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4章 打工仔的維權之搏(1)(1 / 3)

一個農村的農民,進城來打工,他的要求並不複雜,他隻要求自己的勞動付出之後能拿到應得的工資;他受到虐待與侮辱之後,有地方可以為他們伸張正義;工傷殘疾之後,可以拿到應得的補貼與賠償。然而,這些看似並不過分的要求卻很難得到滿足,尤其是那些非正規的廠家、黑中介、蠻橫不講理的老板和包工頭等等,使他們很難得到真正人道的對待。而今天電視、傳媒上報道的,法院中審理的大量事例、案件,實際上都集中在他們的維權之爭,維權之搏上。

當然,也還有我們的鄉鎮政府、縣市的勞動部門和執法部門中的某些個人,由於各種各樣的主客觀原因,他們實際上也在損害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給民工維權道路上增加了路障,這是我們感到痛心的事。

但是,我們也看到,在今天,不僅僅是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建築部,而且黨中央、國務院都把民工工資和權益保障提升到了一個非常的高度來重視了,而且溫家寶總理還親自為民工家屬要工資,這種大的氣候,為民工的維權提供了保證,在這樣的一種氛圍下,我們可以說:“民工的春天來到了!”

當然,這還是那種“乍暖還寒”的早春天氣!

漫漫十年討債路。

在遼寧,省勞動廳和《遼沈晚報》共同開通了一條綠色通道,這是一條替民工維權的通道。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法製處處長於桂敏說:“由於建築領域存在著拖欠工程款以及勞務用工行為不規範等問題,造成了一些建築企業拖欠和克扣民工工資的現象,嚴重侵害了民工的權益。”同時,民工自我維權意識不強也成為民工問題的關鍵之一。一方麵,民工進城務工往往隻知道做工拿錢,卻不了解自己在勞動過程中應該享受哪些權利,即便略知一二,也因害怕炒魷魚而忍氣吞聲地接受用人單位的苛刻條件。另一方麵,在一些特殊的服務行業,如賓館、酒店等行業人員流動性大,民工自己不願意簽訂勞動合同、參加社會保險,這樣,民工權益遭到侵害的現象出現越來越嚴重的趨勢。

第21個故事:10年討要工資路。

10年前,桂言朝帶著20多名老鄉外出打工,希望通過自己的雙手掙些辛苦錢。但10年後,他卻成了“落魄”的三輪車夫。主宰這一切的是發生在10年前的被拖欠著的一筆民工工資款。為了討要這筆工資款,10年問,他離鄉背井,在疾病、困苦、飛來橫禍和生與死的痛苦中掙紮;為了躲避老鄉們的追債,10年裏,他未敢踏人家鄉半步,整整10年沒見過妻兒的麵。今年43歲的桂言朝從未想到過,自己最寶貴的10年會這樣度過。“我離家的時候,6歲的兒子隻會在母親懷裏撒嬌,現在,他應該長成男子漢了,而我卻隻能在夢中想像他的樣子。”說這話時,桂言朝的眼裏沒有淚水,隻有落寞的眼神。

1994年,湖北省大悟縣大新鎮農民桂言朝帶著自己的鄉親,一行25人,從老家來到沈陽打工。通過老鄉的介紹,桂言朝在沈陽市住宅一公司第五分公司承建的項目中,得到一個抹灰的工程,為此,雙方於當年4月11日簽訂了一份十分正規的合同。“全部工程款是15萬元,完工時對方支付6萬餘元,餘下的8.8萬元工資款等到全部工程款到位再給。”桂言朝當時沒有過多考慮就答應了。可是,他萬萬沒有想到,這筆錢一拖就是10年,甚至改變了他的人生。

工程完工不久,桂言朝討債的13子就宣告開始了。對方支付的部分工程款,桂言朝均用作了工程隊的必要開支,一想到對方信誓旦旦的樣子,他就堅信,剩下的款項很快就能到位。時光悄然流逝,可桂言朝苦盼的工資卻沒有如約而至。年關將近,鄉親們急著回家過年,他也心急如焚。桂言朝多次找到建築公司,得到的答複都是開發方的工程款沒到位,一旦到位會立即支付,同樣是搞建築的,他很理解對方的處境。在他反複勸說下,鄉親們紛紛返鄉了。他一個人“留守”在沈陽討債。沒過多久,桂言朝的生活便陷入了窘境,甚至連每個月60元錢的房租都支付不起了。為了度日,他到遠房親戚家借了幾百元錢買了一輛人力三輪車,開始在沈陽市的郊區“拉腳”,以每天七八塊錢的收入勉強糊口。看到他的尷尬處境,親戚給他送來了棉被和衣物,然而,苦苦企盼的“血汗錢”還是沒有著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