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古代武術的萌芽(原始社會時期)(2 / 2)

武術也是一種文化形式。它的萌芽與早期人類社會的一些文化活動,特別是舞蹈也有密切的聯係。在許許多多個漫漫長夜裏,在熊熊的篝火旁,先民們打獵歸來,一邊燒炙著獵物,一邊敲打著石器,模仿著各種野獸的動作,或表演自己在打獵中的巧妙動作,或重複在戰鬥中自己敏捷的拳腳,手舞足蹈地跳起來,吼起來,歌起來,舞起來。這種原始的舞蹈,人們高興的時候跳,悲傷的時候跳,宗教祭祀的時候更是要跳。用舞蹈紀念祖先,取悅鬼神,禳災祈福。原始的舞蹈具有濃重的“武”的色彩,融戰鬥和舞蹈於一體,舞風強悍,氣勢逼人,常常有震撼人心的作用。《山海經·海外西經》中有這樣一個神話:一個叫刑天的神與神帝發生衝突,被神帝砍去腦袋,刑天就以乳為眼睛,肚臍為嘴巴,一手拿著盾牌,一手拿著大斧繼續揮舞不止,用這種戰鬥的舞蹈來表達自己的滿腔憤怒。

除了生產以外,原始的戰爭也是武術萌芽、生長的重要條件。在原始社會中,各個部落為了爭奪水草豐美的草場、適於居住的地區,或為了血緣複仇等原因,時常會發生軍事衝突。隨著社會生產的逐步發展,在滿足人們最基本的生活需要以外,在原始社會後期逐漸出現了剩餘的勞動產品,這樣以掠奪奴隸和財富為目的的部落戰爭越來越頻繁,規模也越來越大。如當時生活在今天陝西地區的黃帝軒轅氏部落與生活在晉、魯、豫交界地區的蚩〔chi吃〕尤九黎部落之間在4000多年前發生激烈的衝突,進行了一次著名的“涿鹿之戰”。蚩尤的兵力較多,而且有比較先進的金屬武器,傳說蚩尤有用青銅製作的五種兵器:戈、殳〔shu書〕、戟、酋矛、夷矛,戰鬥力很強。黃帝采用誘敵深入的策略,退到今天河北省涿鹿一帶,利用天時地利打敗了蚩尤。在戰爭中人們的格鬥對象是同自己一樣有智慧的人,因此格鬥技術比打獵要複雜得多。這種原始的戰爭有力地促進了武術的發展。

雖然,原始社會中的打獵、部落間的戰爭和舞蹈對武術的產生起著直接的促進作用,但是武術畢竟不等於打獵,不同於打仗,也不是舞蹈。武術的形成和成熟還需要更加充分的條件,還需要更多的時間。任何一種文化形式的成熟都需要比較長的時間,中國武術把身體與精神、健身娛樂與格鬥技術融為和諧的一個整體,就需要更長的時間,更為特殊的條件。幸運的是,曆史慷慨地給了中華民族發展武術所需要的時間和條件。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