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房地產到底該怎麼辦36(2 / 2)

讓我們回顧一下國內保障性住房的建設曆程,便可知保障性住房建設推行的困難性。

階段一: 1995年我國實施“安居工程”,開始推行保障性住房建設。安居房由政府組織建設,以實際成本價向城市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難戶提供住宅。由於該項建設資金主要由地方財政承擔,政策出台後,一直未能順利推行。這項於1995年1月開始施行的措施,至1998年住房改革全麵推進後,逐步被經濟適用房政策所取代。

階段二: 1998年住房製度改革,國家提出“建立和完善以經濟適用住房為主的多層次城鎮住房供應體係”,對不同收入家庭實行不同的住房供應政策,最低收入家庭租賃由政府或單位提供的廉租住房;中低收入家庭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其他收入高的家庭購買、租賃市場價商品住房,並提出“重點發展經濟適用住房(安居工程)”。從1998年開始的之後三年是經濟適用房長足發展時期,開發投資額、新開工麵積、在建麵積和竣工麵積各項的年均增速均高達40%~50%。

階段三: 2001—2005年期間保障性住房建設出現萎縮。2003年經濟適用房具有原來的保障性住房性質,住房供應主體地位變為“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商品住房”,房地產業被定性為“促進消費,擴大內需,拉動投資增長”的“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商品房市場開始迅猛發展的同時保障性住房市場進一步萎縮。

階段四: 2006年以後政策逐漸向保障性住房傾斜。2006年,國家出台“90/70”政策,市場重點供應結構向中小戶型住宅轉變,廉租房體係基本建立。2007年,修正廉租房、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在製度上對保障性住房進行完善。

階段五: 2009年至今,政策重心轉移到保障性住房建設上,國家製定保障性住房發展規劃,計劃在2009年到2011年解決750萬戶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和240萬戶棚戶區居民的住房問題。2010年建設各類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改造住房580萬套,改造農村危房120萬戶。

我們重新反思從1998年以來的房地產發展道路,可以清晰地發現,正是在“民生被讓位於增長”這樣的大背景中,我們走了一條重視商品房建設而忽略保障房建設的城市化道路。在過去10年間,我們建設了大量的商品房,解決了4000多萬戶中高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而保障房建設卻原地踏步,遺留了3000萬套麵對中低收入人群的保障性住房欠賬。一方麵,我們在不斷提高城市住房自有率;另一方麵,絕大多數低收入者無力承擔高昂的商品房價格,城市的新進入者已經不可能成為買房的主力。不僅僅是農民工,就連大學畢業生也無法在城市中解決住房問題,我們的城市化已經成為一條非常危險的“單行道”。

需要明確的是,中國的房地產市場要堅持以消費品為主導的健康發展方向,不要把房地產市場引導到投資市場、資產市場的道路上,不是繼續走美國、英國模式,而是應該學習德國、新加坡模式。

新加坡政府運用計劃手段興建政府組屋,實施強製性的中央公積金製度,有效解決了居民的住房問題,既減少了社會貧富差距,又增強了社會保險能力。深入分析新加坡的“居者有其屋”計劃之後,我們驚喜地發現,廉租房、保障性住房、中央公積金、契約型住房金融體係這些有效的手段能夠恰當地處理“增長”與“民生”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