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身準備離開,吳彤瑜特地送我到家門口,我讓她自己在家的時候小心一些,如果有什麼突發情況可以隨時打電話找我。
離開新豐小區,我直接趕回家裏,在保險櫃裏翻出存有“413凶殺案”視頻的U盤,在電腦上播放,我找到了3號庫房當天晚上七點半的監控錄像。
快進了一段,將畫麵定格在十分鍾之後,監控上顯示那個叫陳博的人從後麵抱住了凶手,吳彤瑜則是靠在存放水棺的水箱上,向前伸出手。
把播放速度降低了兩倍,我按下播放鍵,通過慢動作觀察細節。
我看見陳博的手從凶手的體內抽了出來,他好像是把什麼東西拋給了對麵的吳彤瑜,因為視頻的清晰度有限,加上我家裏的電腦不能像局裏辦公的電腦可以視頻優化,所以模模糊糊的我也看不清楚他扔過去的是什麼東西。
把速度調回正常,我看見吳彤瑜把手伸進口袋,掏出了一個東西。我立刻暫停畫麵,她手上的東西很小,還是無法辨認。於是我繼續播放,吳彤瑜拿著手上的東西,把它放到地上,過了沒多久,她重新抬起手,把那個東西套在了自己的手指上。
隻需要這麼一個動作,我馬上就明白了:吳彤瑜當時手上拿著的,絕對是枚戒指。而且很可能就是我今天在她家裏看見的那枚。
我按下暫停鍵,坐在椅子上百思不得其解。
顯然,吳彤瑜對我說了謊,她的慌張和刻意回避足以證明這點。我有些後悔了,剛才應該盯著她問清楚的,或許下次我們再見麵的時候,她就會刻意把戒指藏起來,然後否認我看到的一切。
“413凶殺案”的事是我私下自己調查的,所以刑偵科的工作我也得做。好在那段時間沒發生什麼大案子,我就一直空著,每天大部分的時間就是研究卷宗和視頻資料,尋找有用的線索,然後走訪那些我認為可能與事件有關的人。
期間,我還暗中去了趟高陵縣,也就是出土水棺的地方。或許是皇天不負苦心人吧,我從當地一位小商販的口中,得知了一些非常有用的線索。
那個人的姓氏很少見,所以我還記得,他叫方璐歡,在高陵縣的集市上開這家小賣部。
方璐歡也不是我刻意去找的,算是個巧合吧。
高陵我是一個人去的,沒有和任何人說,出發前隻是跟父母說我要去近郊旅遊散散心,所以沒有人知道我的行蹤。
當了當地,最先去的肯定是熱鬧的集市,我是想向當地人打聽關於水棺出土的具體位置,可是沒有人願意告訴我。
整個一天我都沒什麼收獲,口幹舌燥的,就跑去一家小賣部買水喝。那家小賣部的老板聽我口音不像是本地人,就問我來這做什麼。
我順便問了他水棺的事,沒想到他居然變得比我還激動,追問我為什麼要來著打聽這種消息。
“要是你告訴我目的,我可以親自帶你去。”老板當時和我是這樣說的。
我當然不會告訴他真正的原因啊,就隨便編了個謊話想要糊弄他。沒想到老板居然轉身拉上了卷簾門。
“你想幹什麼?”我警惕起來,放下手中的礦泉水,做好了幹架的準備。
老板蹲下身子,把卷簾門鎖上了,起身跟我說:“你別以為能打就出的去,我告訴你,在這打聽水棺的人,還沒一個從我這逃出去過的!”
他這話說的我更緊張了,我看他個頭不小,露在汗衫外的手臂也很結實,平時應該沒有少練。就算我有專業的格鬥技巧,對付這種人也是要花上一些力氣的。
俗話說強龍不壓地頭蛇,這個老板敢和我這樣叫板,沒準他在這裏還是個有一點地位的人。我不想讓人知道我的身份,但也不想隨便得罪人,心裏快速權衡了一下,我對老板說:“兄弟啊,我不是來鬧事的。你這店裏還要開門做生意,打壞東西對大家都沒什麼好處吧?我個外地來的不懂你們這的規矩,要是剛才有哪得罪你了,還請兄弟你明說。”
老板看我的眼神裏還是帶著些提防的,而且我話裏的意思也已經很明了:你要真打我不怕你。大不了把你這店給砸了,我拍拍屁股走人,難不成你還想追我回魔都啊?
“哼,我這的規矩就是不準別人問那個地方。看你也不像是他們的人,從哪來趕緊滾回哪去,這件事不是你該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