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自《兒童心理學》,1952年,載《陳鶴琴全集》第一卷,第462頁)
11
小孩子每天應當替父母做一點事體,使他知道他也是家中的一個重要分子,並且也能夠替父母幫忙,這是於兩方麵都有好處的。不過做父母的叫小孩子所做的事情,不要太易,不要太難罷了。
(引自《家庭教育》,1925年,載《陳鶴琴全集》第二卷,第6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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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不玩雪,則不知道雪是冷的,雪是遇熱而融化的;不玩沙石,則不知道沙石是硬的;不剪紙,不敲釘,則不知道釘和紙的性質,錘和剪的用法。所以小孩子實驗物質可以得到許多經驗,長進許多知識。
(引自《家庭教育》,1925年,載《陳鶴琴全集》第二卷,第6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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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要曉得常識缺乏的人大概是不會有什麼作為的,而且對於他自己做人也是很吃虧的。所以做父母的應當常常帶小孩子到街上去看看,以豐富他的知識,以增進他的經驗。
(引自《家庭教育》,1925年,載《陳鶴琴全集》第二卷,第63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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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凡是小孩子可以做的事,不妨教他們自己做;凡是小孩子可以幫助別人的事,不妨教他去幫助人。不要太溺愛兒童,不要使兒童安逸,而要使兒童如何得到真正的快樂。
(引自《怎樣做父母》,1935年,載《陳鶴琴全集》第二卷,第65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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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早大便,是使我一生享受健康最重要的衛生習慣。這個習慣是從小就養成的,到今天還是牢不可破呢。我們人生疾病,恐怕十分之四五是由積食結便而來的。……一鳴從小就養成了清早大便的好習慣。從這個好習慣,他一生就享受不盡了。我願你們個個像我一樣,像一鳴一樣,得著這種無上的幸福。
(引自《我的半生》,1941年,載《陳鶴琴全集》第六卷,第51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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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每日的起居飲食,必須要有一定的鍾點;飲食的分量,要有一定的多寡;不可或早或晚,也不可過多過少,致兒童腑髒的收縮,血液的運行,失其常度,妨害身體的發育。至於零星雜食,尤不可隨便亂吃,這也是做父母的必須忠實地遵守執行的。
(引自《和做父母的談幾句話》,1928年,載《陳鶴琴全集》第二卷,第6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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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的腦筋很簡單,我們起先不應用抽象的事體去教他的。比方我們要教他“顧恤他人”這一個美德,我們不應單單對他說:“做人不要專為自己,應當體貼別人,顧恤別人,假使別人生病的時候,你應當輕輕地出入,不要亂吵使得病人煩惱不安。”這種抽象的教法小孩子是不會懂的。我們應該當家中有人生病的時候,實地施教的。那時候,我們做父母的一方麵自己要示範給他看,一方麵要他實行體恤病人的意思。比方,他的小妹妹生病了,做父母的自己先講話聲必低,走路步必輕,然後教他也要低聲輕步。這樣一來,他就了解體恤的意思了。
(引自《家庭教育》,1925年,載《陳鶴琴全集》第二卷,第53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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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屬可行,就叫他行;事不可行,禁止他行,這是做父母的對待子女正當的辦法。倘使不論事情的可否,竟一味去禁止他,那麼小孩子茫然竟不知措手足了。
(引自《家庭教育》,1925年,載《陳鶴琴全集》第二卷,第54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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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教小孩子當折其衷:一方麵予以充分機會以發展自動的能力和健全的意誌,一方麵限以自由範圍使他不得隨意亂動,以免侵犯他人的權利。教育若能如此折衷施去,小孩子未有不受其惠的。
(引自《家庭教育》,1925年,載《陳鶴琴全集》第二卷,第54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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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兒童已具有行走的能力的時候,成人應當給以行動的機會與自由。行走的活動,是從爬行、站立諸種動作發展而來的。假使兒童失去了爬行、站立或初步嚐試行走的機會,那麼,對於行走的發展,自然會遭受很大的阻礙。
(引自《兒童心理學》,1952年,載《陳鶴琴全集》第一卷,第45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