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團聚(2)(1 / 1)

在這四個拜上帝會根據地之間持續奔走的另一個原因是錢。吃喝要錢,刊印小冊子要錢,幫助生活貧困的教徒要錢,救助從紫荊山四周鄉村流落此地的受苦者需要錢,製造或購買自保的簡陋武器需要錢,建造急備穀倉以防當地災荒瘟疫也要錢,營救一些被抓的拜上帝會會眾更需要錢。當地士紳如王作新之流認為拜上帝會教徒破壞鄉裏風俗,而鄉裏乃是傳統道德價值的基礎,因而憤恨不已,在1847年至1848年間將馮雲山、盧六關進監獄,盧六死於獄中。1849年夏天,王作新又將兩名拜上帝會教徒投入監獄,其中一個還是洪秀全五年前投書官府營救出來的那個年輕人。如今雙方積怨日深,投書申冤或以國際條約法來辯護都已起不了作用。拜上帝會的首領為了早日救出兩人而四處籌錢,以耶穌在十字架上受難來指出,苦難能淨化受苦者,凡拜上帝會會眾欲得救贖,皆須堅忍。天兄耶穌借蕭朝貴之口,建議家有儲糧者捐出一半為那兩位教友贖身

有時,拜上帝會教徒以道義而聚眾,責備他們信仰不堅、吝嗇小氣和不願捐錢救人而欺騙上帝。他們還鼓勵某些比較有錢的拜上帝教家族(例如住在賜穀村黃家鄰近的石家)捐巨資救人,說這乃是上帝所願。拜上帝會首領在告誡教徒時,常用“高老”這個怪名來稱呼上帝,如此一來,這事就成了家務事的延伸。有時,向會眾募捐的呼籲就沒那麼含蓄,用的口氣好似在對不道德的行為進行嚴懲一般。或許是沒能籌到足夠的銀兩,也可能是因為買不通鵬化官府,這兩個入獄的教友已被嚴刑致死,而募捐活動到那個月的月底就中斷了。但不到一個月之後,在當地士紳的慫恿下,又有兩位重要的拜上帝會教徒被官府抓走。於是又得展開募捐。

這整個慘酷的過程說明了:在1849年時,拜上帝會還不夠有錢,凸顯了那些加入拜上帝會的富家的重要性。其中之一是石家。這個客家家族不僅捐了許多錢,當時十九歲的石達開還一心追隨洪秀全,後來成了洪秀全麾下最優秀的將領之一。金田村韋家擁有大片稻田,還有好幾家店鋪和當鋪;韋家之所以入拜上帝會,顯然是他們因為在當地官府中做“聽差”或親隨的卑下地位,而且血緣混雜,祖上曾與當地壯族土人通婚,即使頗富貲財,也無法躋身當地士紳階層。還有常常庇護洪秀全的胡家,他們在坪南與桂平縣都擁有不少土地,也在兵營裏做個小官13。不過,拜上帝會的首領還不想讓人知道這些家族的慷慨資助,至少在1850年2月初是如此;胡家在2月提議變賣家中所有田產,將所得及其他財產悉數捐給拜上帝會,以竟“天父天兄之偉業”,拜上帝會對他們的虔誠和慷慨表示感謝,但要求他們對捐贈之事暫時保密14。

1849年營救那兩位入獄教友四處奔走,卻是徒勞無功,或許這是讓拜上帝會首領決定采取反官府立場的因素。洪秀全從1837年做了奇夢之後,就一直宣講要對付的妖魔,是閻羅妖爪牙的轉世現形?還是對真理視而不見的迂儒?還是道士佛僧,當地愚民迷信的巫師,破壞洪秀全或上帝誡規的罪人和偶像崇拜者?洪秀全始終沒說清楚。有時,洪秀全下的定義涵蓋極廣,如他在1848年與1849之交於官祿所書:“凡不信上帝及耶穌之真理者,雖吾之舊交,但非吾友,而卻是魔鬼也。”有時,他的定義則取一端,近乎新教的命定論,如他在此時所寫的一首聖歌:

信實上帝便是上帝子女,來何處,從天而降,去何處,向天而升。

敬拜妖魔即為妖魔卒奴,生之日,為鬼所迷,死之日,被鬼所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