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7章 某物資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偷稅案(1 / 2)

案件來源及企、韭基本情況

慶陽市慶城縣某物資公司,注冊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主要經營鑽采配件、汽車配件、工礦產品、橡膠產品、五金工具、電器設備等。該公司於2003年4月在慶城縣國稅局辦理了稅務登記,2003年9月被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2004年12月27日,稅收管理員按照規定對轄區內新認定的一般納稅人進行跟蹤檢查時,發現該物資公司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中作廢發票較多,情況異常,立即將掌握的情況彙報縣國稅局,為排出疑點,縣國稅局決定由稽查局對其實施納稅檢查。

稅務稽查過程及方法

稽查人員認真研究分析了征管部門轉來的資料,迅速進入該公司進行檢查。在檢查中,稽查人員要求財務人員就作廢發票情況做出解釋,財務人員一會兒說自己業務不熟悉,一會兒又稱增值稅防偽稅控開票係統出現異常情況致使其不得不作廢那麼多發票。為了查明事情原委,稽查人員首先請縣國稅局信息中心技術人員對該公司的增值稅防偽稅控係統進行技術性檢查及測試,結果並未發現係統存在問題。然後又對其發票使用情況進行了全麵檢查,該公司核定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為4聯萬元版,月供票20份,2004年1—11月份領購專用發票40份,使用情況正常,能夠按月繳銷,並依法申報進項稅額和計算銷項稅額。2004年12月,該公司多次以經營規模擴大、業務量增加、年終結算用票增加等為由要求將其專用發票供應量增加至300份,管理部門經過核實後,批準其月最高領購量增加至280份。

經核查發現該公司2004年12月共開具專用發票300份(包括該公司2004年11月份領購的20份),同期係統顯示作廢發票300份。稽查人員進一步對作廢發票進行檢查,發現這些發票的抵扣聯全都不知去向,財務人員稱是企業法人陶某將發票抵扣聯帶到外地進行業務結算。

通過以上調查,稽查人員初步判斷這是一起利用正常程序開具專用發票,然後將專用發票予以作廢,又利用“作廢”發票抵扣聯進行違法經營活動的案件。鑒於案情重大,慶城縣國稅局將情況彙報上級稅務機關,經研究決定,一是立即依法對該公司防偽稅控設備和全部作廢增值稅專用發票及賬簿實施扣押,以保證防偽稅控設備和有關涉稅信息的安全;二是提請公安機關配合,多方布控追尋陶某;三是派稽查人員通過電話、電報查詢、函查等多種形式向受票方所在地稅務機關發出協查,盡可能地挽回稅收損失。

在當地公安機關和大慶市公安機關的配合下,陶某於2005年9月14日被大慶市公安機關拘留,9月25日被押解回當地。犯罪嫌疑人陶某交待了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違法事實。

違法事實

據陶某交待,他通過其侄子陶某某(已死亡)介紹認識一個叫“老張”的吉林人,雙方協商由陶某按照“老張”要求,開具並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同時,“老張”從外地開具400多萬元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給該公司。成交後陶某給“老張”10萬元的費用,“老張”按陶某開具的發票金額支付3%的管理費和17%的稅款,並幫陶某辦理“上海大眾慶陽特約維修站”的相關手續。

為此,陶某除指使公司會計田某按“老張”要求開具專用發票,本人也虛開了增值稅專用發票。2004年12月12日至24日,在沒有任何貨物交易的情況下,該公司共向山東、河北、天津、江蘇等省市19家企業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近300份,開具金額2700餘萬元,稅額約380萬元。陶某先後三次前往西安、鹹陽將發票交給“老張”,“老張”支付陶某32000元好處費後便失去聯絡。陶某將所有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在係統中進行了作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