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老王狂妄自大,自作主張。”
我怒不可遏。
“老鄧,你懂得公司章程嗎?沒有總經理,副總經理履行總經理的職權。你不懂機械行業的規矩,又不聽我的解釋。你所幹預的事正是我職權範圍的事,請問:你其他七個董事長也是這麼當的嗎?!”
鄧蠻不講理地說:“其他幾個董事長怎麼當,不關你的事,但興寶公司的董事長我就是這麼當。”
“豈有此理,沒想到在深圳還會有你這樣狗屁不通還獨斷專行的董事長!”
在鄧的眼裏,我隻能是埋頭幹活的“小媳婦”,談不上權利和職責。沒想到我敢如此大膽跟他頂撞,他氣得臉都青了。
第二次衝突是因為老鄧要倒賣一輛進口麵包車的事。在興寶公司剛注冊不久,按照當時的政策,有關部門給中外合資的興寶公司一輛免稅進口車的指標,這是一輛日產豪華麵包車,俗稱“小霸王”。當時這種車是搶手貨,在公司還是一個空殼的情況下,從銀行貸款十六萬元買下了這輛車,名義上是興寶公司的,但我們從未用過一次,實際上控製在老鄧手裏,供他探親訪友、休閑遊玩用。一九九0年十二月的一天,老鄧來電話叫我去他辦公室說有要事相商。我騎單車去了。這次與以往大不一樣,老鄧笑臉相迎,並親自給我倒了一杯茶。開門見山對我說:
“老王,興寶公司主要生產模具,用貨車或‘的士頭’就可以了。用‘小霸王’太浪費。正好西鄉有個公司出三十六萬元的高價購買使用權,這麼好的機會實在難得,我看把它轉讓了吧!”
我冷冷地說:“你認為可以賣就賣吧,反正除你之外,我們從來沒用過。”
他聽出我話裏帶刺,臉上仍然堆著笑,拿出一份事先打印好的合同書給我。我大概看了一下合同條款,這是一份經過仔細協商和討價還價之後、完全敲定好了的汽車轉讓合同,除了興寶公司這裏空白外,其他單位都簽字了。我往旁邊小房裏望一眼,有兩個大腹便便的人坐在沙發_t,可能就是麵包車的買主。我在納悶,在沉思。平時那麼專橫獨行的鄧董事長為什麼把這麼大的權力讓給我?我立即警覺起來,這是一樁非法倒賣進「I汽車的交易,一旦被海關查獲,當事人是要負法律責任的。由此可以看出鄧狡猾和陰險的一麵。我正在沉思的時候,老鄧在催促:
“老王,你代表興寶公司簽字吧。”
“鄧董事長,謝謝你這麼抬舉我,這個字我不能簽。”
我把合同還給他。
“老王,你別誤會……”
“我沒誤會,是你誤會我了,我從來不爭權奪利,我是為了工作,想爭取我應有的權力,而現在你給的權力已超出了我的職權範圍,我不敢領受。”
一九九O年公司當年投產就盈利二十三萬元,對這總投資六十萬元,員工總數不到三十人的小公司來說,不能不說是個巨大的成績,是我領著全體員工艱苦創業,苦心經營的結果。這個公司從引資注冊,設備安裝到開業生產都是我一手一腳拚出來的,看著她走上了良性運作的軌道,我有一種成就感。但是,我心裏明白,有些人看重的不是公司的業績而是個人私利和權力。老鄧已把我看做他工作的絆腳石,肯定要想法搬掉。一九九一年初開董事會時,重新任命了總經理、副總經理。我由副總降為廠長,專門負責生產技術。我 早就料到這樣的結局,兔死狗烹、鳥盡弓藏是某些人的慣用伎倆。像我這樣剛直認真的人,始終跳不出“被利用、被限製、被排擠”的循環圈。
新上任的總經理姓錢,原來在工業區某直屬公司搞貿易,對工業、對機械行業一竅不通,把他擺在這位置上無異於趕鴨子上架。但他人很隨和、謙虛,對任何人都客客氣氣,對我更是畢恭畢敬。我對他也很支持,甚至還有幾分憐憫。人生一世好運氣並不常有,碰到了當官的機會,為什麼不“過把癮”呢?但好景不長,不到三個月就出事了。一九九一年四月的一天下午,公司突然來了幾個公安和海關人員,在寫字樓搜查了一陣,然後把錢總帶走了。從此再沒回來過。原來事情出在那輛日產“小霸王”上麵。我當時拒絕做的事,他上任後不久,就按照老鄧的指使,簽字賣了。倒賣進口汽車是觸犯刑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