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5章 官員出書熱:功利還是熱愛(1 / 3)

國家應建立起科學的官員正常出版渠道,加強監督力度,給社會留下有價值的思想財富。

近年來,各級黨政官員中,興起一股愈演愈烈的“出書熱”。

我國憲法第三十五條明確規定:“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無疑,官員作為社會精英,如果在某方麵有一定研究,有獨到見解,能把自己在實踐中的寶貴經驗和深刻體會寫成書出版,這是給社會的一筆寶貴思想財富。

記者調查發現,有部分官員通過自己艱辛的勞動,確實為社會奉獻了一些好作品。但有些官員出的書卻質量低劣,且並非本人所作。更讓人不可思議的是,有些官員的出書費用也由公款埋單,出版後通過自身權力資源,將書推銷給下屬單位和個人,把賣書款放入自家腰包。

受訪的有關專家認為,要解決官員出書中的腐敗問題,不能僅僅依靠官員自律,更要從國家層麵,建立起科學的官員正常出版渠道,從而鏟除官員借出書之名行腐敗之實的溫床,把官員的行為加以規範和約束。

利益衝動催生官員“出書熱”

2008年8月15日,記者收到一本剛出版的書,作者是一位記者熟識多年的地方官員。“這本書印數兩萬冊,自己已經處理大部分。”該官員在隨後給記者的電話中坦言,“這書銷售情況不好,想請你幫忙寫篇書評在報紙上宣傳一下。”

記者仔細翻閱,發現該書為國內一家大型出版社出版,紙張優良,裝飾豪華精美,但內容卻是一些雜感、遊記、工作日記之類的大雜燴,讀起來索然無味。

目前,官員出書成為“時尚”,已是一個不爭的事實。據報道,陝西省不少官員出版了小說、散文和文集。西北大學文學院教授楊樂生認為:“在陝西,官員寫作非常普遍,從基層到廳局,從鄉鎮到省委,可以說已成規模了。”

那麼,全國到底又有多少官員在“著書立說”呢?記者無法統計出一個確切數據,但隻要在書店稍微留意一下就會發現,其中不少書的作者兼有官員的特殊身份。有些官員也因“著書立說”獲得“學習型”“學者型”官員及“文人官員”“兩棲官員”“儒官”的雅稱。

“現在官員出書確實不少,且動不動就是大部頭或上、下冊,一、二、三卷等。”北京西單圖書大廈的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此類書中,除少數大家熟知的個別官員出的書比較暢銷外,大多銷售情況並不好,積壓非常嚴重。我們進此類書一般比較慎重。”

現實中,有些官員整日忙於應酬、公務纏身,為何能“文思泉湧”隔三岔五地出版“著作”呢?據知情人透露,很多官員的作品並非本人所作,“秘書捉刀,領導署名”在官場中早已是人人心知肚明、卻都不說破的“潛規則”。

記者了解到,隻要到一定級別的官員,都有自己的“秘書班子”。有些官員在刊物上發表的署名文章,幾乎全由秘書代勞,為官員“作文”早已成了“秘書班子”重要的工作內容之一。一般來說,單位的研究室、辦公室等部門是官員署名文章的主要出處。

一位曾經在雲南省某市給市長做秘書多年的朋友,向記者詳解了官員出書的“路線圖”——官員如果想出書,便會安排“秘書班子”為自己寫署名文章,包括調研報告、理論文章、學習體會之類,在當地報刊上刊登,等文章積累到一定數量,便會有人主動為其整理彙編公款出版。書出版後,版稅、稿費等便會有人奉送到官員手中。如果該官員願意,還可用自己的權力和影響,將書推廣到下級手中,以備“學習之需”,書款落入自家腰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