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1年開始,從中央到地方進一步實施了更加嚴厲的調控政策,並計劃在5年內興建3600萬套保障房性住房,其中以廉租房和公租房為主,銀行逐步調整信貸結構,降低對房地產企業的開發支持;上海、重慶試點房產稅,同時各地逐步出台限購令,包括對外地人購房的限製以及對家庭購買第二套住房的相應政策,而且提高了第二套房貸首付比例,對房價控製不力的地方政府進行問責製。
事實上,中國的房地產市場也是一個“準政策市”,市場行情隨著政策的變化而變化。各個階段我國銷售麵積、銷售金額的變化如圖91所示,銷售價格變化如圖92所示。
圖91中國房地產調控各階段政策對銷售的影響——銷售麵積、銷售金額
資料來源: 環亞經濟數據有限公司(CEIC),中金公司。
圖92中國房地產調控各階段政策對房價的影響——銷售均價
資料來源: 環亞經濟數據有限公司(CEIC),中金公司。
由圖91和92可知,隨著國家1998年開始住房體製改革,商品房市場開始活躍,銷售金額、銷售麵積穩步上升,銷售價格從2000年前後開始迅速上升。2001—2002年,央行“121號文件”宣告土地招拍掛模式的實施,為房地產市場近8年的繁榮奠定了基礎。到2008年,房地產價格迅速上漲,銷售金額、銷售麵積穩步上升。從2007年年底開始的“國六條”、“國八條”政策,抑製了房價過快上漲,同時銷售金額、銷售麵積也出現了萎縮。正當調整進入關鍵時期,美國金融危機使得國內經濟形勢基本麵發生了變化,為應對金融危機,新一輪的刺激政策直接反映在房地產市場上,房價出現新高,交易量急劇反彈。從2010年開始,國家采取了新一輪的房地產業過度膨脹抑製措施,房價又出現了鬆動,並呈下降的趨勢,交易量再次陷入“冰點”。
綜觀過去十年間,中央政府對房地產政策進行了反複調整。從1998年確立“以保障房建設為主,商品房建設為輔”,到2003年確立“以商品房建設為主”,再到2008年重新強調保障房建設,頻繁的價格波動和政策調整,反映了各級政府對於中國房地產市場缺少基本預期和基本政策。反思1998年以來的“房改”,確實有“過市場化”的傾向,中國的基本國情是人多地少,那麼,房地產業是不是應該有一個基本的產品政策,住房麵積上是不是應該以70平方米的戶型為主?政府應該如何保持經濟增長與民生保障的協調,政府又如何幫助、保障每戶家庭有一套住房,如何通過稅收調節社會貧富差距?在金融政策上,如何降低房地產業對金融資源的占用,解決房地產業對金融安全的威脅?在土地政策上,如何改變地方政府的土地財政問題?
正是因為沒有理清這些問題,所以在房地產業出現問題時,出現了“頭痛醫頭”、政策反複的現象。總的來說,我國住房市場化的大方向並沒有錯,但缺乏保障房建設、住房信貸政策、稅收分配調節、地方財稅改革等多項配套政策的建立和實施,結果房地產雖然帶動了GDP,造福了一部分人先富,為開發商和地方政府以及各相關行業等既得利益群體帶來超額收益,卻也大大加劇了改革的難度,使得房地產業的調整麵臨“兩難選擇”。
中央政府期待的是一個軌範的房地產市場和一個和諧的社會。在當前情況下,政府在房地產市場中占據著不可動搖的主導地位,在房地產市場中扮演著特殊的角色——博弈規則的製定者。政府在博弈中應該以“社會福利”最大化為目的,通過行使國家權力製定房地產市場博弈規則,約束各方幫助其實現目標,在經濟增長與民生福祉中實現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