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說的隱喻藝術
一部真正的文學作品是一個生氣灌注的有機整體,嚴格地說,它是不可“拆卸”的;可文學評論則又不能不將它“拆卸”甚至“肢解”,以便將經過“拆卸”的這一點和那一點加以分析。因此,在富於有機整體性的作品麵前,文學評論從一定意義上說是注定要失敗的。現在,我麵對王蒙的這部如同活的生命體的《雜色》,不得不開始注定要失敗的嚐試——先“拆卸”它,然後分析它。
《雜色》的故事簡單得不能再簡單,一個牧業公社的統計員曹千裏騎著一匹老馬去一個夏季牧場去統計點什麼,小說就寫他這一天的所見、所聞、所遇和所憶以及相關的一些議論。作者在小說寫到差不多一半時,自己跳出來警告讀者:“這是一篇相當乏味的小說,為此,作者謹向耐得住這樣的乏味堅持讀到這裏的讀者致以深摯的謝意。不要期待它後麵會出現什麼噱頭,會甩出什麼包袱,會有個出人意料的結尾。他騎著馬,走著走著……這就是了。”可能有的讀者還以為這種聲明是小說家的“欲拒還引”的伎倆,小說後麵肯定還有大開大合起伏跌宕吸引人的故事,但你讀下去,就會發現作者的聲明是真話。小說的主人公曹千裏不過是騎著它的雜灰色的老馬又經過了一些地方而已。
的確,小說的結構平淡無奇,這位從京津地區自願來到新疆地區工作,且工作中一直遭到不公平待遇的曹千裏,吃完早飯,來到馬廄,騎上雜灰色的老馬,一路上經過了幾個地方:過塔爾河(河水很急,老馬喝水),進“補鍋匠”村(在供銷社買了點東西),進山(進山前遭遇到一條黑狗),然後走傍山石路(路上不斷下馬向當地牧民施禮),進入草地(遇到暴風驟雨),最後來到一個名叫“獨一鬆”的地方(餓了,在氈房裏喝馬奶)。如果把小說拆開看,作者所寫的就是主人公曹千裏、雜灰色老馬及其與這幾個場景的關係。如此簡單的情節,能構成一部中篇小說嗎?作者究竟是通過什麼來展現他的藝術世界?以什麼魅力來吸引讀者呢?
首先,《雜色》是隱喻藝術的架構。隱喻是一種古老的修辭格,英語裏隱喻“metaphor”這個詞源於希臘語的meta(意為“過來”)和pherein(意為“攜帶”)。它是指一套語言過程,通過這個過程,此物的特征被轉移到彼物上,以至於彼物被轉移為此物。發展到現代的文學創作中,隱喻成為一種藝術體係。王蒙的《雜色》就是在現代意義上一係列的隱喻藝術體係。他寫的是曹千裏和他的雜灰色老馬的一天的充滿艱難困苦的路程(此物),可這種描寫在讀者的領悟中,已轉移成對苦難中國(彼物)的描寫。難道曹千裏的遭遇和老馬脊背上的血疤以及他們(它們)的負重行進,不正是暗含著多災多難的祖國曲折的曆程嗎?順便說一句,曹千裏和雜灰色的老馬是一而二、二而一的,是“異質同構”的,曹千裏就是雜色老馬,雜色老馬也就是曹千裏,因此他們都體驗到“同樣的力量,同樣的緊張,同樣的亢奮,同樣的疲勞和同樣的痛楚”“不是他騎著馬,而是馬騎著他”,曹千裏轉移到雜色老馬,雜色老馬轉移到曹千裏,這本身就是一個隱喻,而這人馬同一的形象,又被轉移為苦難中國的形象。在這一小一大的隱喻形象之間,還有不大不小的中級的隱喻形象,如曹千裏過“草地”時那氣候突然是風和日麗,突然又暴風驟雨,突然又豔陽高照,這無常變化,作者用了“你的善良願望立刻就被否定了”“這個時代結束了”“又是一個突然”等句子來加以描寫,都不是偶然的,在作者的意識中,他可能用來指“反右”運動,“文化大革命”突變等,草地的氣候變化轉移為對曆史的某一階段的暗示。小說中出現的“河水”,兩次出現的“狗”,一次是黑狗,一次是白狗(這裏又用了政治味很濃的諺語“盡管狗在叫,駱駝隊照樣前進”),還有使人和馬都吃了一驚的“蛇”等,都不僅僅為了寫這些事物本身,他們都是隱喻,以此物來喻彼物。難道在新中國成立以來的曆次政治運動中,這種“狗”一般、“蛇”一樣的人物還少嗎?連供銷社的女售貨員用奧斯曼草染過墨綠色的眉毛等,都是隱喻,不過所喻的是美好的事物而已。這樣,《雜色》就構建了一個大、中、小都齊備的隱喻藝術的體係,它一點也不“乏味”,相反它有品不完的味,也許我們用“象外之象”“景外之景”“味外之旨”這些詞語來評定《雜色》,是很合適的。作者通過他的隱喻藝術體係,在讀者的感知和聯想中,展現了動人心魄的曆史社會場景,蘊含了豐厚的社會心理內涵。一部中篇,要表現一個已經結束的嚴冬般寒冷的時代,如果不選擇隱喻這一具有簡潔、縮略、避諱功能的藝術手段,是不可能達到目的的。隱喻藝術作為現代主義文學的魔方,在王蒙筆下變換出獨特而豐富的藝術世界,獲得了廣闊的闡釋空間。上麵我們隻是點出這一點,詳細的闡釋也許在目前還是不可能的。
與此相關的另一點是,在具體的藝術描寫中,王蒙在《雜色》中,運用了他所擅長的隱喻語法。這種隱喻語法的基本特征是在差異性中把握相似性。王蒙在小說中,常把人物的感覺推到陌生的、似乎是第一次遇到的地步,然後用人們日常熟悉的感受去加以表現,這樣,就把熟悉的和陌生的聯係起來,陌生轉移為熟悉,使讀者也能充分的感受人物的情感、心境和感覺。例如,描寫曹千裏在冬牧場看到了那些用原始樹段釘在一起的房子的感覺時,作者寫道:“從第一眼看到這幾棟房子起,曹千裏就有一種特別親切,特別溫柔特別慶幸的感覺。好像會見了一個失去聯係多年的老朋友,好像找到了一件久已丟失的紀念品,他想起兒時,想起狼外婆的故事和格林童話,想起神仙、俠客、兔子、小魚、玻璃球、蟋蟀和木製手槍……”人物的一種陌生感,作者用了十一種熟悉的感覺來加以描寫,這樣陌生感轉移為熟悉感,差異立時變為相似。這種隱喻語法的運用,具有極強的藝術魅力,表麵看是話語的轉移,實際上是兩種感覺的兌換,在這種兌換中,讀者對一種似乎是不易理解的感情、感覺,立刻變成了極易理解的感情、感覺,從而使描寫對象的特征及其意義生動地突現出來。這種手法的運用,不但在本篇中,而且在王蒙的其他小說中俯拾即是。
隱喻是《雜色》的藝術靈魂,它表層所描寫的,可以根據作者所提供的曆史文化語境轉移為對某個時代的揭示和理解。這也表明王蒙是新時期以來一位真正的具有現代主義意味的重要作家。我個人認為,王蒙對隱喻藝術的體認和出色的運用,未必不比他引進的意識流手法重要。
其次,《雜色》是一位小說家的哲學導言。王蒙是在1980年,美國的衣阿華創作成功這部作品的,這的確是在嚴冬過後“對嚴冬的回顧”,正是在這回顧和沉思中,作品所寫雖然是具體生動感性形象的,但在這背後有透徹的人生哲學的感悟,這又是一種寓含具象中的抽象。《雜色》中所透視的人生哲學可以分析出很多,但其中最為重要的是對人生“相對性”的揭示,對事物“變動不居”的揭示。相對性而非機械性,變動不居而非靜止凝固,是小說作者的一種從長期生活中建立起來的信念。例如,小說一開篇,作者就對“安全\/不安全”這對人生範疇,借騎老馬安全還是不安全的問題發了議論:“是啊,當它失去了一切的時候,它卻得到了安全。而有了安全就會有一切,沒有安全一切就變成了零。”這是何等精妙的體會,難道在我們的生活中,不正是存在這樣的悖論嗎:在失去了一切時似乎是不安全的,其實在失去一切時又反而變得安全了。“黑暗\/光明”,也是人生哲學的一對範疇,“月光是溫柔的,昨夜,在月光下一切都變得模糊、含混因而接近起來;但是此刻,藍晶晶的天空和紅彤彤的太陽又把這個世界的所有的成就和缺陷清理出來、雕刻出來、凸顯出來了。”太陽帶來的光明何嚐不好,可一切又都要在它的下麵原形畢露,連同那缺陷;也許夜晚的黑暗更可以使事物美化吧,特別在月光下。“美\/不美”,也是人們常遇到的一對人生範疇,“這是這樣一個地方,它美麼?很難說它美。然而現在是清晨,是一天的最好的時光。清晨,從馬廄的破屋頂邊斜著望上去,可以看到幾簇抖顫著的樹枝,厚重的塵土遮蓋不住它的綠色的生機。”在一定的條件下,不美的也可轉化為美的。作品中所透視的此類人生哲學如果羅列起來,可以列出一個長長的清單:如“過程\/目的”“消極\/積極”“歡樂\/驚險”“平凡\/光榮”“空虛\/充實”“動\/靜”……而作品中最為深刻的是對“挫折\/勝利”的人生哲理的揭示,這可以視為《雜色》的母題。無論是曹千裏還是雜色老馬,都遭到不公正的待遇。他們是人,是馬;是真正的人,熱愛生活的人,是真正的馬,是龍種馬千裏馬,但他們身上卻帶著“血疤”,被推到不屑一顧和受盡折磨的境地,然而艱難困苦的生活、不公平的待遇,卻使他們蘊含和蓄積著巨大的力量,一切都會變,一切都在變,變是絕對的,不變是相對的。曹千裏過“草地”,不就遭到冰雹和暴風雨的襲擊後,又迎來雨過天晴的美好景象嗎?曹千裏在“獨一鬆”的氈房裏喝馬奶,不也經過“挫折”嗎?先是飽,繼而是撐,差一點撐破肚皮,差一點死去,然後是醉,醉後是清醒,他發現自己麵對的是強大的人們和明麗的景色。雜色老馬也變成神駿的千裏馬。所以作者寫曹千裏在新的春天裏,永遠記得這一匹馬,這一片草地,這一天的路程,並對生活充滿了由衷的謝忱,所以挫折也許是勝利的前奏。
二、新中國成立前後社會生活和個人經曆的勝利和挫折作為曆史語境
王蒙後來出了自傳,即《王蒙自傳》,讀過他的自傳後回過頭來再讀他的小說《雜色》,那麼《雜色》的意義就更多地顯露出來了。《自傳》中王蒙寫了他自身的經曆和他所處的時代,他所見證的曆史場景,以及這個時代和場景與他個人的密切的關聯。那麼,小說中的曹千裏和他的老馬的麵目不是更清楚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