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忠賢“閹黨”成員大部分都是進士出身,飽讀四書五經,這些人居然都各有諢號,其形式如同一個黑社會團體:當此之時,內外大權一歸忠賢……外廷文臣則崔呈秀、田吉、吳淳夫、李夔龍、倪文煥主謀議,號“五虎”。武臣則田爾耕、許顯純、孫雲鶴、楊寰、崔應元主殺戮,號“五彪”。又吏部尚書周應秋、太仆少卿曹欽程等,號“十狗”。又有“十孩兒”“四十孫”之號。而為呈秀輩門下者,又不可數計。自內閣、六部至四方總督、巡撫,遍置死黨。
再來看僧道集團。明代的和尚道士們結交衙門、吃酒賭錢、靠詐騙為生,形成了一股風氣。有打油詩說:“三件僧家亦是常,賭錢吃酒養婆娘。近來交結衙門熟,篾片行中又慣強。”嘉靖年間的陶仲文、段朝用等人,以長生之術為名,騙取皇帝的無數金銀,師徒之間因為分贓等原因相互揭發,甚至殺死對方的家人(《明史》
卷三百七《陶仲文傳》,同卷《段朝用傳》)。龍虎山張真人張元吉,經常強奪民間婦女,詐取百姓財物。一有小忿,張真人就“指以偽造符錄,棰之至死”,前後殺死四十餘人……明代士人的無賴化更是普遍。管誌道評論說,秀才們“一呼則數十成群,強府縣以理處法外不可從之事。稍拂其意,則攘臂奮袂,哄然而起,提調官莫可誰何。於是‘藍袍大王’之號興,而賢者卻為不肖者所累矣”。所謂藍袍大王,是因為秀才穿的是青衿。
很多秀才替人包打官司,有了“訟癖”,而所訟者均無中生有,隻不過是敲榨錢財而起。秀才們“尊訪行為父母,結衙蠹為前輩”,結為一體,“終年以訟為療貧之藥”。秀才們流氓化傾向如此嚴重,以致明代一則笑話說:凡市井之人相爭鬥,則曰,我雇秀才打汝!(以上參考陳寶良《中國流氓史》)至於底層政權,其流氓化程度當然更深。明代小說中最有名的人物西門慶,就是底層社會精英流氓化的典型代表。他雖然不過是破落商人之後,又“不甚讀書”,但因為有流氓手段,因此在地方上十分吃得開:“因為這西門慶生來秉性剛強,作事機深詭譎,又放官吏債,就是那朝中高、楊、童、蔡四大奸臣,他也有門路與他們浸潤,所以專在縣裏管些公事,與人把攬說事過錢,因此滿縣人都懼怕他。”他通過行賄,買通當朝太師蔡京,就輕而易舉地由一介流氓變成金吾副千戶。
正如金瓶梅中所描寫的,明代地方政府中,具體辦事人員也大多是流氓。基層衙門吏胥的流氓化,達到了駭人聽聞的程度。明代通俗文學中,出現了大量的專靠吃衙門飯謀生的流氓地痞形象。如《禪真逸史》第六回:“老嫗有一兄弟,是本縣罷吏,人不能及:第一件,一張好口,能言善辯;第二件,一幅呆膽,不怕生死;第三件,兩隻鐵腿,不懼竹片。是衙門人取他一個諢名,叫做曾三絕……”
明代社會流氓化的根子,當然是大明王朝的開創者朱元璋。
流氓這一生存方式雖然令人不齒,然而一旦出現,即在社會中迅速蔓延,蓋因它擁有強大的生命力。流氓精神的核心是十六個字:不講規則,沒有底線,欺軟怕硬,不擇手段。因為不擇手段,它的身段異常柔軟油滑。因為敢於潑膽使用暴力,所以它的威懾力非常強大。因為肮髒下作,所以它可以使正人君子主動退避,將生存空間讓給它。它又因為狡詐機變,時刻可以披上“義氣、豪爽”
的外衣,所以如同變色龍一樣可以適應不同的環境……流氓這個物種出現之後,很快就獲得了生存優勢。流氓手段成為追逐權力必不可少的工具。
秦始皇之後的曆代開國皇帝,除了北魏隋唐等有少數民族血統者之外,幾乎都有著或濃或淡的流氓氣:
漢高祖早年就是一個小流氓,就象司馬遷那部文筆生動的《史記》中記載的那樣:(高祖)從小遊手好閑,不事家人生產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