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7月,甘肅省下發了《關於領導幹部身邊工作人員廉潔從政的規定(試行)》,要求在職省級領導幹部的秘書任期不超3年。隨後,甘肅省委辦公廳及相關部門開始對超期服務的秘書進行了調整。
2004年8月,四川省委組織部對領導幹部的秘書使用管理作出規定,要求秘書職務應逐級提拔,秘書離任時,根據本人德才表現和工作需要,一般平級安排相應崗位,其組織、行政、工資等關係隨遷,省四套班子(黨委、政府、人大和政協)的主要領導幹部的秘書,職務配備最高不超過副廳級,等等。
另外,還有湖北、甘肅、江蘇、寧夏、天津、山東、安徽等省市,也製定一些相應的措施和規範,加強了對秘書群體的管理。但是不少受訪者認為,在我國的反腐敗鬥爭中,很多地方對秘書腐敗的預防和治理,尚未觸及到問題的本質。對領導幹部秘書這個權位不高但能量很大的職位,還缺乏有效的監督和管理,尤其是在秘書的選拔、考核製度和製約機製等方麵。
關鍵是製衡“一把手”權力
“目前我國政府還是一個萬能型政府。地方黨政機關的主要領導幹部,被太多不必要的事務累得焦頭爛額,有時配秘書也就成了一種無奈的選擇。”張鳴認為,“應該加快服務型政府的建設進程,從根本上轉變政府職能,讓領導幹部不再有對‘拐杖’的現實需求。在此基礎上控製領導幹部秘書數量,才有進一步解決秘書腐敗問題的現實意義。”
“秘書腐敗的發生,與我國在漸進式改革過程中形成的特殊的轉軌體製是分不開的。在加快社會主義市場化改革進程,把政府幹預減少到絕對必要的程度的同時,可以從以下幾方麵入手治理秘書腐敗。”中國人民大學社會係馮仕政副教授建議,“首先,建立健全政治溝通機製,保證政務信息的暢通和透明,消除現有體製下嚴重的信息不對稱,使秘書無法借助‘信息優勢’尋租。其次,健全政治參與和利益表達機製,大量尋租關係網絡衰落,秘書的‘關係優勢’自然也會逐漸式微。第三,改革領導幹部秘書任用製度。基本方向是加快秘書職業化進程,規範秘書和領導之間的關係,改變導致秘書身份官、職不分的用人機製,使秘書成為獨立於領導幹部的、具有獨立的價值追求和價值實現渠道的職業。”
龔維斌分析認為,要抑製秘書腐敗,除分清領導幹部和秘書的職責外,製衡領導幹部的權力顯得更為重要。隻要領導幹部沒有淩駕於製度之上,讓科學決策、民主決策蔚然成風,讓群眾的發言權、監督權見效,就能減少秘書腐敗現象的發生。
“應將秘書納入治理領導幹部腐敗的整體棋局。”楊鍾紅建議,“選拔任用領導幹部秘書時,也應同其他相同級別的幹部一樣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條例》,杜絕領導幹部自己挑選秘書或先挑選再‘戴帽考察’的現象。”
政協北京十屆委員會副秘書長、中國民主建國會北京市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曾廣宇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可以在單位設置辦公室,改變往日為領導幹部‘一對一’服務的工作方式,集中辦公,所有領導幹部交辦的事情,由辦公室統一處理。這樣可以避免秘書與領導幹部關係私人化,也是保護領導幹部的一種做法。”
“從某種意義上講,秘書腐敗說到底還是領導幹部腐敗。”南開大學博士生導師齊善鴻教授對記者說,“應把治理秘書腐敗寓於相關政策措施之中。一方麵要建立健全對秘書的組織考核、民主評議和測評製度,推行秘書交流、崗位輪換、任職回避等製度,規範民主決策程序,健全監督機製;另一方麵選配領導幹部秘書或從秘書崗位調任實職時,應完全按照黨的幹部標準,這樣才有利於把人選準用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