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詩學”因堅持文學的“審美文化”屬性,重視文學藝術與其他文化形態間的互涵互動關係,因而相較於過去的哲學認識論思維模式以及“泛文化研究”範式,它能更加合理有效地化解文藝理論存在的問題。在傳統文論研究範式的反思與改進中,也能夠將文學研究的理論格局提升到一個更深、更廣的高度。正是在這一層麵上,才將“審美文化”視為文化詩學建構的原點與支點。
關於“審美文化”,葉朗先生《現代美學體係》中有著很好的詮釋,包括“審美活動的物化產品”“審美活動的觀念體係”以及“人的審美行為方式”。[29]因審美文化與美學及文化學緊密關聯,因此,文化詩學強調文學的審美文化特性,這就與一般的非審美文化以及現實中一般的日常生活劃開了界限。此外,將文學視為一種審美文化,也即意味著文學中的各種社會的、政治的、經濟的、道德的、倫理的思想,隻有呈現在這一特殊的文學文本之內,這種複雜的審美意蘊及其所包孕的社會學層麵的生活內容才具有現實性意義。文化→審美文化→文學,作為漸次深入的領域,文化詩學話語空間生產的知識意義就在於三者合力狀態所形成的多元互滲與溝通的整體性場域中。
首先,文學作為一種審美話語,其本身就是一種“審美文化”的表現,正因審美話語的組織結構與表現,才形成了文學語言、文學話語、文學敘事與文學修辭等一係列話語組織形式,形成了文學自身獨特的審美規律與文化特征。韋勒克、沃倫曾認為“每一件文學作品都隻是一種特定語言中文字語彙的選擇”“文學是與語言的各個方麵相關聯的”。[30]文學作為一種語言的藝術,一種人的審美創作活動,它必然是一種審美的對象。卡勒也指出:“一部文學作品就是一個審美對象,這是因為在暫時排除或擱置了其他交流功能之後,文學促使讀者去思考形式與內容相互間的關係。”[31]可見,對文學的研究,需要高度重視從語言分析入手的文本細讀,隻有將文本語言作為研究的入手處,進而抓住作品中的人物、性格、心理、神態及其社會曆史場景,才能完成對文本的“症候性”解讀。文化詩學也就是要基於語言分析與審美批評基礎上,加入文化的視野,這樣也才能在雙向拓展中真正揭示文學作品的深層意蘊及其美學內涵。
其次,“審美文化”為文學藝術確立了一種詩意特性的“格式塔質”,並搭建了“曆史理性”與“人文關懷”的價值坐標,還為文學藝術與別的文化形態間的互動互構提供了一套開放的文化係統。當代審美文化因與市場經濟的結合而在娛樂、消遣的“大眾狂歡”中漸趨發生扭曲與變形。作為一種精神文化的文學藝術也在一味地媚俗中流失自主性與個性,其精神價值與人文品格日漸流失。學者周憲便指出:審美文化的某些領域正被“商業目的和交換價值所取代,‘詩意的’表現轉化為‘散文的’工具價值,最終為了實現某種審美之外的商業目標。……文化從詩意狀態向散文狀態轉變的一個重要標誌,是藝術越來越放棄它所固有的詩的視野和胸襟,把藝術和日常生活混雜起來,並以一種日常生活的方式來看待藝術,而不是以審美的方式來看待生活。”[32]這種從“雅趣”向“畸趣”的趣味轉變,不僅背離了傳統的詩意追求,還消解了文學藝術的審美韻味。而“文化詩學”因強調審美文化,並主張一種“詩意化”的價值旨趣與人文精神,因而恰能對此進行鞭笞與修正,維護文學藝術的精神本色。在此,“曆史理性”與“人文關懷”是文化詩學場域中的重要兩極,也是評判藝術的重要尺度。“曆史——人文”的雙重價值尺度不僅體現了作家的情感立場與文學藝術的價值導向,更有效地取代了“過去的那種僵硬的政治律條作為批評標準”[33]。此外,因審美文化作為文化係統的一部分,它本身就具有表層文化所具備的屬性功能,這就恰好能夠為審美文化內層的文學提供一種與母係統——文化之間互涵互動的視野。而人類文化的“‘人性’的圓周”上又是由“語言、神話、藝術、宗教”等形態功能的扇麵有機組織而成[34],所以,從文化係統出發審視文學,也就為文學與各個文化扇麵之間的相互關係提供了一種跨學科研究的可能。因此,文化詩學堅持以“審美文化”作為基點,使文學藝術擺脫了過去孤立封閉的文學研究以及單一化學科的批評視角,在開放的文化係統中實現了“文化—審美—文學”的視域融合,為文學的文化研究提供了一條更加廣闊而有機的新的方法論範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