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稚園教學法(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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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日常生活的觀察、學校教學的體驗,我們可以發現,沒有一個兒童不喜歡看故事、聽故事和講故事的。兒童愛好故事的傾向,絕非偶然。一方麵,兒童本身具有這種傾向的動力;另一方麵,故事的形式與內容,對兒童心理的適應上,也有巨大的作用。

(引自《活教育的教學原則》,1948年,載《陳鶴琴全集》第五卷,第09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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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對於組織完整,意義聯貫的事物,容易學習,容易了解。而對於那些零星破碎、漫無組織、孤立片斷的事物,不易學習,不易了解。凡愈容易了解的,兒童愈喜歡去學。換言之,就是組織完整,意義聯貫的事物,兒童便喜歡它。故事的組織,正合於這個要求。因此,每個兒童總喜歡故事。同時,故事的描述是活動的、常變的,它每以兒童年齡的差異來變更它的內容與組織,使它更適合於每個兒童的情感。

(引自《活教育的教學原則》,1948年,載《陳鶴琴全集》第五卷,第09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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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到教學方法的問題,我們現在提出下列幾點,以供大家參考。

1.掌握兒童四周環境中的事物。

2.多多利用工具進行故事教學。

3.常常化裝表演故事。

(引自《如何利用故事教學對幼稚生進行愛國主義教育》,1951年,載《陳鶴琴全集》第二卷,第481~48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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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幼稚園裏,有了一位或兩位能說能講故事的老師,真可以使兒童變成故事迷,可以使全園的空氣愉快活潑:時而唱,時而笑,時而跳,是何等可愛的孩子群呀!這時候全園的生趣,教師的快樂,兒童的努力學習,真是達到頂峰了。

(引自《幼稚園的讀法》,1928年,載《陳鶴琴全集》第二卷,第189~19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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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故事的人應注意的幾點。

1.要精神同化。

2.要徹底了解(故事的內容)。

3.要有感到十分興趣的態度。

4.要有自然的姿勢與動作。

5.要有適當的言語和音調。

(引自《幼稚園的讀法》,1928年,載《陳鶴琴全集》第二卷,第190~19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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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我們再來談談改編故事的幾個要點。

1.合於兒童經驗的。

2.富於動作的。

3.適合兒童年齡的。

4.適合兒童口吻。

5.含有積極的,結果是圓滿的。

(引自《如何利用故事教學對幼稚生進行愛國主義教育》,1951年,載《陳鶴琴全集》第二卷,第480~48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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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一個兒童不愛好玩具,也沒有一個兒童不想獨占玩具的。所以,教師一定要分配玩具,將玩具交給某班兒童或某幾個兒童,以便培養兒童的責任感,並可訓練兒童如何愛護公共財物。在玩的時候還要指導兒童如何互相謙讓,如何合作互助。

(引自《怎樣做人民的幼稚園教師》,1950~1951年,載《陳鶴琴全集》第二卷,第43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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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班幾十個兒童,他們的生活經驗、個性、興趣以及學習能力,大都不相同,做教師的一定要依照著兒童的經驗、個性、興趣以及學習能力為他選擇適當的學習材料,這樣才能使教學活動收到相當的效果。

(引自《怎樣做人民的幼稚園教師》,1950~1951年,載《陳鶴琴全集》第二卷,第44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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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文字是發展兒童思維的重要工具,為了滿足兒童求知的需要,為了發展兒童的思維,我國幼兒園必須對大班兒童進行識字教育。

(引自《幼兒園應該進行識字教育嗎》,1956年,載《陳鶴琴全集》第二卷,第48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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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天來說,識字是兒童能夠做的,識字是兒童所迫切要求的。對幼兒園的大班兒童可以開始進行識字教育了。

(引自《幼兒園應該進行識字教育嗎》,1956年,載《陳鶴琴全集》第二卷,第48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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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創辦鼓樓幼兒園的一二十年的經驗,五六歲的兒童對掌握100個左右漢字是沒有什麼問題的,那時滿6足歲“畢業”的幼兒生,就能進小學一年級,而且往往能插入二年級,他們的腦子並沒有因認識百把個漢字而受到損害,他們的身體也沒有受到什麼影響。這裏,必須指出,“鼓樓”所用的教學方法主要是通過遊戲、詩歌、謎語、故事畫,結合實地參觀訪問,教兒童編寫日記而進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