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在正文之前,另有“列聖訓典”、“至聖世紀”兩類。“列聖訓典”記清朝曆代皇帝對山東的指示;“至聖世紀”是孔子的年譜。將它們放在各卷之首,是表示尊崇的意思。
大部分府、州、縣誌並不是像《(光緒)山東通誌》這樣的鴻篇巨製。有些誌書隻有十卷、八卷甚至一卷、兩卷,但是內容大體相似。例如《(嘉靖)太平縣誌》(浙江溫嶺)隻有八卷,其中“地輿誌”二卷記地理;“食貨誌”一卷記經濟;“職官誌”二卷記官製和曆代任職官員的姓名;“人物誌”二卷記曆代名人;“外誌”和“雜誌”一卷記雜事、軼聞。以“簡”聞名的《(正德)朝邑縣誌》(陝西朝邑)隻有兩卷七個類目,上卷分為“總誌”、“風俗”、“物產”、“田賦”四類;下卷分為“名宦”、“人物”、“雜誌”三類。
這樣多姿多彩的內容顯然無法用單一的形式來表達,所以,地方誌在體裁上也是兼采了多種著作體裁的長處。從上麵《(光緒)山東通誌》的例子可以看到:它用地圖來表達山川城鄉的位置和距離;用編年史的形式敘述曆朝大事和各種事物的沿革變遷;用表格來列舉文武官員和舉人、進士的姓名、簡曆;用目錄的形式介紹當地人的著作和當地文物;用傳記的形式記載名人事跡;用隨筆、雜著的形式記錄軼聞、雜事。還有不少地方誌在“藝文”部分,仿照詩文集的形式編錄、讚頌當地名勝古跡或反映當地民情風俗的詩詞和文章。地方誌的體裁,同樣體現了“綜合”的風格。
三、地方誌的第三個特點:資料性
地方誌的主要任務是記錄事實,積累資料。
許多地方誌出於名家手筆,寫得文采動人。但是它不同於文學作品。地方誌必須準確地反映事實,絕不允許想象和虛構。如《(同治)竹溪縣誌》(湖北竹溪)卷十六記1862年的一次極光,這是一段優美的散文,而地點、時間、方位、過程、情狀都十分確鑿、具體:
同治元年八月十九日夜,東北有星大如月,色似爐鐵,人不能仰視。初出,聲淒淒然,光芒閃爍。頃之,向北一瀉數丈,欲墜複止,止輒動搖,直至半空。忽然銀瓶乍破,傾出萬斛明珠,繽紛滿天,五色俱備,離地丈許始沒。沒後猶覺餘霞散彩,屋瓦皆明。
地方誌隻回答“是什麼”,不回答“為什麼”,它的任務不是闡述理論或探討規律,這是它同一般科學著作不同的地方。當然,編寫地方誌的人,對人、事不可能沒有自己的看法。從地方誌的字裏行間,編纂者的立場、觀點處處可見。例如,將皇帝的訓示放在卷首,或大量記述女子“未嫁殉夫”之類,顯然意在宣揚封建的綱常倫理,但它的觀點都是貫穿在材料的取舍或事實的敘述中,絕少由編纂者站出來發議論。有些嚴謹的編纂者還一一注明資料的來源出處,以備後人查考。一般科學論著都是圍繞一兩個主題思想或中心論點來組織材料,安排章節。地方誌卻基本上是類似上述的《山東通誌》、《太平縣誌》、《朝邑縣誌》那樣,橫分若幹門類,各類相對獨立,並沒有什麼中心論點貫穿其間。它的編排原則是便於查找,這正是資料書的特色。
參與修方誌的,都是熟悉當地情況的人,正如清朝的張恕所說的:“以一鄉之人修一鄉之書,其見聞較確而論說亦較詳也。”(《鄞縣誌序》)官修方誌由於得到政府的支持,更可以利用一般人接觸不到的官方文件檔案,可以調動更多的人力開展實地調查。因此,地方誌中許多記載根據的是不見於他書的第一手資料,切實可信,具有很高的資料價值。
四、地方誌的第四個特點:連續性
地方的情況是不斷變化的。行政區劃常常變更,新的事物在不斷出現,人物代代更替,戶口、田畝、賦稅年年都不同……所以,編修地方誌不可能一勞永逸;隨著時間的推移,原有的資料陳舊過時了,方誌就需要重修。曆代中央政府為了能準確、及時地掌握地方的情況,往往下達行政命令,要求全國各地編寫新誌。在天下太平的時候,一般隔幾十年要重修一次。在災荒或戰爭引起社會大變動以後,重修誌書的要求就更為迫切。我國大多數地方都曾多次編修地方誌。多的像江蘇常熟,在明、清兩代曾修誌二十幾次,平均不到30年就重修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