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不少人反映,有極個別官員想出書,但又拉不下麵子讓秘書代勞,就私下到高校或研究機構找人代寫。對寫書的人,官員也不讓人家白幹活,往往或者給對方一點稿酬,或者在別的什麼事情上,給對方幫一點忙。
有些地方官員甚至染指教材的編寫。2006年8月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鷹解讀修訂後的義務教育法時說:“很多地方的官員,他們自己介入教科書的編寫、出版和發放,教科書已經成為教育腐敗的一個很重要的領域。”
記者調查發現,官員出書印數一般不低,有的甚至達到數萬冊,這個印數令人羨慕。此類書銷路無非兩條:一是所轄機構和個人公款購買,二是通過權力資源打入正規發行渠道。從銷售量來看,前者往往占有絕對的比例。“我也清楚自己不是寫書的料,但同事因出書得到上級的賞識,被紛紛提拔上去,就打算自己也出本書。”記者有一位在南方某市做局長的朋友,在出書後私下告訴記者,“按我現在的條件,要找人寫書、出書不是一件什麼難事。”
“有些官員出書的出發點是好的,主要是想把自己在實踐中的經驗和體會寫成書出版,留給社會一筆寶貴的思想財富。”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博士生導師李成言教授接受記者采訪時認為,“但有少數官員出書的目的,也值得我們警惕,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麵。首先,提高社會地位。通過出書,官員可以包裝自己,讓別人覺得自己不但是領導幹部,而且還是文人雅士,無形之中抬高身價。其次,撈取政治資本。有些官員在書中有意識地寫一些有自傳性質的內容,與自己的政績、業務掛鉤,為自己樹碑立傳,做隱性廣告,撈取政治資本。第三,斂財。通過權力資源將書推銷給所轄機構及個人,然後‘名正言順’地笑納賣書款。”
“官員公款出書這種腐敗具有極強的隱蔽性,不易引起別人注意,法律風險比較小。”北京石油化工學院人文社科學院楊鍾紅副教授認為,“這種腐敗同假作品、假職稱、假文憑、假政績一脈相承,其根源是急功近利的錯誤政績觀。”
官員出書隱憂叢生
據了解,隻要官員出書,與其有利益關聯的單位、個人都很“踴躍”,往往不但主動讚助出書,“專著”出版後還大量購買,有些甚至明知道書質量不高,實用價值不大,也會“強烈要求”官員再版加印,但實際把書買回去,不是常年堆在倉庫裏,就是沒開封就直接進廢品收購站。
“這些不是作品的準書籍,是對圖書出版的一種汙染。”李成言說。
有關專家認為,官員具有特殊的身份,因此出書不僅是個人聲譽,更直接體現了政府的水平和形象。如果官員出的書質量低下,不但官員的真實水平會遭到公眾質疑,也會降低政府的社會公信力。
“有些官員把秘書寫的文章竊為己有,甚至雇用‘槍手’捉刀代筆,嚴重影響到官員的威信。”北京市直屬機關的一位公務員表示,“特別是書出版之後,不少官員用自己的權力向下推銷,在增加了下屬機構的財政負擔的同時,也影響了官員和上級機關在下屬機構中的形象。”
記者了解到,官員出書也給一些心術不正之徒提供了獻媚的機會。有些苦於找不到升遷機會,而自己也有點文才的人,往往願意主動為官員捉刀,將“著作”送給官員,以署名權這一非物質“禮品”博得官員青睞。
“正是因為有的官員喜歡附庸風雅,才會出現‘以文媚官’者。”南開大學博士生導師齊善鴻教授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如果有些官員不能明理是非,就很容易將‘以文媚官’者當作人才,並在工作中委以重任,破壞正常的用人氛圍,造成人事任用上的混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