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行業協會要走出困境,像國外某些行業協會那樣有所作為,唯一有效的辦法,是放開行業協會的準入門檻,取消雙重管理,淡化官方背景,徹底解決行政化傾向嚴重及過度依賴政府問題,真正回歸民間。”北京中盛律師事務所杜立元律師建議,“要加快行業協會的管理立法,進一步明確行業協會的性質、宗旨、職能、管理體製、監督機製等,以市場化促進行業協會的發展,國家應該用鐵腕手段統一推進全國各地行業協會與政府脫鉤的步伐,加強行業協會自身建設,強化服務功能,使之成為真正代表行業和企業利益、公信力和權威性受到行業會員公認、與國際慣例接軌的自律性組織。”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認為,行業協會的生存與發展要通過市場來實現。行業協會要真正實現民間化和自治性,必須要無行政級別、無行政事業編製、無行政業務主管部門。必須通過市場實現為企業服務的目的。要通過深化改革,促使行業協會“自願發起、自選會長、自籌經費、自聘人員、自主會務”。使其機構成員、經費來源、行為規範都由行業會員按照民主的原則依法選舉和製定,這樣行業協會才能成為一個以服務行業會員為宗旨的組織。
附錄 本書文章原發表刊物一覽表
●《駐京辦:地方“第二行政中心”?》發表於《望》新聞周刊第30期(2005年7月23日)
●《剝除官員“隱性利益”》發表於《望》新聞周刊第50期(2010年12月13日)
●《“培訓中心”離陽光有多遠》發表於《望》新聞周刊第34期(2006年8月21日)
●《秘書腐敗:失控的隱性權力》發表於《望》新聞周刊第2期(2009年1月12日)
●《利益衝突成“腐敗之源”》發表於《望》新聞周刊第10期(2010年3月8日),原名為《給利益衝突套上韁繩》
●《官員招商:履職還是越位》發表於《望》新聞周刊第15期(2009年4月13日),原名為《“官員招商”飲鴆止渴》
●《“誹謗官員”的荒唐邏輯》發表於《望》新聞周刊第12期(2010年3月22日)
●《官員“跨國家庭”暗箱》發表於《望》新聞周刊第3期(2009年1月19日)
●《官員“私生活”進入反腐視線》發表於《望》新聞周刊第37期(2009年9月14日)
●《官員“出國考察”灰幕》發表於《望》新聞周刊第46期(2008年11月17日)
●《把脈“運動式執法”》發表於《望》新聞周刊第27期(2006年7月3日)
●《問題官員“東山再起”為哪般》發表於《望》新聞周刊第39期(2008年9月29日),原名為《厘清“官員複出”機製》
●《警惕“執法產業”》發表於《望》新聞周刊第23期(2007年6月4日)
●《紀委書記落馬的監督遺患》發表於《望》新聞周刊第48期(2008年12月1日)
●《官員“走穴”商場弊端何在》發表於《望》新聞周刊第26期(2008年6月30日),原名為《官員“走穴”商場弊大》
●《高校“官本位”:中國教育不能承受之重》發表於《望》新聞周刊第3期(2008年1月21日),原名為《“官本位”撼動高校之基》
●《臨時人員“公權批發”之患》發表於《望》新聞周刊第16期(2008年4月21日)
●《揭開“權力期權化”的麵紗》發表於《望》新聞周刊第43期(2010年10月25日),原名為《“權力期權化”暗流》
●《秘書提拔“路徑隱患”》發表於《望》新聞周刊第45期(2010年11月8日)
●《央企豪門“盛宴”何時散》發表於《望》新聞周刊第50期(2006年12月11日,原名為《質疑央企“盛宴”》
●《“待遇終身製”製造新不公》發表於《望》新聞周刊第17期(2007年4月23日)
●《公務員離“陽光工資”有多遠》《望》新聞周刊第51期(2008年12月22日),原名為《公務員隱性收入之憂》
●《機關集資建房的灰幕》發表於《望》新聞周刊第45期(2006年11月6日),原名為《機關單位住房消費灰幕》
●《揭秘官員學曆造假的利益鏈》發表於《望》新聞周刊第45期(2007年11月5日),原名為《揭開官員學曆造假利益鏈》
●《官員住房消費麵麵觀》發表於《望》新聞周刊第6期(2010年2月8日),原名為《官員住房消費多麵觀》
●《領導幹部“亦官亦商”之患》發表於《望》新聞周刊第30期(2009年7月27日),原名為《領導幹部亦官亦商之憂》
●《高校兼職“追”官亂象》發表於《望》新聞周刊第51期(2009年12月21日)
●《網絡考驗幹部選任公信度》發表於《望》新聞周刊第49期(2009年12月7日),原名為《網絡考驗用人公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