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方麵的成功
道德方麵,努力成分占得多。隻要努力,不需要天才,不需要機會,隻靠大部分努力便能在道德方麵成為完人。這是什麼道理呢?也就是為聖為賢須如何?很簡單,隻有“盡倫”。所謂“倫”即是人與人的關係,從前有“五倫”: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現在不限定五倫。如君臣已隨政體的變動而消失。不過人與人的關係卻是永遠存在的。例如,現在稱同誌,也是人與人關係的一種。為父有其為父應做之事,為子有其為子應做之事,應做的就是“道”。所謂君有君道,臣有臣道,父有父道,子有子道,也就是每個人都有他所應做的事。做到盡善盡美,就是“盡倫”。用君臣父子盡其道來比喻,名詞雖舊,但意思並不舊。如果以新的話來講,就是每個人應站在他的崗位上,做他應做的事。那麼,為父的應站在為父的崗位上做為父應做的事,為子的應站在為子的崗位上做為子應做的事等,所以名詞新舊沒有什麼關係,隻要意思不舊即可。我們不能為名詞所欺騙。有許多人喜歡新名詞,聽到舊名詞“君盡君道”“臣盡臣道”等,立刻表示不讚成。若有人以同樣意思,改換新名詞,拍案大聲說:“每個人應該站在他的崗位上,做他應做的事。”於是他便高高興興地表示讚成了。
道德方麵的成功,並不需要做與眾不同的事。而且,“才”可高可低,高可做大事,低可做小事,無論他才之高低,他隻要在他的崗位上做到盡善盡美,就是聖賢。所以道德方麵的成功,不一定要在社會上占什麼高位置,正如唱戲好壞,並不以所扮角色的地位高低做轉移。例如,梅蘭芳,並不須扮皇後,當丫環也是一樣。再者,道德方麵的成功也與所做的事的成功失敗無關。道德行為與所做之事乃兩回事,個人所做之事不影響道德行為的成功。如文天祥、史可法所做的事雖然完全失敗,但他們道德行為的價值是完全成功的。更進一步來說,文天祥、史可法如果成功,固然是好,但所做的事成功,對他們道德行為價值並不增加,仍不過是忠臣,同時,他們失敗,對他們道德行為價值也不減少,仍不失為忠臣。因此道德方麵的成功不必十分靠天才,也不十分靠機會,隻看努力的程度如何,努力做便成功,不努力做便不成功。這種超越天才與機會的性質,我們稱它為“自由”,是不限製的自由,並不是平常所說的自由。“人皆可以為堯舜”,就是這個意思。不過我們不能說:“人皆可以為李杜”或“人皆可以為劉邦、唐太宗”。諸位於此,會發生兩個誤會:
(一)道德上成功與天才機會無關,那麼自己不管天資如何,同時,也不必認真做自己所做的事,隻要自己道德行為做到好處就成了。不過這是錯誤的。一個人做事,如文天祥、史可法做事,盡心盡力到十二分,則雖失敗,亦不影響其道德方麵的成功,但他們不盡心盡力,失敗固非忠臣,成功也屬僥幸,因為他們的“努力”程度影響了他們道德方麵的成功。
(二)立德、立功、立言三者劃分,實際上乃為講解方便,其實立德非另外一事,因為立德是每個人做其應做之事,當然立言的人在立言之時,可以立德,立功的人在立功之時,也可以立德,每個人隨時隨地都可立德,所以教育家鼓勵人最有把握就是“人皆可以為堯舜”,因此立德與立言立功是分不開的。
(此係1946年8月在北平夏令營講學的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