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開發商還有些掙錢的“歪門邪道”。比方說:
合理避稅。地方政府財政一有壓力,就去找開發商,說你必須給我交土地增值稅。這就是為什麼很多樓盤賣到最後,開發商都會留一套不賣,留一套房子就能保留項目公司,開發商會跟政府說,我的公司還在,房子沒賣完,不交稅,因為國家規定,一個項目中所有的房子全部售完,才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開發商總會想盡辦法拖延繳稅。
私自提高容積率。比方在一個房產項目裏,總建築麵積4萬多平方米,其中住宅麵積34萬平方米,商業麵積3000多平方米,而這3000多平方米的商業麵積合同上沒有說明,這些都是開發商自主建造的,既不用繳稅,也沒有限製。這些都是他們開發商的紅利,至少價值1億多元,而像這些隱藏的利益實際上還有許多。
本質上說,開發商就是一個資本運作公司,前期資金來源、開盤預售、支付建安成本、歸還銀行利息等都是在做資金的閃轉騰挪,所以開發商的核心就是維護資金鏈。越大的開發商,項目越多,獲得的收益就要源源不斷地投入到購買土地的過程中,後期的資金鏈就會越緊,出不得任何問題。開發商單個項目的資金運轉,如圖31所示。
圖31房地產開發商資金流轉示意圖
從上麵這張複雜的關係圖中可以看出,資金鏈是房地產開發商的核心,其中:
銀行為開發商的在建項目提供資金支持,同時也為購房者提供購房貸款支持,開發商的一舉一動都需要銀行的支持;
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對房地產開發規模和成本有重要影響,因為土地是開發商的“命根子”;
居住性購房人的數量和收入水平是決定剛性需求的根本因素,開發商的定價主要考慮這類人的支付能力;
投機性購房人的數量和投機熱情直接關係到房地產泡沫的產生和發展。
因此,對於開發商而言,銀行是他們最大的項目“股東”,開發、建築、銷售沒有一個環節能脫離銀行體係,而且可以肯定地說,沒有哪個開發商不缺錢。按照目前銀行對開發商的信貸利率估算,開發商借錢的成本通常都在10%以上,因此,當開發商缺錢的時候,首先是融資,實在無路可退才會降價。
假按揭就是開發商對資金鏈渴求最好的說明。開發商找自己的員工或關聯人士作為虛假購房者,偽造這些人的收入證明,打通銀行的關係以後,會獲得80%的銀行貸款;更黑心的開發商會在辦理按揭手續之前故意抬高房價,這樣雖然是20%的首付款,但實際上獲得的80%的貸款就是整棟房子的全部價值。2006年9月,在北京“盛鑫嘉園”和“立恒名苑”兩起假按揭案件中,合計涉案金額達22億元。當然,隨著銀行風險控製體係的健全和法律體係的逐步完善,這種現象會越來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