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房地產到底該怎麼辦40(3 / 3)

表82房產稅在各國、地區地方政府財政收入中的占比

國家對地方財政貢獻稅種整體基數日本20%物業稅地方政府財政收入英國4%~20%物業稅地方政府財政收入印度孟買22%物業稅地方政府財政收入澳大利亞10%物業稅地方政府財政收入韓國8%物業稅地方政府財政收入新加坡7%物業稅國家財政收入中國香港地區4%差餉和土地稅國家財政收入美國1%~2%物業稅州政府收入中國53%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國家財政收入資料來源: 世界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中金公司。

由表82可知,目前世界各國、地區中房產稅在地方政府稅收中的比例相差懸殊,日本、英國、印度等國較高,而美國、中國香港等國家、地區較低,我國物業稅在地方政府財政收入中所占比例也較低。根據《東方早報》2011年1月4日的報道,2009年城鎮土地使用稅完成92097億元,房產稅完成80364億元,兩個稅種合計占地方本級收入的比重僅53%。然而,中央政府旨在為地方提供穩定財源的房產稅,並未受到地方政府的青睞。

因此,關於我國的房產稅,特別需要強調的是,房產稅不僅僅是用來調控房價的,它更是地方稅賦調整的重要組成部分。政府征收房產稅的主要目的並不是調控房價,而是支持地方稅收改革,進行社會財富的再分配,改善區域公共設施及服務水平,並通過稅收調節貧富差距。而就我國而言,推行房產稅還承擔了理順稅費、調節市場的功能。也就是說,我國現行房地產稅費的繁雜和地方財政缺少長期穩定收入等問題都希望通過房產稅來理順。

因此,中國開征房地產稅的目的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麵:

1. 房產稅將成為地方政府穩定的財政收入。

隻有當地方政府擁有自己獨立穩定的收入來源時,真正意義上的財政分權才有可能成為現實。因此,如何為地方政府尋求一個理想的收入來源就成了財政分權得以順利推進的前提。援引《第一財經日報》(2011年3月17日)滿燕雲的文章:“據學者估計,開征房地產稅的收入規模區間是2000億~6000億元,占地方稅收的比重可達239%~714%,能夠成為地方的主體稅種。房地產稅改革後其稅收總額將占市級地方財政收入的10%~20%,將成為地方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

2. 房產稅將有效調節收入分配。

中國目前貧富差距日益擴大,而財產稅卻麵臨缺失的狀態。讓有稅負承受能力的一批人為稅收收入多作一些貢獻,進而通過財政分配更有力地去扶助低收入者。因此,開征房地產稅將填補中國財產稅的缺失,在調節收入分配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3. 房產稅將在一定程度上起到調控房地產市場的目的。

房產稅增加了住房者在持有住房環節的負擔,進而增加了炒房者的機會成本,因此房產稅的推出能夠對投機購房者有一定的影響,但本質上說,商品房價格還是取決於土地成本、商品房供給、銀行信貸等多種因素。因此,房產稅並非是針對高房價的“殺手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