)
王使內史叔服來會葬。(文元年)
王使榮叔來含且賵,召昭公來會葬,禮也。(文五年)
在魯文公之前,王室使者錫命桓公,會葬僖公、成風,其中“錫”同“賜”,“錫命”當為賜諡。試想若無魯世子向周天子請諡,何來代表周天子的周王室禮官前來行會葬、賜諡之禮。文公後魯國不載向周天子請諡之禮,其他諸侯中僅載有衛襄公之請命。而到春秋末年,宗周之魯國亦廢請諡之禮。如魯昭公被三桓所迫而流亡,最後卒於國外。
夏,叔孫成子逆公之喪於乾侯。……六月癸亥,公之喪至自乾侯。戊辰,公即位。季孫使役如闞公氏,將溝焉。榮駕鵝曰:“生不能事,死又離之,以自旌也?縱子忍之,後必或恥之。”乃止。季孫問於榮駕鵝曰:“吾欲為君諡,使子孫知之。”對曰:“生弗能事,死又惡之,以自信也。將焉用之?”乃止。(定元年)
魯昭公卒於昭公三十二年十二月,到定公元年夏叔孫成子才將其靈柩迎接回魯國。執政卿季孫非但沒有向周天子請諡,反而自己主持議諡禮程,並欲給昭公惡諡。為此,榮駕鵝反駁道:“生弗能事,死又惡之,以自信也?將焉用之?”崇尚周禮的魯國尚且如此,其他諸侯國可想而知。
另外,楚入春秋以來先後僭號稱王,《史記·楚世家》載:
三十五年,楚伐隨。隨曰:“我無罪。”楚曰:“我蠻夷也。今諸侯皆為叛相侵,或相殺。我有敝甲,欲以觀中國之政,請王室尊吾號。”隨人為之周,請尊楚,王室不聽,還報楚。三十七年,楚熊通怒曰:“吾先鬻熊,文王之師也,蚤終。成王舉我先公,乃以子男田令居楚,蠻夷皆率服,而王不加位,我自尊耳。”乃自立為武王,與隨人盟而去。於是始開濮地而有之。
楚武王看到王室衰微、華夏諸侯內政混亂,欲與周王室分庭抗禮,逐漸擺脫其王室臣屬的地位。於是以侵隨為手段,讓隨國向周王室捎信。在遭到王室拒絕後,熊通便自加尊號為“王”。
楚國僭越自稱王後,名號便與周天子相同,其喪禮禮程應該類似,同號為王,焉有此王向彼王行請諡之禮。故楚之王崩後,其向周天子赴告、請諡之禮亦當廢。
二、議諡
請諡之後,逝者的上級尊者會派人前來吊唁,同時組織有關禮官以其生前行事為依據,集體商議其諡號,這便是議諡。“禮:天子崩,稱天命以諡之。諸侯薨,天子諡之。卿大夫卒,受諡於其君。”“禮,生有爵,死有諡,所以勸善懲惡也。禮,諸侯薨,天子諡之。卿大夫受諡於君,唯天子稱天以誄之。”按照公、穀二傳所言,死者生前有爵位,才具備議諡的資格。而且隨者亡者的社會政治地位的差異,有相異的議諡禮程。《孔子家語》載:“既死而議諡,諡定而卜葬,既葬而立廟,皆臣子之事,非所豫屬也,況自為之哉!”議諡後便可確定該賜予何種諡號,然後便可以安排卜葬之事了。
周天子南郊議諡,《白虎通義》雲:“天子崩,大臣至南郊諡之者何?以為人臣之義,莫不欲褒稱其君,掩惡揚善者也。故之南郊,明不得欺天也。”周天子諡號的議定者是王室禮官,天子崩後,王嗣子及王室官員在南郊舉行盛大議諡禮儀,並可能請天議定其諡號。實質上,由天議諡僅是形式,實人為而已。所言“明不得欺天也”,含有指蒼天為證之意,向天下臣民宣示所請之諡為上天的旨意,突出其既貴且尊。
諸侯議諡有兩種情況:其一,呈請周天子議定,是在請諡禮未廢前由周天子及王室禮官共同議諡;其二,臣子自議,則是在廢除諡禮後由各諸侯國執政者和禮官自行議諡。周天子議諡者,如《左傳·昭公七年》:“衛襄公卒……衛齊惡告喪於周,且請命。王使臣簡公如衛吊。且追命襄公曰:‘叔父陟恪,在我先王之左右,以佐事上帝。叔父謂襄公。’”衛世子赴告天子且請諡,周天子及王室禮官據其行跡而議諡,之後代表周天子的王室官員參加衛襄公喪禮並以正式的文書宣讀。臣子議諡,魯國如議定昭公之諡,《左傳·定公元年》載:“季孫問於榮駕鵝曰:‘吾欲為君諡,使子孫知之。’對曰:‘生弗能事,死又惡之,以自信也。將焉用之?’乃止。”昭公為三桓所逼,流落異國,客死他鄉,喪至而議諡,季孫欲和榮駕鵝的惡諡和反駁之對話,即臣子議諡。另外,楚國僭越稱王,其議諡也為臣子所為。《左傳·文公元年》載:“冬,十月,以宮甲圍成王。王請食熊蹯而死,弗聽。丁未,王縊。諡之曰‘靈’,不瞑;曰‘成’,乃瞑。”楚成王被迫自縊後,政變者穆王及大臣初議諡為“靈”,以至於成王死不瞑目,後改為“成”諡方瞑目。再如《左傳·襄公十三年》子囊謀諡之語,較為全麵記錄了春秋時期的議諡之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