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送的錢是砒霜,吃了會死的。

——麥崇楷(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原院長,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在長達六年多的時間裏,他不但不曾因這件醜事受到追究,而且還在1998年10月官升一級,當上了宿州市副市長。

獄中的李興民賓語攝

安徽省宿州市原副市長、原縣級亳州市委書記李興民,2004年10月被巢湖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沒收個人財產10萬元,受賄所得人民幣564萬元、美元3000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據悉李興民夫婦還有424萬多元人民幣、1萬多元美金、4000多港幣、90多幅字畫等不明來源的“灰色財產”被有關部門扣壓。

對於貪官們的頻頻落馬,許多人已經見怪不怪、習以為常了,但李興民的落馬還是在全國引起了不小的轟動。這倒不是因為他索賄受賄的數額有多麼驚人,而是他導演了一場震驚全國的鬧劇——“閱兵”。如今,李興民憑借著在“閱兵”鬧劇的“出色”表演,已成為研究皖北官場諸多畸型現象的一個不可多得的活標本。與他的同鄉兼“親戚”王懷忠一樣,以獨特的方式博了個“貪史留名”。

李興民的“垮台史”中有兩點值得認真研究。一個就是他為升任原亳州市委書記而舉行的“閱兵”,充分展示了“一把手”的權力運行不受監督到了何種程度,他在“閱兵”的決策和執行中的荒唐到了何種程度。二是這個多次在法庭中或囚牢中大發“做一個‘清官’多麼難”之感慨的貪官,其墮落過程生動展現了皖北官場潛規則的“生效過程”。

1950年出生、1971年入黨的李興民,畢業於安徽某學院、高級經濟師,是不折不扣的有良好教育背景的貪官。與出身“草莽”、腹中同樣“草莽”的王懷忠相比,用李興民自已的話講,是個“喝過高等墨水的官員”,可悲的是他在決策中的荒唐、無知與王懷忠並無二致。

1997年初升任亳州市委書記,令李興民欣喜若狂。用什麼樣的方式來慶賀他“抵達家鄉權力寶座的最頂點”呢?據說他頗費了一番心思。放幾串鞭炮、掛個紅燈籠這些小打小鬧的方法已完全不能滿足他內心的需要了。是否是亳州老城中殘留的“曹操運兵道”的遺跡啟發了他?還是在當“村官”時曾多次組織民兵訓練時的“隊伍威嚴”吸引著他?這種內心的活動已不得而知。反正他選中“閱兵”作為慶賀儀式時,不僅亳州市委市政府班子成員沒有任何人提出異議,而且大家“鼓掌支持”。

“閱兵”的前一天晚上,李興民興奮無比。為了不耽擱第二天的“閱兵式”,他住進了當時亳州市最高級的接待賓館——榴花賓館豪華套間。次日清晨立即召集親信開會,布置一級警衛任務,防止有所謂的“階級敵人”前來行刺他——這位亳州市“最高領袖”。

1997年2月18日,是李興民人生的“巔峰時刻”,也是他作為荒謬鬧劇的主角被永遠記住的日子。這一天,亳州市各行各業,隻要有統一服裝的行政執法部門,如公安局、檢察院、法院、司法局、土地局、工商局、稅務局等單位工作人員一律身著製服,肅立街頭,中小學也放假參加閱兵,小學生手拿花環、鮮花、紅旗、彩球等迎接李興民的檢閱,場麵十分壯觀。