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哲學家,以為實際的事物的存在,亦在心中。如貝克萊說:“存在即知覺。”在中國哲學史中,陸王一派,亦有持此說法的傾向。陽明《傳習錄》下有雲:“先生遊南鎮,一友指岩中花樹問曰:‘天下無心外之物,如此花樹在深山中,自開自落,與我心亦何相關?’先生雲:‘你未看此花時,此花與汝心同歸於寂,你來看此花時,則此花顏色一時明白起來。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又雲:“先生曰:‘你看這個天地中間,什麼是天地的心?’對曰:‘嚐聞人是天地的心。’曰:‘人又什麼叫作心?’對曰:‘隻是一個靈明。可知充塞天地,中間隻有這個靈明。人隻為形體自間隔了。我的靈明,便是天地鬼神的主宰。……天地鬼神萬物,離卻我的靈明,便沒有天地鬼神萬物了。我的靈明,離卻天地鬼神萬物,亦沒有我的靈明。如此便是一氣流通的,如何與他間隔得。’”照陽明的此種說法,則陸王一派,不隻以為“理在心中”,且以為,即天地萬物的存在,亦在心中。

但其所謂心者,是個人的心,如你的心、我的心,抑或是宇宙的心?上所引陽明語錄,前一段所說的心,是個人的心,後一段所說的心,則是宇宙的心。在西洋哲學史中,這一類的含混,亦是常有的。若說天地萬物存在於個人的心中,此說亦有許多不可解決的困難,我們於此不及詳述。所可注意者,在事實上,哲學家中,沒有認真以為,天地萬物,存在於個人的心中者。貝克萊雖主張“存在即感覺”之說,但亦以為,我雖不看此桌子,但因有上帝看它,所以此桌子仍存在。如此說,則此桌子的存在,仍與常識所說的桌子存在無異,不過是多一上帝看它而已。佛家唯識宗,以為外境不離內識,然最後亦以為識亦是依他起,執識為實有,亦是遍計所執,最後亦需推到常駐真心。而常駐真心,亦是上所謂宇宙的心,除可作為一切存在的背景外,其內容亦是很空虛的。這樣的宇宙的心或上帝,我們以為,亦是不必說的。

上所說的一類哲學,把心看得過於偉大。還有一類哲學,則把心看得過於渺小。此類哲學的說法,以為人不過是宇宙間萬物中之一物,有心不過是宇宙間萬事中之一事。物質論者,以為所謂心者,不過是人的腦子的活動,與其他物質的活動,同是一類的,就其本質而言,並沒有什麼可以特別重視。

於此我們說:心的存在,必以人的腦子的活動為其基礎,這是我們所承認的。但我們不能以一物存在的基礎,為其要素。人的腦子的活動,是人的心的存在基礎。知覺靈明,是人的心的要素。此二者不可混為一談。將此二者混為一談,是物質論者的錯誤,亦是有些反對物質論者的錯誤。試就普通所謂精神、物質二名詞說。物質論者,以為精神的存在,必以物質為基礎。精神的存在,既靠物質,所以物質必比精神較為實在。有些反對物質論者,以為說精神的存在,必以物質為基礎,則即為輕視精神。所以他們不承認,物質可以為精神存在的基礎。這些見解,都是錯誤的,其錯誤都由於不明上述的分別。照我們的看法,我們可以說,人的心的存在,靠人的腦子的活動,但我們不能說,人的心“不過是”人的腦子的活動。我們可以說一幅畫的存在,靠顏色與紙,但我們不能說,一幅畫“不過是”顏色與紙。說人的心的存在,靠人的腦子的活動,並不為輕視心。說一幅畫的存在,靠顏色與紙,亦不為輕視藝術。

就存在方麵而言,亦可說,人不過是宇宙間萬物中之一物,人有心不過是宇宙間萬事中之一事。但就覺解方麵而言,宇宙間有了人,有了心,天地萬物便一時明白起來。有心的宇宙與沒有心的宇宙,有重大不同。由此方麵我們可以說,人與天地參。我們固不可把人的心看得過於偉大,亦不可將其看得過於渺小。

或可問:照心理學說,人的心不但有覺解,且有感情欲望等。今專以知覺靈明說心,似乎與心理學不合。

於此我們說:我們亦以為,心有感情、欲望等,但有感情、欲望等,並不是人心的特異處。禽獸亦有喜有怒,但於其喜時,它未必自覺其自己是在喜,亦不了解其所喜是怎樣一回事;於其怒時,它未必自覺其自己是在怒,亦不了解其所怒是怎樣一回事。人則於喜時,自覺其自己是在喜,並了解其所喜是怎樣一回事;於怒時,自覺其自己是在怒,並了解其所怒是怎樣一回事。此之謂有覺解。有覺解是人的心的特異處。禽獸可有衝動,但不能有意誌,因為意誌必有其對象,對象必被了解而後可為對象。由此則嚴格地說,禽獸亦不能有欲望。因為欲望亦必有對象,對象亦必被了解而後可為對象。意誌與欲望的分別,似乎隻在於其對象,是間接的或直接的,遠的或近的。其對象都需要被了解而後可為對象。所以即就有欲望說,了解亦是必需的。有覺解是人的心的特異之處,所以我們專就知覺靈明說心。

或又問:向來說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時,多注重於人的道德行為方麵。如孟子說:“無父無君,是禽獸也。”普通亦說不道德的人“不是人”。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時,注重於人有較高程度的知覺靈明,注重於人有覺解,此似與舊說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