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9章(2 / 3)

問臧幹什麼事情去了,說是拿著竹簡在讀書;問穀幹什麼事情去了,說是在和別人擲骰子遊戲。他們兩個人幹的事情不相同,但在丟失了羊這一點上卻是相同的。

“說明”

這則寓言,告訴人們必須盡心做好本職工作。臧、穀二人名為放羊其實根本沒有管好羊。玩忽職守,不負責任,不論具體原因如何,其損失都是一樣的,因而都是不對的。

造父學禦

“原文”

造父之師曰泰豆氏。造父之始從習禦也,執禮甚卑,泰豆三年不告。造父執禮愈謹,乃告之曰:“古詩言:‘良弓之子,必先為箕;良冶之子,必先為裘。’汝先觀吾趣。趣如吾,然後六轡可持,六馬可禦。”造父曰:“惟命所從。”

泰豆乃立木為塗,僅可容足,計步而置。履之而行,趣走往還,無跌失也。造父學之,三日盡其巧。

泰豆歎曰:“子何其敏也?得之捷乎!凡所禦者,亦如此也。曩汝之行,得之於足,應之於心。推於禦也,齊輯乎轡銜之際,而急緩乎唇吻之和,正度乎胸臆之中,而執節乎掌握之間。內得於中心,而外合於馬誌,是故能進退履繩而旋曲中規矩,取道致遠而氣力有餘,誠得其術也。得之於銜,應之於轡;得之於轡,應之於手;得之於手,應之於心。則不以目視,不以策驅;心閑體正,六轡不亂,而二十四蹄所投無差;回旋進退,莫不中節。然後輿輪之外可使無餘轍,馬蹄之外可使無餘地;未嚐覺山穀之,原隰之夷,視之一也。吾術窮矣,汝其識之!”

《列子·湯問》

“譯文”

造父的老師叫泰豆氏。造父剛開始跟他學駕車,對他行禮很謙恭,而泰豆三年不把技術傳授給他。造父對老師更加恭謹,於是泰豆告訴他說:“古詩說過:‘做弓的好工匠,必須先學編簸箕;擅長冶煉的工人,必須先學集腋成裘。’你先看我快步走路。能走得像我那樣熟練,之後才可以手握六根馬韁繩,駕馭六匹馬拉車。”造父說:“完全遵照你的教導辦。”

泰豆便栽上一根根木樁當路,每根木樁的麵積僅夠放上一隻腳,木樁之間的距離是按一步路一根放置的。人踩在木樁上行走,快步往返,決不會失足跌倒。造父跟著老師學,三天時間就掌握了全部技巧。

泰豆感慨道:“你怎麼那樣靈敏?掌握得這樣快啊!凡是駕車的人,也是像這樣的。前時你走路,得力於足下,足下又是順應心的指揮。把這個道理推廣到駕車上來,就是通過協調馬韁繩、馬嚼子使車子走得平穩,控製調和馬口使車走得或快或慢,正確的駕車法則在你心中,控製禦馬的節奏則由你的手來掌握。你內心懂得了駕車的法則,對外你又能適應馬的脾氣,因之能做到進退筆直,旋轉合乎圓規曲尺的要求,跑的路遠可是力氣依然用不完,這樣才可以說真正掌握了駕車的技術。控製住馬嚼子,順應著韁繩;掌握馬韁繩,是順應著手的操縱;手的操縱,是聽從心的指揮。那就可以不用眼睛看,不用馬鞭子趕;心裏悠閑自得,身體坐得端端正正,而六根馬韁繩一點不亂,二十四隻馬蹄跨出去沒有絲毫差錯;倒車轉彎,或進或退,沒有不合拍的。這樣,車道的大小僅能容納車輪就夠了,馬蹄踏的寬度之外,不必有多餘的地盤;從來不會覺得山穀的崎嶇危險,原野的寬闊平坦,在我看來,它們都一樣。我的技術全部說完了,你好好記住它!”

“說明”

這則寓言特別強調了訓練基本功的重要,基本功紮實,提高就快。

曾母投杼

“原文”

昔者曾子處費,費人有與曾子同名族者而殺人,人告曾子母曰:“曾參殺人。”

曾子之母曰:“吾子不殺人。”織自若。

有頃焉,人又曰:“曾參殺人。”其母尚織自若也。

頃之,一人又告之曰:“曾參殺人。”其母懼,投杼窬牆而走。

《戰國策·秦二》

“譯文”

從前,曾參住在魯國費地,費地有一個人與曾參同名同姓,殺死了一個人。有人就跑來告訴曾參的母親說:“曾參殺了人!”

曾參的母親說:“我的兒子是不會殺人的。”說完,便隻管織自己的布。

過了一會兒,別人又跑來說:“曾參殺了人!”曾參的母親還是照常織著自己的布。

又過了一會兒,又跑來一個人告訴說:“曾參殺了人!”曾參的母親便害怕起來,連忙丟掉織布的梭子,爬牆逃走了。

“說明”

知子莫若母,曾母對曾參是完全了解,完全相信的。然而一而再、再而三地聽到別人說曾參殺人,他的母親也信以為真了。這說明,曾母對自己的兒子還沒有做到深信不疑。一個國君,對自己的賢明大臣,決不能像曾母對自己的兒子那樣,聽信讒言,加以懷疑。這也說明,謊話多說幾遍,也能使人相信,謠言傳播開來,便會迷惑人心。這是不能不警惕的。

曾子殺彘

“原文”

曾子之妻之市,其子隨之而泣。其母曰:“女還,顧反為女殺彘。”

妻適市來,曾子欲捕彘殺之,妻止之曰:“特與嬰兒戲耳。”

曾子曰:“嬰兒非與戲也。嬰兒非有知也,待父母而學者也,聽父母之教。今子欺之,是教子欺也。母欺子,子而不信其母,非所以成教也。”

遂烹彘也。

《韓非子·外儲說左上》

“譯文”

曾參的老婆要到集市去,她的兒子跟在後麵哭哭啼啼。孩子的媽媽說:“你回去吧,等我回來給你殺豬吃。”

曾參的老婆剛從集市回來,曾參便馬上要捉豬準備殺掉它,他的老婆製止他,說:“我隻不過是和孩子說著玩的。”

曾參說:“和小孩怎麼可以這樣隨便開玩笑呢,小孩子不懂事,他們跟著父母學,聆聽父母的教誨。現在你欺騙他,就是教孩子學著騙人呀!做母親的騙兒子,兒子也就不相信他的母親,這不是教育孩子的好辦法啊!”

說完,曾參就把殺好的豬煮給孩子吃。

“說明”

曾參用自己的行動教育孩子要言而有信。誠實待人,這種教育方法是可取的。它告誡人們,成人的言行對孩子影響很大,不可不檢點,做父母師長的要特別注意言傳身教。

趙襄主學禦

“原文”

趙襄主學禦於王子期,俄而與於期逐,三易馬而三後。

襄主曰:“子之教我禦術未盡也。”

對曰:“術已盡,用之則過也。凡禦之所貴,馬體安於車,人心調於馬,而後可以進速致遠。今君後則欲逮臣,先則恐逮於臣。夫誘道爭遠,非先則後也。而先後心在於臣,上何以調於馬,此君之所以後也。”

《韓非子·喻老》

“譯文”

趙襄主向王子期學習駕車,學習不久之後就和王子期比賽,趙襄主換了三次馬,三次都落後了。

趙襄主說:“你教我駕車,沒有把真本事全傳給我。”

王子期回答說:“本事都教給您了呀?但您使用得不對頭嗬!大凡駕車特別注重的是,要使馬套在車轅裏很舒適,人的心意要跟馬的動作協調,這樣才可以加快速度,達到目的。現在國君在落後時就一心想追上我,跑在前麵時又怕我趕上,其實駕車賽跑這件事,不是跑在前麵就是掉在後麵。而您不管是跑在前麵,還是掉在後麵,都總是把心事用在和我比輸贏上,這樣怎麼能有心思去調馬呢?這就是您為什麼會落後的原因了。”

“說明”

這則寓言故事告誡人們,做任何事,如果不專心致誌,而隻考慮個人利害得失,就會事與願違。做學問也是如此,隻有拋棄雜念,集中精神,才能使自己的智能得以充分發揮,取得好的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