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9章 給所有職場人的忠告(2)(3 / 3)

麵對主管“做人不能太過計較”之類的好言相勸,女孩置之不理。先是向部門經理當麵申訴,堅持自己的要求,部門經理同樣厭煩她區區小事也如此計較,便質問“你是不是想銀子想瘋了”。女孩好像受到了天大的委屈,接著又找到HR部門,HR經理聽到這樣的申訴後啼笑皆非,承諾調查清楚後一定會公平對待,本想拖一拖,讓此事不了了之,結果,幾天之後,這個女孩又找到了我這裏。

我不得不佩服她的耐心和毅力,不得不麵對和解決她的訴求,於是,心平氣和地問:“你每月加班大概多長時間?”

女孩坦然地回答:“想加班,卻沒有更多加班的機會,每月加班不超過6小時。”

我再問:“你是不是很在乎加班費?是不是有什麼困難急需錢?”

沉默了許久,女孩不吭氣,我告訴她:“許多公司規定辦公樓職員義務加班,統統沒有加班費,我們在這方麵做得應該還算厚道了,規定主管以下職員統統計算加班工資,但你也沒必要為了這幾十元的加班費而層層折騰啊!這點小事,你向主管、經理隨便提一提,他們有機會時變通一下,完全可以補償你;即使不給補償,這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啊!你請假在前,加班隻是為了完成你分內的工作,況且你與主管有約在先,最後你卻背棄約定反口計較起來,做人做事何必精明到這等程度、計較得如此厲害呢?這樣下去,大家如何看你?人在職場,不可能事事涇渭分明的,這點小事,就不要再提了,馬虎一點吧!”

女孩執拗地回答:“是我的,我當然要爭回,無論多少!不是我的,與我無關……”

我心裏開始冒出火星了,強壓著怒火征求她的意見:“我清楚了,過後通知你們主管或部門經理在獎金方麵給你補回,你看如何?”

女孩固執地搖了搖頭,似乎不相信我的承諾:“你現在就可以給主管或經理打電話啊!”

我拿起電話,叫來了HR經理,當著女孩的麵吩咐道:“你去做兩件事,第一,滿足她的要求,計算工資時,給她分別按請假和加班去計算,該給她的,一分不能少;第二,盡快給她辦理一個調動手續,調她到加班最多的車間去,她需要加班,那裏更適合她!”說完這些,這兩人都愣在了那裏。

HR經理是明白人,幾天之後便送走了這名極端自私的女孩……

過了些日子,我又接待了一名一線員工的申訴:這名員工在上班時間被車間油漆噴髒了上衣,聲言衣物價值高達幾天的工資,要求“肇事者”賠償。組長解釋:對方並非有意而為,大家都是同事,希望他予以諒解。但這名員工說出一個誇張的比喻:“如果是過失殺人,就不需要承擔責任了?”爾後,執意逐級向主管、廠長和HR經理上訴,各級管理者也是同樣解釋:別人是在工作,不是有意的,希望他諒解。這名員工仍然不依不饒,最後申訴到了我這裏。

我叫來HR經理,讓他拿來員工手冊翻到“著裝管理規定”,先念給這名員工聽了一遍。然後,我詢問HR經理:“不按公司規定著裝,應該如何處置?這名員工違反公司規定在先,為什麼不處罰?”

轉過身來,我再對著這名員工說道:“你可以看到,其他員工經常被油漆噴到,因為穿著工裝,大家都不計較,你違背公司著裝規定是前因,才有了噴到身上而感到心痛的後果,回去好好想一想,這事究竟怪誰?”

員工無言以對,灰溜溜地轉身離去……

HR經理走上前來感歎:“現在哪來這麼多‘刁蠻員工’啊,要是發生在幾年前,早就炒掉了!”

我打斷他:“不要過多責備別人,先檢討自己吧,這種濫事本來就不該發生,如果保安嚴格執行規定,拒絕不穿工裝的員工進廠,這事還會發生嗎?今後,要從嚴檢查製度的執行情況,還要注意查漏補缺,這類事件就可以避免了。”

大學生創業是一個美麗的謊言

曾幾何時,金融危機到來之初,不知是哪位政客靈機一動,頭腦一熱,異想天開地忽悠起大學生創業的話題。於是,舉國上下爭先恐後,媒體宣傳也推波助瀾,鋪天蓋地宣揚起大學生如何創業,並鄭重其事地分析大學生創業所具有的優勢,還煞費苦心地找出一些大學生創業成功的典型案例,殊不知,這些誕生於極其偶然中的個案隻是特例中的特例,根本不具備普遍推廣的基礎和意義,也不具備讓大眾借鑒和仿效的客觀規律。折騰來折騰去,就像一陣風一樣,過去了,就悄無聲息地不了了之,再也沒有人管這個問題。現在,讓我們回頭看一看這個所謂的創業究竟為什麼不能成功。

大學生創業不具備機遇優勢

早期的改革開放,雖然讓許多目不識丁的農民成為時代的幸運兒,但他們的成功屬於時代的產物,在那個“特區”時代,隻要身在“特區”,就是賣涼水也能保證隻賺不賠,何況國家是以土地、政策、資金等諸多優惠和支持“攙扶”著那些早期創業者進入資本方的行列,這個大環境麵前的機遇屬於可遇不可求,隻要生逢其時,隻要不癡不傻,成功的概率幾乎達到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