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洪道看了一下,讚歎說:“這枝筆的筆身竟然是木頭製的,上麵還有花紋,真是一枝好筆。”
我把筆湊近他鼻子,讓他聞一聞,突然往旁邊丟了十公尺遠,再說:“去!快把它撿回來。”
他放開拉住我衣袖的手,迅速往旁邊移動了幾步。
等他發覺不對,再回過頭時,我已攔住一輛出租車,直奔台中火車站。
沒想到常跟小皮玩的遊戲,現在竟然可以派上用場,我很得意。
隻是損失了一枝筆,未免有些可惜。
買了火車票,在月台上等了10分鍾後,火車就來了。
上車後,看了幾眼窗外的景物,覺得有些累,就睡著了。
回到七C時,大概是晚上十點左右。
打開門,陽台上的燈還亮著。
“你回來了。”葉梅桂坐在沙發上看電視。
“嗯。”我走進客廳,關掉陽台的燈,也坐在沙發上。
“吃過飯沒?”
“吃飯?”我很驚訝。
“幹嘛那副表情?到底吃飯了沒?”
“天啊,我竟然忘了要吃飯。”
“你是故意不吃的嗎?”
“我沒有故意。隻是趕著回來,忘了先吃飯。”
“現在已經滿晚了,冰箱裏也沒什麼東西。嗯……弄什麼好呢?”
“我不介意吃泡麵。”
“哦。”
她站起身,走到廚房,扭開瓦斯爐燒水。然後再回到沙發上。
“台中好玩嗎?”過了一會後,她問。
“我是去開會,又不是去玩。”
“哦。我還沒去過台中呢。”
“下次帶妳去玩。”
“好呀。”
“水開了。”
“哦。”她再度站起身到廚房,把開水倒入碗裏,再蓋上碗蓋。
“不可以食言哦。”她又坐回沙發,笑著說。
我心頭一驚,這句話的語氣好熟悉。
這是我在廣場上告訴學姐以後會邀請舞伴時,學姐回答我的語氣。
怎麼會在這種簡單的對談中,我又被拉回廣場呢?
“喂!”葉梅桂叫了一聲,我才清醒。
“又想賴皮嗎?”她的語音上揚。
“不會的,妳放心。”還好,我又回到了客廳。
“你是不是有點累?”
“還好。”
“累了要說。”
“嗯。三分鍾到了。”
“哦。”她第三次站起身,向廚房走了兩步,突然停下腳,回過頭:“為什麼都是我走來走去?”她瞪了我一眼。
我趕緊站起身,快步走到廚房,把那碗麵端到客廳。
掀開碗蓋,拿起筷子,低頭猛吃。
“你慢慢吃,我有話要跟你說。”
“嗯。”我含糊地應了一聲。
“你做我一天的男朋友吧。”
“哇!”我燙到了舌頭。
“妳說什麼?”我顧不得發燙的舌頭,站起來問她。
“我要你做我一天的男朋友呀。”她微仰著頭看我。
“為什麼?”
“你肯不肯?”
“這不是肯不肯的問題,林肯也是肯、肯德基也是肯。重點是妳為什麼要我這樣做啊。”
“你到底肯不肯?”
“妳先說原因,我再回答肯不肯。”
“那算了。”她將視線回到電視上。
“好啦,我肯。”在她沉默了一分鍾後,我很無奈地說。
“你是哪一種肯?林肯的肯?還是肯德基的肯?”
“我是非常願意的那種肯,行了吧。”
“這還差不多。”
“可以說為什麼了嗎?”
“嗯。我爸爸過幾天回加拿大,臨走前又要找我吃飯。”
她把電視關掉,呼出一口氣,轉頭看著我。
“那跟我無關吧。”
“本來是無關。但我爸爸說我已經27了,應該要考慮終身大事……”
“等等。”我打斷她的話,低頭算了一下:“今年是2001年,妳跟我一樣是1973年生。所以妳是28才對啊。”
“這不是重點。”
“這怎麼不是重點呢?27歲和28歲的女孩差很多,老了一歲耶!”
“所以呢?”她瞪了我一眼,眼神中有刀光劍影。
“所以妳爸爸算術不好。嗯,這才是重點。”我很小心翼翼。
“反正他意思是說我年紀不小了,應該要……”
“這點妳爸爸倒是說得很中肯,妳確實是不小了。”我笑了兩聲:“中肯也是肯啊。”
“你是不是很喜歡插嘴?”
“喔。對不起。”說完後,我立刻閉上嘴巴。
“總之,他一直希望我趕快找對象。”
“妳因此而心煩嗎?”
“我才不會。我隻是不喜歡他老是在我耳邊說這些事而已。”
“喔。”
“所以我要你假裝是我男朋友,我們跟他吃頓飯。明白了嗎?”
“這樣啊……”我靠躺在沙發上。
“明天晚上八點,別忘了。”
“可是我通常七點半才下班,這樣會不會太趕?”
“餐廳在你公司附近,我明天去載你下班。”
“喔。”
“好吧。”葉梅桂坐直身子:“來練習一下。”
“練習什麼?”
“練習當我男朋友呀。”
“怎麼練習?”
“首先,你要叫我玫瑰。”
“是梅桂?還是玫瑰?”
“玫瑰花的玫瑰。我爸媽都是這麼叫我的。”
“妳爸爸真是莫名其妙。如果要叫玫瑰,當初把妳取名為玫瑰就好,幹嘛叫梅桂呢?取名為梅桂以後,又要叫妳玫瑰,真是早知如此、何必當初,也可以說是多此一舉、畫蛇添足。”
“你說夠了沒?”
“對不起。”我又把嘴巴閉上。
“好。你試著叫我一聲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