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來自高級官員張集馨的報告(2)(1 / 1)

任何一個成型的社會,其人員構成不外乎官、兵、民三種。在張集馨筆下,道鹹時代中國的官場、軍隊和民眾,都顯現出了幾乎是不可救藥的病變。諸種病變的摧枯拉朽,已使這個國家病入膏肓。即便是最不敏感、最缺乏判斷力的人,也能從張集馨的所見、所聞、所曆得出一個結論:這個國家行將就木。表麵上看,這個國家和這個政權似乎堅不可摧,但其實這是一座建立在沙灘上的大廈,如同白蟻般的諸種社會問題早就掏空了大廈的基石與梁柱,隻要有一場足夠大的風雨,這座大廈一定會轟然倒塌。

無官不貪,當貪汙成為顯規則

官員成為社會最大的禍患,這與官員產生的初衷和旨意完全背道而馳。任何一個社會、一個政權走向沒落,幾乎無一例外地都是從吏治上出問題開始的。作為社會的中流砥柱,官員的貪與廉、高效與低能、忠誠與離心,關係到國家機器的運轉是否正常有序。但顯而易見,道鹹時代的中國官員們,幾乎概莫能外地交叉感染了惡性病毒。這些病毒包括:

陋規成為顯規則,貪墨公行。眾所周知,清朝在許多製度上沿襲了明朝,比如在官員的薪水上,明清兩代實行的都是低工資製,而清朝甚至比明朝還要低。如果官員們真的安心於這種低收入的話,他們的生活水準將比大多數平頭百姓還低——明代清官海瑞,官至地方大員,卻無法給自己多買一套衣服,母親慶生,不過買兩斤肉吃,還被上司拿來開玩笑。至於京官,收入更是低得可憐。清朝末年,劉光第被任命為刑部主事,就因為知道京官薪水極低,如果不是有一個聯宗的鹽商每年給他提供幾百兩銀子的補貼,他隻能選擇辭官不就。

作為對這種低工資的補償,清代的官員們有許多被稱為陋規的灰色收入。陋規中最大的項目,莫過於官員之間的相互饋贈——說是饋贈,其實是有著半合法外衣的公然賄賂,其中最主要的內容,是進京辦事的地方官向京官行賄,和京官到地方公幹時打秋風,此外,則是京官被放為地方官時,向同僚行賄。道光二十七年,張集馨被任命為四川按察使,晉見道光皇帝時,道光勉勵他做一個曲突徙薪的能臣,並要求他趕快赴任。但張集馨前腳從紫禁城出來,後腳就得按照已成顯規則的陋規辦事——向各個相關部門的官員送禮,稱為別敬。此別敬範圍之廣,耗費銀兩之多,令人咋舌:軍機大臣,每人四百兩;軍機章京,每位十六兩;其中有交情,或者有較大實權的,則八十到一百兩不等;六部尚書、總憲一百兩;侍郎、大九卿五十兩;同鄉、同年及年家世好,均要一一送禮。也就是說,他的這些別敬,幾乎把整個中央政府稍微有點權力和地位的官員都送了個遍——幸好當時官員的數目不像今天這樣龐大。這一番送下來,一共花去銀子一萬五千餘兩。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