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答說:“按照國際慣例和商業活動行為準則,合同一經簽訂就具有法律效力或契約效力,雙方都要遵守,不能變更,港幣對人民幣比值高了,你們要求降價。如果降低了呢?你們會同意加價嗎?再說,貴方的產品是出口的,是用外幣計價的,中國彙市不影響你們的利潤。”
對方的另一位老板邱先生說:“我方也有部分產品在國內銷售,是用人民幣結算的。如果貴方堅持不降價,這部分生意就會虧損。”
我說:“你們這個產品在廣州、深圳針車行的零售價是我廠出廠價的四五倍,你們批發給針車行的價格是出廠價的二倍以上。製造商、批發商和零售商三者這麼大的差價,我們清楚,也很理解,各賺各的錢,各人發揮各人的優勢。製造商靠的是薄利多銷,我們的利潤本來就微薄,希望貴方不要再壓價了。”
但是對方三人輪番向我“進攻”,看形勢不降價是很難脫身的,對方同時以再簽訂三萬個產品作為交換條件。這個條件是相當誘人的,我終於動搖了,我向三人表示:
“本來合同執行到中途還來改變價格是不符合常規的,但從長期合作的大局出發,對貴方的意見我可以考慮。”經過激烈的討價還價,最後達成的協議是:原合同三萬件的一半按合同價以港幣結算。另一半按六元錢人民幣結算,並按照這個價格又簽訂了三萬個輪錢的合同。
一九九三年七月,當時的朱銘基副總理兼任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對金融秩序進行了有力的整頓,采取了一係列穩定人民幣彙率的措施。港幣對人民幣的市價一下子跌到八角左右,恢複到瘋長以前的價格,是一個比較理性的價格。
有人以為台商又會來找我談價格—恢複到以前的價格。但這種情況始終未出現。商人雖然重利,但畢竟是愛麵子、講尊嚴的。何況他們在這個產品上已經有相當豐厚的利潤。
正當工廠生產紅紅火火,蒸蒸日上的時候,一九九三年十一月廖工突然提出要辭職,令我大惑不解。無論是以前在湖南我當技術員他當大師傅的時候或在這大半年的同事期間,我倆從來未吵過嘴、紅過臉,甚至連爭論都未發生過。我對他敬重有加,言聽計從,他為啥作出這樣的決定呢?我找他談心,誠懇地挽留他,再次邀他參資人股,我推心置腹地說:
“在這大半年的時間裏,你親眼看到了,我們廠雖然小,但生意很紅火,發展的勢頭很好。深圳是一個大有作為的地方。我想找一個你這樣的實幹家做夥伴,我主外、你主內,我們優勢互補,肯定會把工廠慢慢做大,一步步走向成功。我這人是個急性子、直性子,也可能在不知不覺中出現過對你不敬的地方,但我可以肯定地說,我對你一直是很器重、很敬佩的。我希望你能留下來,不是給我打工,而是參股合作。長期合作,共同發展,在我們的晚年,幹出一番事業來!”
看得出來,他對我的誠懇挽留有所感動,他低頭沉思良久,最後還是搖搖頭:
“算了吧,老王,我這人隻有這個命,還是讓我回去吧!”
我已把心掏給他了,再沒有什麼可說的了。
廖工走了以後,所有的擔子又落在我一個人身上。好在這時候兩種產品的工藝、技術、生產組織都走上了軌道,產品質量也有相應的保證措施,工廠的運作基本正常,大頭軸、輪錢一批批交了出來,貨款一筆筆地收了回來,工廠在良性循環的軌道上有序地前進著。這一年以大頭軸和輪錢為主要產品,紮紮實實地幹了一年,從一九九一年開始創業,我既不給自己開工資,又未把工廠的錢挪作他用,賺來的錢又投進了工廠裏,到一九九三年底,除了收回投資外,還賺回了一個有二十多萬元固定資產的工廠及十多萬元流動資金。這就是說:經過兩年多的苦心經營,我終於賺得了第一桶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