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房地產到底該怎麼辦20(1 / 1)

第四章土地稀缺背後的秘密 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

事實告訴我們,地方政府絕對壟斷房地產土地供應,是房價隻漲不跌的重要原因。如果農民個人或集體也有權將土地“農轉非”並用於房地產開發,與地方政府在土地供應上競爭,那麼,房價會立即往小產權房與大產權房之間的某個位置靠攏,小產權房價格會漲,大產權房價格會跌。事實上,在我國土地使用權轉讓中,除了國家規定的招拍掛顯性流轉,還有很多集體土地的隱性流轉,如圖47所示。

圖47國有土地市場和集體土地市場中間的隱形流轉

資料來源: 《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隱形市場流轉方式淺析》,《法製與社會》,2009年29期。

由於農村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流轉普遍存在,除了國家統一征收並轉讓外,還存在著多種隱性流轉方式,有的直接出讓土地,有的把生地開發為熟地後出讓,有的是在集體土地上興建建築物後出售建築物,集體土地使用權同建築物所有權一同轉移。比方說,在重慶市開縣,農民將宅基地連同地上建築物一並出租,用做門市、住宅等;在上海市南彙縣,市政道路用地涉及的農村集體土地,政府不再強製征收,而是由農民集體經濟組織將土地使用權作價入股,農民實行保底分紅並逐年遞增分紅收益。

事實上,中國城鄉發展之所以嚴重失衡,原因之一就在於農村集體建設土地與城市國有土地不同價、不同權,農民沒有從土地上受益。新的改革必將讓城鄉土地同價、同權。所謂土地同價、同權,就是要讓農地與城市土地享受同樣的待遇,農地也可用來開發商品住宅。“農地入市”是不可逆轉的趨勢,我們需要完善相關製度,實現農地與城市國有土地“同地、同價、同權”的健康流轉模式。

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可以極大地釋放土地供應,未來土地供應的主力來自於農村建設用地轉變成城市建設用地。根據《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2006—2020年)》預計的結果,未來將有10%的農村建設用地轉化為城鎮建設用地,約有29萬平方千米,其中可建住宅麵積200億平方米,可解決2億戶家庭居住問題。

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的流轉除了能為城市化提供土地之外,還有以下明顯的好處:

1. 農村居民財產性收入大幅度增加。按照10%的農村建設用地置換,則土地補償覆蓋人群為7000萬人,約2100萬戶。按5000元/平方米價格計算,30%的土地成本中20%作為補償給予農民,則每人獲得補償為84萬元,折合每戶28萬元,按50%首付款比例可以購買總價60萬元的戶均麵積120平方米的房子一套。

2. 有效拉動GDP增長。按照10%的農村建設用地征用入城市計算,其基礎設施配套投資預計達90萬億元,將有效拉動上下遊產業發展及經濟增長。此外,貨幣化補償還可以拉動10%的增量住宅需求,約合10萬億元。

當然,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是大趨勢但難度較大,主要在於地方政府土地壟斷的利益問題,地方政府每平方米土地收益達到40%,另外通過土地收益經銀行杠杆化後可以彌補大量投入後的資金缺口。未來應該打破地方政府壟斷,提高農村居民的話語權和收益,吸引更多的民間資本進入土地一級市場開發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