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節“相逢且莫推辭醉”(2 / 2)

老來情味減,對別酒、怯流年。況屈指中秋,十分好月,不照人圓。

無情水都不管,共西風隻管送歸船。秋晚蓴鱸江上,夜深兒女燈前。

征衫便好去朝天,玉殿正思賢。想夜半承明,留教視草,卻遣籌邊。長安故人問我,道愁腸殢酒隻依然。目斷秋霄落雁,醉來時響空弦。

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進士、任過戶部主事等職的侯官人曹學佺(字能始,1574——1646年)在《豫章朱芾斯宗侯逸園雨中宴別屠太初之南海羅敬叔之武昌李林宗之白下孫泰符之劍江歐陽於奇之昆陵予還廣陵》一詩中,寫道:

滿堂遊子歎飄篷,無數離情細雨中。

飛蓋西園因卜夜,掛帆南浦待分風。

豈知江海經年別,不見關山去路同。

他日相思非一水,尺書何處寄春鴻。

在花園的斜風細雨中酌別,友人之間,當平添“一懷愁緒,幾年離索”,因而也就更顯得友情的珍貴了。

九十二年前,李叔同創作了歌詞《送別》,從此廣泛傳唱,至今不衰。詞曰:

長亭外,古道邊。芳草碧連天。晚風拂柳笛聲殘,夕陽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觚濁酒盡餘歡,今宵別夢寒。

這也許是古今把酒為友人送別的詩詞中,最哀婉的一首。其實,一觚濁酒飲盡,恐怕隻能使人更加不忍與友人相別在今朝了。

二、“酒店新開在半塘”

友人雅集,或慶賀結交、訂誼,往往離不開酒樓、酒店。春秋戰國時,酒店已很普遍。著名小個子政治家晏子就曾經說過:“人有沽酒者,為器甚潔清,置表甚長,而酒酸不售者,表酒旗望簾也。”表明當時的酒店已有廣告:酒望。漢唐之時酒店,相當興旺。宋代杭州的酒店,五花八門,有“酒肆店、宅子酒店、花園酒店、直賣店、散酒店、庵酒店、羅酒店”等等。所謂“庵酒店”,“謂有娼妓在內,可以就歡於酒閣內,暗藏臥床也”。事實上,宋代的一些大酒店,差不多都有如今日所說的“三陪”,也就是色情服務。在明代,酒店更是遍布城鄉。早在明朝初年,明太袓朱元璋(1328——1398年)即下令在南京城內建造十座酒樓。史載:

洪武二十七年,上以海內太平,思與民偕樂,命工部建十酒樓於江東門外。有鶴鳴、醉仙、謳歌、鼓腹、來賓、重譯等名。既而又增作五樓,至是皆成。詔賜文武百官鈔,命宴於醉仙樓,而五樓則專以處俯歌妓者……宴百官後不數日……上又命宴博士錢宰等於新成酒樓……太祖所建十樓,尚有清江、石城、樂民、集賢四名,而五樓則雲輕煙、淡粉、梅妍、柳翼,而遺其一,此史所未載者,皆歌妓之藪也。

這些酒樓相當豪華,酒香四溢,豔姬淺唱,有幸登臨者,無不難忘今宵。不少官員、文士、商人,常常在這些酒樓宴客會友。明初江西臨川人揭軌,曾寫詩詠其事謂:“詔出金錢送酒爐,綺樓勝會集文儒。江頭魚藻新開宴,苑外鶯花又賜酺。趙女酒翻歌扇濕,燕姬香襲舞裙紆。繡筵莫道知音少,司馬能琴絕代無。”

在蘇州,到了晚明,“……戲園、遊船、酒肆、茶店,如山如林”。其中酒店之多固不必說,在郊區的十裏山塘,也是酒館林立,接待遊覽虎丘的人們。有首打油詩描寫此類酒館的情景謂:“酒店新開在半塘,當妒嬌樣幌娘娘。引來遊客多輕薄,半醉猶然索酒償。”在南京、蘇州、杭州、揚州等地,還有專門的酒船。載客泛舟於湖上,在淺酌低吟、檀板笙歌中,飽覽江南的湖光山色。在別的地方,酒館也多得驚人。有一個縣,僅縣衙門前的酒店即不下二十餘。學者胡侍甚至驚呼:“今千乘之國,以及十室之邑,無處不有酒肆。”一般說來,小酒店比起大酒樓更富有人情味。有這樣多的酒店、酒樓存在,這就為很多人的交誼提供了合適的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