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歎服表姐的見解精辟,感慨同是紅衣,居然可以穿得如此不同。表姐微笑:“衣服穿得貌合神離還是小事,許多性質相同的事情由不同的女人做出來,那高下之分差得就不是一等二等了。”
細想,果然例證比比皆是。我有兩個女友,其老公皆是寶石級男人,於是伊人們格外小心輕放,保管嚴密。短信時代,她們和許多女人一樣,都開始不自覺地偷查老公手機。結果一個查得石破天驚,一個查得濃情蜜意。前者是查了就問,問了就吵,吵了就鬧,鬧了就分,分分合合,如是反複幾次,終於不治。後者查了也問,隻是問得撒嬌調皮,漫不經心。宛若蜻蜓點水,荷花搖曳。問過之後便根據症狀的輕重虛實悄悄對症下藥。同時自己也加強對老公的短信攻勢,從海陸空幾方麵占領他的疆域,擴張自己。戰略戰術得當,自然大獲全勝。於是,短信之兆在此流向不同渠道:一是讓自己的家庭短路,二是讓幹擾家庭的因素短路———同樣是短,且看當事者如何以短為長。
同事亦有一則例證。她和丈夫感情一直很好,簡直可以說是美滿幸福。突然遇到一件小事:她在外地進修,好不容易等到休假回來,正和丈夫興致勃勃在外麵吃飯,丈夫大學時的女朋友打來電話,說是從國外回來路過此地,約他馬上去見麵。丈夫左右為難。怎麼辦?同事當機立斷,對丈夫說:趕快去吧,你們難得見一次,好好聊聊。我們來日方長。她還手腳麻利地跑到禮品店幫丈夫挑個小禮物送給那個遠道而來的“情敵”。事後,不但丈夫完璧歸趙,對她還比以前更好。
“我當時心裏也泛酸。”同事說。當然,她又不是聖人,正常的女人天生就都是吃醋專家。“但我告訴自己說,她隻是中途之雁,你卻是巢中之鳥,她不具備競爭性。無論對丈夫還是對自己,你都應該更有信心一些。”瞧,這醋吃得多麼清冽:隻在心裏給自己消毒,卻沒有任它溢到外麵,把家蝕得一塌糊塗。
事情就是這樣。如同風騷相比於性感一樣,放是誰都會的,難的隻是收。這收不是裝糊塗,不是忍耐,不是懦弱,這收意味著內斂,意味著消化,意味著真正的接受和珍惜。但修煉到如此道行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所以,會放的女人比比皆是,會收的女人卻是鳳毛麟角———可以稱之為妖精。
一個女人,妖是容易的,精也是容易的,又妖又精卻不是妖加精那麼簡單。想想,妖得都成精了,該妖得多麼明白,多麼徹底,多麼爐火純青,多麼深入化境。這樣的女人才是真正的厲害。理智,寬容,深情,機敏,慈悲……這都是她們驅魔的利劍。她們的妖精氣,是在骨子裏的。對於一個如此這般的妖精來說,其愛的功力已接近於神仙。因此,在這個意義上,我一直認為妖精這個詞,是對一個女人的最大讚美。
曾經這樣愛過你
曾經這樣愛過一個人:愛的人知道,被愛的人不知道。
這是暗戀嗎?
愛著的時候,就整天鬼迷心竅地琢磨著他。他偶然有句話,就想著他為什麼要這麼說?他在說給誰聽?有什麼用?他偶然的一個眼神掠過,就會顫抖,歡喜,憂傷,沮喪。怕他不看自己,也怕他看到自己。更怕他似看似不看的餘光,輕輕地掃過來,又飄飄地帶過去,仿佛全然不知,又仿佛無所不曉。覺得似乎正在被他透視,也可能正在被他忽視。終於有一個機會和他說了幾句話,就像荒景裏碰上了豐年,日日夜夜地撈著那幾句話顛來倒去地想著,非把那話裏的骨髓榨幹了才罷。遠遠看見他,心裏就毛毛的,虛虛的,癢癢的,紮紮的,在猜測中既難受,也舒服,或上天堂,或下地獄———或者,就被他擱在了天堂和地獄之間。
愛著的時候,費盡心機地打聽他所有的往事,秘密地回味他每個動作的細節,而做這一切的時候,要像間諜,不要他知道,也怕別人疑心。要隨意似的把話帶到他身上,再做出待聽不待聽的樣子。別人不說,自己決不先提他的名字。別人都說,自己也不敢保持特別的沉默。這時候最期望的就是他能站在一個引人注目的地方,這樣就有了和大家一起看他和議論他的自由。每知道一些,心裏就刻下一個點,點多了,就連出了清晰的線,線長了,就勾出了輪廓分明的圖,就比誰都熟悉了這個人的來龍去脈,山山嶺嶺,知道了他每道坡上每棵樹的模樣,每棵樹上的每片葉的神情。
愛著的時候,有時心裏潮潮的,濕濕的,飽滿得像漲了水的河。可有時又空落落的,像河床上攤曬出來的光光的石頭。有時心裏軟軟的,潤潤的,像趁著雨長起來的柳梢,有時又悶悶的,燥燥的,像燃了又燃不烈的柴火。一邊懷疑著自己,一邊審視著自己,一邊可憐著自己,一邊也安慰著自己。自己看著自己的模樣,也不知該把自己怎麼辦。有時衝動起來,也想對他說,可又怕聽到最恐懼的那個結果。就隻有不說,可又分明死不下那顆鮮活活的心。於是心裏又氣他為什麼不說,又恨自己為什麼沒出息老盼著人家說,又困惑自己到底用不用說,又羞惱自己沒魅力讓人家先說。於是就成了這樣,嘴裏不說,眼裏不說,都韌韌地忍著,可每一根頭發絲兒每一個汗毛孔兒都在說著,說了個喋喋不休,水漫金山。
日子一天天過去了,還是沒說。多少年過去了,還是沒說。那個人像一壺酒,被窖藏了。偶爾打開聞一聞,覺得滿肺腑都是醇香。那全是自己一個人的獨角戲,一個人的盛情啊。此時,那個人知道不知道已經不重要了———不,最好是不要那個人知道,這樣更純粹些。在這樣的純粹裏,菜是自己,做菜人是自己,吃菜的人還是自己。正如愛是自己,知道這愛的是自己,回憶這愛的還是自己。自己把自己一口口地品著,隔著時光的杯,自己就把自己醉倒了。
這時候,也方才明白:原來這樣的愛並不悲哀。沒有塵世的牽絆,沒有囉嗦的尾巴,沒有俗豔的錦繡,也沒有混濁的泥汁。簡明,利落,幹淨,完全。這種愛,古典得像一座千年前的廟,晶瑩得像一彎星星搭起的橋,美好得像春天初生的一抹鵝黃的草。
這樣的愛,真的也很好。
有一種愛,叫內補丁
現在,穿補丁衣服的人幾乎已經絕跡了。即使是在偏僻的鄉村,補丁也已退化成罕見的奇觀。而我清楚地記得,小時候,在我生活的村莊,補丁衣服就和現在的無補丁衣服一樣處處皆是。常常可以看到荷鋤歸來的鄉親,前胸後背胳膊肘都打著一塊塊的補丁。補丁一般都是在衣服外麵貼上去的,有的方,有的圓,有三角,也有梯形。
雖然是一塊小小的補丁,卻也可以看出當家主婦的能耐:補丁顏色與衣服顏色搭配得比較協調,針腳也比較細密的,主婦多半心靈手巧。拿出來就會有人誇:“看人家的媳婦,補丁都補得膩,比新衣服不差什麼。”而那些粗糙的主婦們,活兒自然也就粗糙:深藍衣服淺灰補丁,草綠衣服油黑補丁,月白衣服土黃補丁……針腳也大得像赤足趕路的漢子,嚓嚓幾步就繚到了頭,讓人說不得嘴。不過她們也不在意什麼,說起來似乎也有道理:“補得再好不也還是補丁?鄉下人灰裏來土裏去,窮講究幹什麼?”
有一次,我驚奇地發現,伯父家人的衣服都是沒有補丁的。伯父也是農民,家裏四個孩子都上學,經濟條件並不寬裕,也不怎麼做新衣。可他們家的人真的都沒有穿過補丁衣服。尤其是伯父,他會做水泥活兒,農忙時上地,農閑時上房,衣服應該是很費的,可他的衣服上居然也沒有補丁,一塊也沒有。我就常常納悶:他們家的衣服是什麼料子?怎麼就那麼耐穿呢?一次,去他家裏玩,看見伯母正在做衣服,才明白了其中的奧妙。伯母當時正做的是伯父的一件冬裝,基本已經收尾了。我看見她把衣服翻過來,在袖口、肩頭這些易磨的部位上用同樣的布料打成了雙層。她用的是最小的針,同色的線,在衣服裏麵一根一根地連著絲挑縫,打好之後,外麵是看不出一點兒痕跡的。
伯母告訴我,這是內補丁。
“你幹嗎不等破了再補呢?”我問。心想這多麻煩。
“等破了的時候,衣服已經下了多遍水,顏色早就舊了,補丁的顏色太新,就會很紮眼,不好看。先把補丁補上,讓它跟著衣服一遍遍地過水,一遍遍地淘洗,到時候就一點兒也不顯了。”伯母說著笑了,“你伯父的習慣也很好,出門做活兒都是兩件外套,一件道兒上穿,一件活兒上穿。”
怪不得。我看著伯母滿是皺紋的臉。伯母看起來是一個很木訥的人,整日裏大大門不出,二門不邁,在家裏忙活拾掇。我常常覺得她是有些愚滯似的,沒想到還有這樣精柔的心思———對衣服,也是對孩子們和伯父。而伯父也讓我訝異,一直以為他不過是個粗人,沒想到卻是這樣的體貼和疼惜———對衣服,也是對伯母。
他們之間是有愛的,這種愛,骨肉相融,卻又不著痕跡,完完全全地沉澱在他們平庸無奇的生活裏,和他們粗茶淡飯的日子貼心貼肺,暖肚牽腸。
亦如,伯母親手織成的那些內補丁。
方才明白:愛的意義絕不僅是那些甜美的言辭和激情的舉止,它可蘊涵和表達的太多了,而它的質量也決不受環境和對象的限製。在何時何地,這都是讓人幸福的寶貴財富———即使是在那個滿是補丁的年代,即使是在我貧如清水的家鄉,即使是在我田野一樣質樸的伯父和伯母身上。
多年以後,方才更清楚地明白:這種內補丁一樣的愛,其實在我和許多人的生活中都不能盡數。隻要我們長有眼睛,就會看到,在我們最脆弱最容易被磨透的地方,原來都有各種各樣的內補丁:落難時共渡難關的舊友,患病時床邊守候的親人,得意時諄諄教誨的師長,孤獨時青燈相伴的書朋……這些厚暖的內補丁,這些堅韌的內補丁,這些隱形的內補丁,這些融進我們血液的內補丁,就這樣沉默地填充著我們生命的黑洞,讓我們不會被風吹冷。
它是我們的心衣。
碧玉簪
一日下午無事,打開電視瞄了一眼,在戲曲頻道,看見一個青衣女子正在圍著一個男人轉圈兒,手裏拎著一件衣服,猶猶豫豫,痛苦不堪。甚是好奇,便看了下去。後來才知這是越劇《碧玉簪》。到這裏已經是半場了。前麵的情節是這樣的:大家閨秀李秀英貌美德賢,嫁與書生王玉林。因之前有個人求婚不成,心生歹意,便買通媒婆,在李秀英與王玉林成婚之日,將李的首飾碧玉簪竊走,並以李的口氣偽造出一封情書,將碧玉簪和情書擲在洞房門口,故意使王看到。這陰謀可謂簡單拙劣,漏洞百出,王卻竟然中計,於是對李秀英不理不睬,竭盡精神虐待之能事。蓋衣事件便是其中之一。
蓋衣是因為不上床睡,不上床睡是因為排斥新娘子,排斥新娘子是因為那封書證和物證已經使他以為新娘早已經是舊娘。他的邏輯充分,所以虐待起來便分外氣壯。從大範圍來看,王雖然也是不知情的受害者,但他畢竟比李多知曉一些事實,所以他就在被蒙騙的前提下擁有了心理強勢。這樣,兩個人就有了戲。一個糊塗,所以一直在揣摩原由,一個明白,於是就等著對方知趣自辭。我有些奇怪,他不說理,雖然他的理很直。其實遇到這種事情,對古代男子來說應當是奇恥大辱,很難冷靜對待,但這個文章道德的書生卻為什麼會相對忍耐?難道隻是因為做戲空間的需要嗎?後來才有些琢磨明白:這種選擇在生活中也有憑可尋。不說不是因為不想說,而是因為李的父親是朝內高官,不到萬不得已的時候他也不想和這位高官發生直接衝突———他畢竟也是待考的舉子。另外就是愛麵子,傳出新娘婚前有私情對新娘固然不好,但對他這位剛穿紅袍便戴綠帽的新郎來說,也不是什麼光彩之事。所以,隻有讓新娘自己反省,自覺退出。
在這場鬥爭中,李秀英無疑是最痛苦的。她由天堂直落深淵,還不知道原因在哪兒。王玉林的行為不斷地把她推向絕望,而她也是因為家族顏麵和私人情感———與婆婆的關係,一次次忍耐。甚至當她新婚之後回娘家探親,按習俗本可以在娘家住一晚,王玉林卻刁難讓她必須當天趕回時,她也在母親的淚水和責問中回去了。“如果我今天晚上病死了,你也一定要回去嗎?”母親如此的話語如同紮在她的心上,但她還是沒有答應。母親敏感到了女兒的不幸,為下文的風波作了鋪墊。在蓋衣一節,李秀英的心情做得最足:又怕凍著丈夫在婆婆麵前不好交代,又想他對自己如此冷酷,自然不應為他的健康服務,又內疚自己小心眼兒會辜負了娘家母親的教誨。最終,敬業的精神占了上風,披衣成功。不料,王冤家醒後十分不領情,反而說她用女人衣服蓋自己是給自己造晦氣,會讓自己皇榜不中,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於是二人打鬧,驚動婆婆。
之後親家母來探女,王玉林稱之“伯母”,連一個敷衍的嶽母稱呼都不肯給她,矛盾明朗並且迅速升溫。李秀英怕自己被夫休會傷了娘家聲譽,不肯答應跟母回去,李母歸家後立馬休書給遠在京城的丈夫,說自己病重,讓他速速歸來。“早來一步還得見,晚來一步陰陽間。”於是李高官星夜趕路,回到家中,知道事情的原委,“李家珍珠做了王家草”,便前來王家問罪。王玉林此時方拿出書證和物證,李父大怒,不但打女,且欲殺女,後來又對筆跡,憶前情,審查媒婆,全部真相方才水落石出。
李秀英洗清了委屈,此時便堅決不留在王家了。王玉林發奮研讀,獲得功名,捧著鳳冠霞帔來請,並且懇請母親父親公公婆婆輪番做她的思想工作,臨了自己也沒逃過一跪,才算結局團圓———雖然那跪不過是蜻蜓點水,我竊稱之為典型的飛跪,但不管怎麼說也算是跪了。“態度決定一切。”如是焉。
整出戲裏,我最喜歡的人物是那個婆婆,她對生活充滿了寬容的理解和真誠的熱愛。兒子新婚,她便幻想自己會很快抱上孫子或孫女,如果是孫子,就抱到上街頭,讓人家誇自己的孫子白白胖胖。如果是孫女,就抱到下街頭,讓人家誇自己的孫女花花朵朵。必定“先開花後結果”———歸根結底還是最想抱孫子。在能言善辯的同時她也很真誠,讓人信服。看到兒媳受辱,她打心眼兒裏同情,卻對自己的兒子一點兒辦法也沒有。親家母親家公每次來都給她臉色,她也戰戰兢兢,生怕得罪了他們。但最終還是得罪了。後來,兒子又以做和尚逼迫撒嬌讓她為自己說情,當兒媳表示可以當女兒一樣侍奉她卻不能原諒她的兒子時,她感歎:“乖媳婦啊我的肉,心肝肉,寶貝肉,阿林是我的手心肉,你是我的手背肉,手心手背都是肉,阿娘舍不得兩塊肉。”又說兒子是現世報,又說媳婦可以做誥命,是好福氣。非常市民化卻又非常親切地表明了自己混沌而又堅決的立場。
王玉林在迂滯的同時有著非常詭秘的心機。他的證據一直遲遲不亮出,一方麵是想讓李秀英知難而退,為自己留餘地;另一方麵也是要把最有力的證據對付最有力的人,以便一下子把嶽父打倒。他果然差點兒得逞。對質李父和李母時,我倒有些欣賞他的個性:得意揚揚,無所畏懼,率真而單純。當然,對付李秀英時他是最殘酷的,這固然可恨。李父又有什麼可原諒的呢?當看到女兒不貞的那些證據時,他不一樣打罵了女兒,甚至還要殺她嗎?此時他和王玉林一樣,都隻是男人而已。李父李母高位相壓,以權取理,直到最後快速判案似乎也還是沾了權力之光。試想如果是平民的女兒,隻怕早就冤死一百次了。王玉林也是在科考及第之後才覺得有顏麵去迎婦回家,不過李秀英對鳳冠霞帔倒表現出了可貴的氣節:“你是那大富大貴的大狀元,自去找那美貌美色的美嬋娟。”直到最後接了鳳冠霞帔也不過是勉強說道:“暫且收下。”矜持得很。她的自尊到此時方才完全爆發,而驕狂的王玉林此時的柔軟小意方才讓這個人物有些可愛起來。
一根小小的碧玉簪,不過是一件首飾。它挑動的,有陰惡的嫉妒,有混雜的愛情,有未遂的災難,有搖擺的妥協,有冷硬的暗礁,有糊塗的幸福……有太多人生的真相,不可言說,不能言說。
刀柄之愛
她很美麗。婚後數年依然美麗。她的婚姻似乎和她的相貌一樣完美,讓她無可挑剔。但是無論多麼完美,日子久了,終究會變得平淡。平淡久了,也終究會厭煩。厭煩了一次就會有兩次,有了兩次就會有三次。當她厭煩到快要麻木的時候,她邂逅了一個丈夫之外的男人,那個男人似乎是一個全新的世界。
她決意離婚。
她終於告訴了丈夫。
丈夫久久無語。
漫長的沉默中,她拿出小剪刀開始修剪指甲。可是她的小剪刀有點兒鈍了,不大好用。
“把你的剪刀給我用用,好嗎?”她說。
丈夫把剪刀默默地遞給她。她忽然發現,丈夫遞給她剪刀的時候,刀柄的方向是朝向她的。
“你怎麼這麼遞剪刀呢?”她有點兒奇怪。
“我一直都是這麼給你遞剪刀的。”丈夫說:“這樣就是萬一有什麼意外,我也不會刺傷你的。”
“是嗎?”她說。心卻忍不住輕輕一動:“我從來沒注意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