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一切羈絆全去掉了的時候,我是怎樣生活的呢?可以說,我夢想的要把生活變成藝術的時刻終於到來了。把生活變成藝術是一種深層意義上的說法。人不會一天到晚坐在桌旁寫,那是不可能做到的。但是人又可以一天到晚搞創作。為什麼這樣說呢?我覺得當我把表麵的生活簡單化了之後,我身上那種古老的記憶就變得比任何時候都要活躍了。它們湧動著,湧動著,急於要浮出表麵。難道說每天大量的運動,在房間裏打掃衛生,茫茫然地瞪著窗外的樹林,將自己弄得腦海空空,這一切都不算是在“搞創作”嗎?難道沒有意識到的勞動(在這方麵人永遠是所知甚少的)就不算勞動嗎?表麵看,我每天隻寫兩個小時,但其實,那另外的二十二個小時不同時也在創作嗎?當然這是好久以後我才在實踐中意識到的。即使我沒有全意識到,我也一直在遵循自己的本能行事。
那麼是否從此不食人間煙火了呢?完全不是那樣。我的精神需要同世俗進行交媾(這種交媾由於我本身的敏感,即使很少出門也進行得比任何人都要頻繁),我同時也需要同世俗隔開,免得它侵蝕我內部這神奇的領土。由於這不可解的矛盾,我的個人生活變得很古怪:我熱衷於吸收、玩味一切來自外界的信息,並情不自禁地卷入世俗;同時,我又隨時冷酷地斬斷自己與外界的種種聯係(甚至包括親屬關係)。我不是要當貴族或“閉門造車”,我隻是要生活在人類精神的前沿,我珍惜我身上所儲藏的多少代祖先留給我的財富,我要健康地活到最後,活一天就要做一天開掘工作。所以我時常不近人情,因為顧不了那麼多了。
探索越向內深入,寫作越變得不可思議。我從未感到過某些古典作家的那種靈感勃發,不如說我每天都處在靈感之中。它總在那裏,隻要我不放棄,它就不會跑掉。早上跑步之後精神很好,對自己基本滿意,腦海空空,就可以寫。至於寫下的是什麼無關緊要,反正是“那種東西”吧。所以一年三百六十五天裏,除了偶爾參加一次文學活動(為獲得出版機會),我每天都在寫。這些年來,我的工作基本上是有條不紊的。我並沒有使不完的精力,但我有使不完的儲藏。知道的越多,未知的也越多,這令我感到驚訝。這就是把生活變成藝術嗎?我常自問。我覺得我正走在實現理想的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