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這樣,一步一步,我不僅走出了四年前的抑鬱,還走出了一年前的焦慮。
蘇州河畔那些曾經熄滅的光,我以為永遠不會再亮起的光,一點一點地重新亮了起來。
誰能想到呢,我竟然在25歲這年,才迎來了最好的時光,並且相信——時光它會越來越好。
那天,朋友問我,你最近過得如何?我想了想,大概隻有“完美”二字能夠概括吧。話剛說出口,我的內心深處也有點驚訝。
要知道我仍然沒有像年少時夢寐以求的那樣——讀名校、進名企、拿高薪、過著光芒萬丈的人生。可是我竟然第一次覺得生活充滿安寧和喜悅。
其實生活本身並沒有任何變化,變化的隻是生活中的“我”。我終於敞開了所有細胞,去看這個世界的溫柔與博大。
如今我住在最喜歡的城市。這個城市有著漫長的春天,櫻花如雪飄落,薔薇鋪滿長街邊的柵欄。初秋大團大團軟綿綿的雲掛在電線杆上,浮在海平麵上,落在路的盡頭,每一幀都像極了宮崎駿的動畫。我每天站在窗邊就能看見海,每至傍晚,海天相接處有我看過的最美的落日。
我做著最喜歡的事情。有大量的時間可以沉醉於閱讀和寫作,即使枯守書桌、放棄娛樂也不以為苦。就連那些細碎的流水賬都能夠找到讀者。
我不愛買包,對奢侈品全無興趣。賺的錢夠日常花銷,也夠去遙遠的地方旅行。更重要的是,我對世界有著龐大的好奇心,這種好奇甚至比年幼時更旺盛。
我由衷地理解了伍迪艾倫的話:“曾經我白發蒼蒼,如今我風華正茂。”
那個曾經日複一日活在別人的期待裏、一秒都不敢成為自己的少女,終於鑽出了她作繭自縛的殼,自由自在地飛了起來——盡管她早已不再是少女,可她卻比任何少女時期都更張揚和自信了。
3.
很多姑娘問我:“你覺得如何才能變得有吸引力,如何才能變得有魅力,如何才能被更多的人喜歡?”
我真想告訴她們:“我也是用了好多好多年才學會一個看起來很簡單做起來卻很難的道理,那就是永遠不要試圖取悅任何人,永遠不要為了他人而改變自己。”
前幾天,我朋友圈裏的一個女孩發了一段話:“我做所有的決定都是因為——我願意,而不是七大姑八大姨說你該怎樣怎樣,朋友同學說你該怎樣怎樣。沒有一件事比取悅自己更重要。”配圖是她開懷大笑的樣子。
我真喜歡這樣的她。
如今想想,以前我有多少的不快樂源於“別人不喜歡”。
別人說我寫得不好,我就不寫了。別人說我的衣服不好看,我絕對不會再穿那一件。別人說我選的工作不對,我用了一番長篇大論來解釋自己的選擇,雖然最後他隻是攤攤手聳聳肩表示並不care。
多少年前,我喜歡的男生說他愛長發的女孩,所以我苦熬短發變長的過程。可他後來隻不過是愛上了另一個女生,唯一的借口還是“不愛”。
就在前兩年,我信任的朋友說我寫的東西並無價值,所以我藏著掖著,有好幾個月不敢發布新文章,生怕被批評、被輕視。可後來我才知道我寫的東西她連看都沒看過,曾經的批評竟然是出於她對我一貫的“印象”。
所以現在多好——我根本不想討全世界喜歡,我隻想討自己歡喜。
看電影《陽光小美女》的時候,我愛死了那個胖嘟嘟的小女孩。
別人參加選美大賽都戴著皇冠,穿著公主裙。隻有她,穿著T恤和短褲,戴一副圓眼鏡,小肚子鼓鼓的,跳著根本不能算舞蹈的舞蹈。
可是她多開心啊。她笑得比誰都真摯,她就算長大了,變成了一個平凡的大人,也一定不會忘記曾經的自己。
現在我終於學會了像她一樣——我快樂地照自己的意願活著,誰喜歡還是不喜歡與我都沒有關係。
以前別人若說我:“你怎麼寫得那麼爛?”我隻會唯唯諾諾暗自傷懷,可如今,我終於敢理直氣壯地回複一句:“你一定是看錯了,我覺得我寫得簡直不要太棒。”
我也明白了那種“你永遠打不垮我”的信念,它也許不是因為一顆強大的心,而是因為一顆柔軟的心——我比任何時候都愛自己。我愛自己的勇敢,也愛自己的軟弱;我愛自己大部分時候的慈悲,也愛自己偶爾的苛刻;我知道自己有多麼不完美,但我全身心接納了這種不完美。
所以現在的我仍然愛寫雞湯文,熱情地喊口號,急切地呼籲著我認為正確的一切。我仍然留短發、踢足球、一個人旅行,做一切別人認為過於“女漢子”的事情。
我再也不想爭取全世界的認同、認可甚至誇讚,我隻想要做讓自己開心、滿足、無愧於自己的事情。
我覺得,這不是自私,不是自戀,而是真正的自愛。
走了那麼遠,我終於找到自己了。如果你現在還沒找到,沒關係,我等你,我們一起慢慢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