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嶽飛與韓世忠的厚誼
在抗金戰爭中,嶽飛(1103——1142年)同北方抗金主要將領韓世忠結下了深厚的友誼。
韓世忠(1089——1151年),字良臣,綏德(今屬陝西)人。十八歲時應召從軍。崇寧四年(1105年)在同西夏人作戰中功勞卓著,升為武副尉。
金兵南下時。他在北方全力抗擊,升武節郎,武節大夫。宋高宗即位後,授禦營左軍統製。建炎二年(1128年),授鄺延路副總管,後任浙西製置使,守備鎮江。建炎四年(1130年),金兀術在攻破杭州等地後率軍北返,韓世忠親自從青龍鎮到海口部置防禦,並率領水師在鎮江截擊金軍,斷其歸路。他指揮八千水軍、同十萬金軍在黃天蕩(今鎮江與南京之間)激戰,把金軍圍困在黃天蕩達四十八天之久。
當嶽飛還是個無名的列校(軍事小頭目)時,韓世忠已經是大將了,同另外兩員大將劉光世(1089——1142年)、張俊(1086——1154年)是當時二員最高軍事將領。在六七年的時間裏,嶽飛的戰功和軍事職位已經追上他們,因此引起他們嫉妒,“世忠、俊不能平,飛屈己下之。……楊麼平,飛獻俊、世忠樓船各一,兵械畢備”。“性戇直,勇敢忠義”的韓世忠收到船後,非常喜悅,消除了以前的嫌怨。
從“勇足以冠軍,智足以料敵”的李寶的歸屬上,亦可以看出嶽飛與韓世忠的厚誼。
李寶,曹州乘氏(今山東菏澤縣)人,鄉人號為潑李三。南宋初,金兵占領京東路後,李寶聚眾三千多人,約於紹興九年(1139年)南下歸宋。南宋朝廷欲將李寶遣送韓世忠軍中,李寶不願前往。嶽飛來到行在杭州,李寶遂投奔嶽飛,在軍中充當馬軍。李寶思念故鄉,暗中結交四十多人,準備私渡長江北上。此事被發覺後,嶽飛便命李寶重返故鄉,組織抗金義軍。紹興十年(1140年),金軍毀約南侵,李寶等人於宛亭縣等地擊敗金軍,並殺死數個金軍將領,升左武大夫。李寶率眾南歸抵達楚州時,被韓世忠收留。李寶“痛哭願歸飛,世忠以書來諗,飛複曰:‘均為國家,何分彼此’”。韓世忠非常佩服嶽飛的見識,從此,李寶便留在韓世忠軍中效力。
紹興十一年(1141年)四月,宋高宗讚同漢奸秦檜、範同的計策,分別封韓世忠、張俊、嶽飛三大將樞密使和樞密副使的官銜,明裏是升官,實際上是收奪了三大將的兵權。當時一些武將為了苟全性命,曲意逢迎秦檜,而韓世忠“與檜同在政地,一揖外,未嚐與談”。“又抵排和議,觸檜尤多。或勸止之,世忠曰:“今畏禍苟同,他日瞑目,豈可受鐵杖於太袓殿下!”因此,秦檜先拿資望最老的韓世忠及其統帥的部隊開刀。他所釆用的方法,是利用三大將之間的嫌隙,使其互相誣陷和殘害。秦檜指派張俊和嶽飛前往楚州韓家軍駐軍之地,名義上是撫循韓世忠的舊部。極力曲意逢迎秦檜的張俊“知世忠忤檜,欲與飛分其背嵬軍(即親衛軍),飛義不肯”。由於嶽飛的反對,宋高宗、秦檜沒能順利達到收拾韓家軍的目的。韓世忠部下軍吏景著和總領胡紡,把張俊打算分編韓家軍的事上報朝廷,秦檜“捕著下大理寺,將以扇搖誣世忠,飛馳書告以檜意,世忠見帝自明”。由於嶽飛及時通知韓世忠,秦檜陷害韓世忠的目的落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