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此我們說,就人的道德行為方麵,說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我們亦以為是可以的。不過嚴格地說,凡可稱為道德的行為,必同時亦是有覺解的行為。無覺解的行為,雖亦可合於道德律,但嚴格地說,並不是道德的行為。前人說:“虎狼有父子,蜂蟻有君臣。”此話若是說,在事實上,蜂蟻亦有社會,蜂蟻亦是社會動物,此話本是不錯的。但人的君臣,是一種人倫,其關係是一種道德關係。若謂蜂蟻有君臣,其所謂君臣者,亦是如此的關係,則此話是很可批評的。因為,照原則說,人之有君臣,是有覺解的行為。他於有此種行為時,他可以清楚地了解其行為是怎樣一回事,而又可以清楚地自覺其是有此種行為。而蜂蟻的有“君臣”,則是無覺解的行為。無覺解的行為,不能是道德的。又如螞蟻打仗,每個螞蟻皆各為其群,奮不顧身。從表麵上看,與人所組織的軍隊,能為其國家打仗,奮不顧身者,似乎沒有什麼分別。但人去打仗,是有覺解的行為。在槍林彈雨中,前進是極危險的,亦是人所覺解的。奮不顧身的兵士,其行為可以是道德的,此覺解是其道德的一個必要條件。若螞蟻打仗,雖奮不顧身,但其行為則隻是本能的,無覺解的。所以嚴格地說,其行為並不是道德的。
若離開了有覺解這一點,以為隻要是社會的行為,即是道德的行為,則人雖有社會,於其中能有社會的行為,而仍可以是與禽獸無別。因為蜂蟻亦有社會,於其中亦能有社會的行為。
我們的說法,所注重者,誠與舊說不完全相同,然亦非與舊說完全不同。覺解是構成道德的一個重要成分,前人本亦似有此說。謝上蔡雲:“橫渠教人,以禮為先,其門人下梢頭溺於刑名度數之間。行得來困,無所見處,如吃木劄相似。更無滋味,遂生厭倦。明道先生則不然,先使學者有知識,窮得物理,卻從敬上涵養出來,自然是別。”“涵養需用敬,進學在致知”,本是程門的修養方法。關於此點,另有專論。現所需注意者,所謂“橫渠教人,以禮為先”,即使人循規蹈矩,做不甚有覺解的,合乎道德的行為。程門教人,“先有知識,窮得物理”,使人於行道德時,對於其行為,必亦有較完全的了解。有較完全了解的行為,與不甚有了解的行為,表麵上雖可相同,但對於行為者的意義,則大不相同。朱子語錄亦雲:“或問:‘力行若何是淺近語?’曰:‘不明道理,隻是硬行。’又問:‘何以為淺近?’曰:‘他是見聖賢所為,心下愛,硬依他行。這是私意,不是當行。若見得這理時,皆是當恁地行。’”(《語類》卷九十五)此皆說,了解對於行道德的重要。朱子直說力行是淺近語,是出於私意,更合我們上述之意。
所以,照上所說,我們可以認為,有知覺靈明,或有較高程度的知覺靈明,是人所特異於禽獸者。舊說人為萬物之靈,靈即就知覺靈明說。知覺靈明是人的心的要素。人將其知覺靈明,充分發展,即是“盡心”。範浚心箴雲:“茫茫堪輿,俯仰無垠。人於其間,渺然有身。是身之微,太倉稊米,參為三才,曰惟心耳。往古來今,孰無此心?心為形役,乃獸乃禽。”(朱子《孟子集注》引)我們亦可引此文,以為心頌。
有些物不必有心,而凡物皆必有性。一類的物的性,即一類的物所以成此類的物,而以別於別的物者。所謂人性者,即人之所以為人,而以別於禽獸者。無心或覺解的物,雖皆有其性,但不自知之。人有覺解,不但能知別物之性,且於其知覺靈明充分發展時能自知其性,自知其所以為人而別於禽獸者。充分發展其心的知覺靈明是“盡心”,盡心則知性。孟子說:“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則知天矣。”關於知天,另有詳論,現隻說,人知性則即可努力使此性完全實現,使此性完全實現,即是“盡性”。人所以特異於禽獸者,在其有較高的知覺靈明。有較高的知覺靈明是人的性。所以人的知覺靈明發展至知性的程度,即有高一層的覺解。因為知性即是知覺靈明的自知,亦即是覺解的自覺解。人的知覺靈明越發展,則其性即越得實現,所以盡心,亦即是盡性。
我們普通所謂性,有兩種意義。照其一種意義,性是邏輯上的性。照其另一種意義,性是生物學上的性。例如,我們說:圓的東西有圓性。此性是邏輯上的性。孔子說:“性相近也,習相遠也。”告子說:“生之為性。”荀子說:“不可學,不可事,而在人者謂之性。”“性者,本始材樸也。”此所謂性是生物學上的性。
所謂性的這兩種意義,從前人多不分別。有許多不必要的爭論,都從此不分別起。例如,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即人之所以為人者,是人的邏輯上的性。孟子以為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在於其“父子有親,君臣有義”。荀子亦說:“人之所以為人者,何以也?曰:以其有辨也。”在這一點,孟、荀並沒有什麼不同。他們的不同,在於另一個問題。人的邏輯上的性,雖是如此,但人是不是生來即有這些性?孟、荀對於這個問題的答案不同,因此他們中間即有了主要的差異。
為免除混亂起見,我們可稱所謂邏輯上的性為性,稱所謂生物學上的性為才。“性即理也”,是一種事物的“當然之則”。才是一種事物所生來即有的能力,以實現其性者。例如,文學家的性,是實際的文學家的最高的標準。實際文學家,必多少有一點合乎此標準,這大都是由於他們的才有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