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5章 重農政策(1)(2 / 2)

實際上,唐初能夠減免的租賦是很有限的,因為當時“國庫猶虛”,國家的運作需要大量的糧食,所以說當時的物質條件並不充裕。因此,“貞觀之治”的主要內容不是減免租賦,而是防止濫征民力,反對影響農時的勞役。

唐初統治者親眼目睹了隋亡的全過程。統治者永無止境的私欲,無窮無盡的徭役讓人民疲於奔命,苦不堪言,才紛紛揭竿而起,隋朝很快就步秦王朝的後塵,灰飛煙滅,曆史是多麼相似。對於這些曆史的教訓,唐太宗也不希望重蹈覆轍,做事盡量去奢省費,躬行節儉。

貞觀元年,唐太宗對大臣說:“自古帝王凡有興造,必須順乎民情。”

貞觀四年(公元630年),太宗又對大臣們說:“崇飾宮宇,遊賞池台,帝王之所欲,百姓之所不欲……勞敝之事,誠不可施於百姓。”古人雲:“不作無益害有益。”人如果縱欲,其心必亂,心亂則誌喪,然則危亡之期馬上就會到來。唐太宗減少了農民群眾的“勞弊之事”,這就意味著農民在自己土地上的勞動時間相對地增多,勢必提高了生產積極性。唐太宗還下令:“自王公以下,第宅、車服、婚嫁、喪葬,準品秩不合服用者,宜一切禁斷。”太宗在貞觀時期一直保持這種作風,致使社會風氣比較淳樸,國力隨之增強。

在限製徭役方麵,唐太宗做得還是比較到位,為了能徹底執行,太宗甚至還動用了《唐律》,如果不執行或執行不到位,就受到刑法懲處。《唐律疏議》卷十六規定:“修城郭、築堤防,興起人功,有所營造,依《營繕令》,計人功多少,申尚書省,聽報始合役功。或不言上及不待報,各計所役人庸,坐贓論減一等。”這樣的處罰用意顯然是在防止濫用人力。

勸課農桑,不奪農時

勸課農桑是鼓勵人民積極從事生產,使經濟得到發展。唐太宗不但經常遣使到各地巡視,還恢複了被廢棄的籍田儀式。頒布《籍田詔》,預作準備,皇帝親耕。據《舊唐書·禮儀誌》載:

“太宗貞觀三年正月,親祭先農,躬禦耒耜,籍於千畝之甸……此禮久廢,而今始行之,觀者莫不駭躍。”

天子親耕籍田本是古代帝王一直相傳的儀式,但由於後來的帝王不重視農業,從東晉起,便沒有再舉行過這種儀式。唐太宗這種舉措,顯然是想提倡農耕。所以他對那些遊手好閑,不事生產的人非常痛恨,他曾經下令懲治這些人。貞觀四年,他對諸州考使說:“國以民為本,人以食為命,若禾黍不登,則兆庶非國家所有。”為此,他自己在園苑裏種了幾畝莊稼,有時鋤草不到半畝,就感到非常疲乏。他通過親耕嚐試到了勞作的辛苦,曾經發出過這樣的感歎:“以此思之,勞可知矣。農夫實甚辛苦。”這是發自他內心的感受。他派人到各州縣去體察民情,對派去的人說:“遣官人就田隴間勸勵,不得令有送迎。若迎送往還,多廢農時,若此勸農,不如不去。”

貞觀二年(公元628年),京城大旱,招來了鋪天蓋地的蝗蟲。太宗來到禁苑,看到那裏的莊稼已經被蝗蟲吃得所剩無幾,他隨手抓起一隻蝗蟲祝告說:“百姓辛辛苦苦種的糧食全讓你們吃了,你們這是在坑害百姓。你們可知道你們這是在要天下百姓的命啊。百姓沒有過錯,如果要有過錯,責任也都在我,你們如果要是有靈性,隻該吃我的心,而不要傷害百姓。”祝告完畢,張嘴就要吞下蝗蟲,身邊的大臣急忙勸說:“皇上,別吃,吃下去要生病的。”太宗說道:“如果能以我的病痛換回百姓的糧食,我也就安心了。”說著,他就把蝗蟲吞了下去。太宗的舉動顯示出他的憂民之心。

唐太宗十分強調不違農時。因為災荒不是年年都有。所以唐太宗對有違農時的事情,一概以農時為主,其餘事情酌情調到另外時間去做,他認為農時一失不再來。例如,貞觀五年,就發生過與農時相衝突的事件。按陰陽家的說法:“皇太子將行冠禮,宜用二月為吉,請追兵以備儀注。”太宗以為二月正是春耕大忙季節,太子舉行冠禮會影響春耕,於是把太子的冠禮改在了十月,十月秋收已經完畢,足見他對不違農時的重視。

為了保證農業生產的順利進行,不耽誤農時,唐太宗還運用法律手段來保證這項措施的貫徹。《唐律》中指出“諸非法興造及雜徭役,十庸以上坐贓論”。《疏議》解釋:“非法興造,謂法令無文。雖則有文,非時興造亦是。若作池亭賓館之屬及雜徭役,謂非時科喚丁夫,驅使十庸以上,坐贓論。”這裏,所謂“非時興造”,就是農忙時候動工,違反農時,所以被視為“非法”,這項法令旨在杜絕官吏在農忙時動用民力。體現了唐太宗“不奪農時”與民休息的思想。

興修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