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禪讓製當然會引起部族聯盟的分裂。西方的有扈氏(位於陝西省戶縣)馬上起兵反對。有扈氏一叛變,啟馬上進行鎮壓。
他召集的是自己部族人組成的軍隊。在向全軍發布總動員令時,他說:“左不攻於左,汝不恭命;右不攻於右,汝不恭命;禦非其馬之正,汝不恭命。用命賞於祖,不用命戮於社,與則孥戮汝。”意思是說一切不為戰爭賣命衝殺的人,不僅本人要被處死,而且他的妻婦和孩子都要一同被處死。而賣命的人,則可以被“賞於祖”,在祖先神位麵前獲得賞賜,以表彰他對夏族的貢獻。由此可以看出,夏啟奪取最高權力,主要依靠的就是宗族的力量。他的君權很大程度上是直接從族權演變而來的。從夏代國家的產生過程,我們可以清晰看出,中國國家的產生,是一個直接化國為家的過程。
從此,權力由天下公器而成為一族之私有,啟也就由一族之族長而成為全國之元首。“大道之行,天下為公,選賢任能,講信修睦”的民主時代一去不複返了,人性中的自私與惡最終戰勝了公平和正義,從此“大道既隱,天下為家。各親其親,各子其子,貨力為已,大人世及以為禮,域郭溝池以為固”。人們把權力當成私有物,傳給自己的後代,同時建立起高大的城牆來保護自己通過軍事剝削而獲得的財貨。
不過,雖然實現了形式上的家天下,中國曆史上首個國家夏朝的專製主義統治是十分軟弱和幼稚的。這是因為專製技術的發育需要一個過程。在夏代,各部落對中央政權的出現並不習慣,中央政權對地方的控製也缺乏經驗。它沒有發明分封製度,無法實現對其他部落的直接控製。因此夏代雖然已經是國家,但是仍然保留了部落聯合體的諸多特征:夏的天下共主地位主要是名義上的,它隻對夏族部落的地域有絕對的控製權,其他部落隻要承認夏政權的正統性,並向中央政權定期交納貢物,就可以基本不受幹涉地進行自我管理。因此,夏王朝和堯舜禹時代最根本的區別隻在於帝係的傳遞由選賢立能變成了父死子繼而已。夏代中央政權所依靠的主要是自己原來部落的支持,一直不甚強大,甚至建立不久,啟的兒子太康就被後羿趕下了王位,經過數代混亂,直到少康之時才複國。經此一變,夏代的國王對天下“萬國”的統治更是隻剩下名義上的意義。
夏代傳十六帝而亡。繼承夏代的商代中央政權更為強大。這是因為夏朝建立過程中,啟隻滅掉了一個有扈氏。而商滅夏的過程中,卻消滅了更多的國家:商的槍杆子更有威力。《孟子》說:
“湯十一征而無敵於天下。”在攻滅夏王的過程中,商先後滅掉了葛、韋、顧、昆吾等許多國家。
在朝代更替之際,專製技術往往會有飛躍式的進步,從而幫助專製基因更徹底地實現其意圖。夏商周三代都沒有發明官僚係統,國王的統治是直接建立在血緣基礎上的,他的親人們按血緣遠近享有不同的政治權力,並世襲這些權力。國王居住在祖廟之側,全國大事,由他召集近支貴族討論解決,或者通過在祖先麵前占卜解決。日常事務則由國王的叔伯兄弟協助。商王朝與夏王朝統治的一個重大區別是它找到了更有效地依靠血緣力量的途徑。在征夏的過程中征滅了十一邦國之後,商王把自己的兄弟叔伯分封到這些國家,從而使商王族直接控製的地區比夏王族大大擴展,在其他邦國叛變的時候,它能夠有力地調動自己的王族力量,迅速攻滅之。同時,商王還利用自己分封的親人對異姓地方諸國進行監督,從而使商代的統治較夏代有力而穩定。分封製是血緣統治的有力擴展,商王創立的分封製的等級名稱顯明地表現了這一特點:
“公”“侯”“伯”“子”“男”,都起源於親屬的稱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