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來自高級官員張集馨的報告(9)(1 / 1)

無民不恨,當暴力成為潛規則

在清朝這座即將倒塌的大廈裏,億萬民眾無疑是最底層的基石。他們地位最為低下,人數最為眾多。當大亂來時,他們中的一部分將成為吞噬整個社會和時代的火山岩漿,另一部分則將成為炙熱岩漿的受害者。在作為上層建築的政府和作為暴力機器的軍隊走向不可救藥的病變時,作為國家這個肌體最重要組成部分的民眾,也已不複舊時的健康。通過張集馨平淡而忠實的記載,我們看到了道鹹時代普通中國人的疼痛與恐懼,麻木和無奈。

司法不公,民命如草。司法不公的實質,仍然是官場的腐敗。不過,與官場腐敗相比,司法不公給民眾帶來的不滿和恐懼更甚,對帝國統治基礎的危害也更大。

張集馨曾做過四川等幾個省的按察使,這個職位的主要責任就是司法和監察。張集馨的前任是山東人劉喜海,此人乃著名金石學家、古錢學家和藏書家,其書齋名為十七樹梅花山館,看上去似乎是一個優雅博學之士。然而,就是這個優雅博學之士,在四川按察使任上,幹的都是些血腥而野蠻的勾當。張集馨說,每當有罪犯——其實以今天的觀點來看,隻能說是犯罪嫌疑人——解到省上,劉喜海的處置辦法有兩種:其一,不論有罪無罪,也不論男女老幼,先行重打四百板。打得皮開肉綻之後,再行審問——如此酷刑之下,當然是想要什麼樣的供詞,就能得到什麼樣的供詞。所謂三木之下,何求不得也。其二,同樣不論有罪無罪,也不論男女老幼,徑直押到城隍廟裏,令犯人跪在神像前,自行抽取一筊——所謂筊,是一種用木塊或龜骨製成的塊狀物,分為陽筊和陰筊兩種——抽到陽筊的,哪怕是犯了殺人越貨的大罪,也一律免死;抽到陰筊的,哪怕隻是偷了鄰居仨瓜倆棗,也當即在神像前杖斃。這些可憐的人,有的被打得腦漿迸出,有的被打得肢體斷折,“慘酷不可言狀”。這種類似於鬼判或神判的斷案方式,乃是上古時代在部分地區流傳的野蠻之舉。但在19世紀中期,當人權精神已經在歐美深植人心時,古老中國的封疆大吏居然以此為日常功課,這不僅是底層民眾之大不幸,也是高級官員對《大清律》的公然挑釁。

在四川,令張集馨感到震驚和不忍的,還有一種稱為卡房的黑牢。當時四川幾乎所有州縣,都設有卡房。大縣的卡房裏,長期非法關押了幾百人之多,小縣的卡房裏,則從十數人到幾十人不等。這些被關押於黑牢中的倒黴蛋,其中固然有犯下彌天大罪的江洋大盜,但更多的卻是民間因婚姻、田土、借貸等民事而引發訴訟的證人和當事人,他們也被無辜地關押在黑牢裏,與真正的犯罪嫌疑人同處一室。卡房裏,每人每天隻給稀飯一甕,終年不見天日,其苦楚比之正式監獄,更甚百倍。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